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司〔2015〕80号
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莆田市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期间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司法局
2015年8月31日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期间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网络舆情是通过互联网传播的公众对现实生活中某些热点、焦点问题所持的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的言论和观点,主要通过各类论坛、微博、新闻跟贴、转贴等实现并加以强化。为正确引导和妥善处置我市国家司法考试期间网络舆情,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主要引导舆论,最大程度地消除网络舆情造成的不良影响,确保我市司法考试信息准确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网络上涉及我市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期间危害司法考试公平公正形象的新闻报道、论坛、微博、博客及跟贴等。
二、处置原则
(一)统一领导,加强管理。成立网络舆情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作为网络舆情应急指挥的非常设领导机构。在省司法厅统一领导下,确定网络舆情应急工作责任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工作,做到各司其责、齐抓共管。
(二)积极主动,密切配合。遇到网络舆情,要及时收集、整理、审查事件的全部信息和资料,做好对事件现场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的采写、拍摄和记录,做好及时上报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做好新闻媒体现场采访的管控、引导工作。
(三)尊重规律、正确报道。要遵循政法工作规律和新闻传播规律,按照导向正确、客观准确、规范有序、注重效果的要求,做好我市司法考试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努力实现新闻宣传效果与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为国家司法考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网络舆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吴玉腾局长;副指挥长:蔡军副局长、黄少飞副调研员;指挥部成员:陈玉龙、余永华、黄丽云。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玉龙兼任;办公室成员:郑耿丹、陈静、吴飞达、杨炀。
(二)指挥部工作职责。负责对我市国家司法考试期间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指挥,根据相关规定和媒体报道情况,启动预案,召集有关科室研究宣传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向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和司法厅领导报告情况,请示重大问题。
(三)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迅速了解掌握网络舆情情况,提出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方案;收集、整理、审查事件的全部信息和资料,做好对事件现场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的采写、拍摄和记录,做好及时上报工作;收集、跟踪舆情,及时向事件处置指挥机构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加强对事件现场的管制,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做好新闻媒体现场采访的管控、引导工作;落实和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分级响应
(一)特别重大网络舆情。根据需要,经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向省厅分管国家司法考试领导请示,在省厅的领导下,由应急指挥部配合省指挥部开展应急工作。
(二)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在应急指挥部领导下,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配合省指挥部办公室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一般网络舆情。经应急指挥部同意,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配合省指挥部办公室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影响较小的网络舆情。在省指挥部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开展应急工作。
五、处置机制
(一)主动监测。在国家司法考试期间,应急指挥部成员要将网络舆情监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不间断进行,随时掌握涉及国家司法考试网络舆论的导向、特点和趋势。一旦发现有关国家司法考试方面的负面舆情或重大的虚假舆情,及时反馈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应急指挥部提供社会舆情方面的决策支持。
(二)及时预警。根据事件危机处置工作方案,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在第一时间掌握正确的信息,始终保持与省厅指挥部办公室人员的紧密沟通联络。。
(三)积极应对。召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处置方案,统一对外发布口径,进行责任分工。
1.针对网上出现的虚假报道,与刊登不实消息的相关网络媒体进行沟通,积极主动消除不利消息。
2.针对突发事件产生的网络舆情,及时汇集、整理、分析,并与省厅指挥部办公室会商解决对策,统一口径,及时做好与相关网络媒体的沟通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发出正确声音,有效引导舆论,最大限度缩小突发事件产生的不良影响。
3.根据网络舆情反映事件的程度,必要时与宣传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工作支持。
(四)善后工作。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关注网络上相关事件的舆情趋势。
(五)总结评估。网络舆情处置结束后,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针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及暴露出来的问题,修改完善有关工作方案。
六、处置程序
(一)上报信息。网络舆情发生后,网络舆情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将事件发生、发展情况以及有关舆情向上级报告。
(二)责任分工。召开网络舆情应急指挥部会议,研究确定处置方案,统一新闻宣传口径,进行责任分工,主动配合。
(三)通报媒体。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做好新闻媒体现场采访的管控、引导工作。
(四)主动协调。根据网络舆情工作的需要,适时向宣传部门说明事件情况,争取工作主动。
抄送:省司法厅。
莆田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5年8月31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