1.文件依据:《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稳定粮油生产16条措施的通知》(莆农规[2024]3号)、《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莆财农[2024]25号)
2.补助对象:原则上为全市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村集体。
3.补助内容:投资台账内撂荒耕地(2021年4月基础台账内的撂荒地)复耕规模10亩以上,种植不少于一季粮食作物,且平均亩产不低于当地上年平均亩产的90%。
4.补助标准:在参与其他稳粮补助的基础上,每亩给予叠加复耕补贴600元,市、县财政各承担一半。
5.申报程序:按照“主体申报、镇村核实、县级验收、市级补助”的流程进行。
咨询电话:0534-2221911
监督电话:0594-2294210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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