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司〔2014〕90号
局机关各科室:
为预防和处置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对我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带来的影响,确保我市司法考试安全顺利进行。现特制定《莆田市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期间防控台风暴雨洪灾等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司法局
2014年8月20日
莆田市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期间防控
台风暴雨洪灾等突发自然灾害
应急处置预案
九月份是我市台风暴雨多发季节,为预防和处置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对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带来的影响,确保国家司法考试安全顺利进行,根据省司法厅《福建省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期间防控台风暴雨洪灾等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要以平稳、安全、顺利、有效举行考试为工作目标,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以维护广大考生利益和司法考试顺利进行为工作要求,建立我市司法考试期间防控台风、暴雨、洪灾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降低灾害给考试带来的损害程度,切实维护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考试安全,确保今年司法考试顺利进行,保障社会安定和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充分预估台风暴雨等天气可能对我市国家司法考试造成的影响,及时跟踪、即时报告、快速反应、处置妥当,及时采取措施,将可能对考试造成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二)以人为本。防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安全首位意识,把考生生命安全和考试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广大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统一领导。防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工作实行统一领导、条块结合、联防联控,分工负责,共同落实防控措施。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国家司法考试期间(包括试卷运送、考试实施、答卷返送)所出现的台风暴雨洪灾等突发自然灾害天气的防控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领导机制
为切实做好国家司法考试期间对台风暴雨洪灾等突发自然灾害天气的防控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市局成立台风暴雨洪灾等突发自然灾害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对全市国家司法考试期间自然灾害的防控工作指挥,指挥长由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玉腾担任,副指挥长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调研员林金树、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春发和擢英中学副校长朱国容担任。成员:陈玉龙、郑桂萍、黄丽云、陈瑞良(市保密局科长)、陈清河(擢英中学保卫科科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黄春发(兼),副主任:陈玉龙、陈清河。成员:余永华、陈龙鑑、林新袍、陈智强、林金雨、方永国及公安民警。一旦气象部门发布台风预警信号,立即启动本预案。
市局台风暴雨洪灾等突发自然灾害防控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各部门形成防台风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国家司法考试期间预防自然灾害的工作信息、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本级应对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2.加强防范,考前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和应急设施的配备情况;
3.接到灾害预告,立即传达至考点,并赴考点检查、指导预防工作;
4.灾害发生或遭遇突发事件,立即向省厅指挥部报告,并启动台风暴雨洪灾等突发自然灾害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5.落实省厅指挥部指示,有效协调相关部门联动,快速处置;
6.与市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协调开展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7.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信息通报制度
1.建立信息通报制度。莆田考区由陈龙鑑具体负责灾害情况的上传下达工作,手机24小时开机。
2.灾情信息实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包括事件时间、发生原因、涉及范围、处置措施等,不得迟报、瞒报、谎报;
3.随时跟踪事态发展情况,做好跟踪信息报送工作;
4.及时传达省厅指挥部的部署和指令,反馈执行情况。
(四)值班制度
