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区、管委会)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莆田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莆田市植保植检站:
为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业生产发展,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91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4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54万元,其中村级动物防疫员14万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监管15万元、动物疫病监测15万元、农作物有害生物预警与防控10万元,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08-病虫害控制”科目。
请按照《福建省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2〕23号)和有关项目实施方案,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 2024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分配表
2.2024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任务清单
3.2024年度动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4.2024年村级动物防疫员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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