考试期间,本考区考办人员必须24小时手机开机,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灾害发展趋势,收集了解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五、预防措施
(一)物质准备。局台风暴雨洪灾等突发自然灾害防控应急办公室要根据预案做好相应的人、财、物准备。
(二)建立联动机制。与当地气象、公安、防汛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成立协调小组,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做到联防联控。
(三)台风预警评估。确定专门人员,时刻关注并及时掌握台风移动路径和影响范围;邀请相关专家,认真分析台风可能带来的危害;及时向考区指挥部提出意见和建议,合理防范,保障安全。
(四)提醒考生注意。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群发系统,及时将台风暴雨洪灾等突发自然灾害可能对考试造成的影响告知考生,以便考生调整出行时间和做好防风防水准备。
(五)试卷(包括答题卡、答卷)安全防范。试卷保管环节,要对试卷保管场所进行安全排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场所符合防风防水条件;试卷交接搬运环节,要做好防风防水措施;试卷运送环节,要充分预估台风暴雨洪灾等突发自然灾害带来的影响,选用性能好的车辆,并配备警车开道,要设计备用运送线路,确保正常路线受阻的情况下,试卷能安全运送到考点。
(六)考试场所安全检查。进一步强化对考试场所及其周边的安全检查,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对考试场所的门窗、栏杆等进行全面认真排查,特别要针对台风暴雨洪灾等突发自然灾害过后可能引起山体滑坡、塌方、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重点巡查。
(七)考务人员防台培训。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防台风知识及应急处置方法培训,确保出现突发情况时,能够迅速反应、有效应对、科学处置。
(八)设置紧急避险场所。在考点内或考点周边设置一个以上的紧急避险场所,确保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将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
六、应急处置
(一)试卷(包括答题卡、答卷)
1.保管场所漏水、被淹、坍塌,导致试卷部分或全部损毁
处置:抢救试卷,将试卷转移到安全区域,防止试卷丢失、泄密;立即向省厅指挥部报告,待省厅向司法部请示同意后采取相应措施。
2.运送途中,因车辆漏水、被淹、倾覆,导致试卷部分或全部损毁
处置:抢救试卷,将试卷转移到安全区域,防止试卷丢失、泄密;请求当地公安机关救援,立即调用备用车辆转运试卷;立即向省厅指挥部报告,待省厅向司法部请示同意后采取相应措施。
3.交接搬运中,因防风防水操作不当,导致试卷部分或全部损毁
处置:抢救试卷,防止试卷丢失、泄密;立即封装试卷,向省厅指挥部报告,待省厅向司法部请示同意后采取相应措施。
(二)考试
1.因台风暴雨洪灾等自然灾害造成道路坍塌、被淹等紧急情况,导致考生全部或部分无法达到考场
处置:立即对缺考人员进行统计,做出评估;及时报告省厅台风暴雨洪灾等突发自然灾害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待省厅向司法部请示同意后采取相应措施或取消考试。
2.考试期间,部分或全部考试场所发生房屋坍塌或有坍塌的危险
处置:立即中断考试,保护好试卷,将考生紧急撤离到安全地带,及时向市政府和省厅台风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待省厅向司法部请示同意后采取相应措施或取消考试。
3.考试期间,部分或全部考试场所被淹或有被淹的危险
处置:立即中断考试,保护好试卷,将考生紧急撤离到安全地带;及时向市政府和省厅台风暴雨洪灾等突发自然灾害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待省厅向司法部请示同意后采取相应措施或取消考试。
4.考试结束,台风造成道路坍塌、被淹等紧急情况,导致考生无法离开考场
处置:立即启动联动机制,与市气象局、公安局、防汛交通等部门沟通联系,联合采取相应措施,做好考生安置工作,确保考生人身、财产安全;在采取措施的同时,向省厅台风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
七、其他
本预案由莆田市国家司法考试办负责解释。
莆田市司法局防控台风暴雨洪灾等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人员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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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部 职务 |
姓 名 |
办公电话 (0594) |
移动电话 |
备注 |
|
指 挥 长 |
吴玉腾 |
2615633 |
13959506899 |
|
|
副指挥长 |
林金树 |
2858098 |
13850270006 |
|
|
黄春发 |
2670302 |
13860959797 |
兼办公室主任 |
|
|
朱国容 |
|
13959520988 |
擢英中学副校长 |
|
|
成 员 |
陈玉龙 |
2697600 |
13859878229 |
兼办公室副主任 |
|
陈清河 |
|
18959581615 |
擢英中学保卫科长 |
|
|
陈瑞良 |
2221918 |
13799017733 |
市保密局科长 |
|
|
郑桂萍 |
2678158 |
13808568501 |
|
|
|
余永华 |
2680053 |
13860988533 |
|
|
|
陈龙鑑 |
2697027 |
13799627953 |
|
|
|
林新袍 |
2630212 |
13850207289 |
|
|
|
陈智强 |
2630212 |
13959505803 |
|
|
|
林金雨 |
2630213 |
13706075898 |
|
|
|
方永国 |
2630300 |
13860949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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