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特种设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处理我市区域内特种设备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确保特种设备事故救援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使特种设备事故的人员伤亡、设备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莆田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版)进行完善重新修订。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一切对人民负责,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
(二)工作原则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仙游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荔秀片区、城涵片区、有关检验机构、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特种设备特大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适用范围
田市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适用本预案。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使用的起重机械不适用本预案。
事故的分类: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上述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应急准备
一)应急机构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联系电话(0594-2651390)
组 长:张玉川(莆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副组长:卓金通(莆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事故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
成员:陈金榜(莆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安科科长)
卓金模(莆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主任)
蔡振锋(仙游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组长,主持工作)
方黎森(莆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荔秀片区主任)
吴锦模(莆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城涵片区主任)
粱祟忠(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院莆田分院院长)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特安科,办公室主任由陈金榜科长兼任。
办公室成员:梁丽萍、吴敏、吴伟、林海新、陈国新、林维华、陈飞峰。
2、应急救援技术机构领导小组及专家由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院莆田分院及相关制造单位组成:联系电话(0594-2651390)
组 长:梁崇忠(13905040655)
副组长:郑维澄(13110692428)、方立(13950747323)
成 员:林铸强、邱文焕、陈风荣、林上青、郑于贤、林文通、佘国华、陈锦斌、陈华琦、方建文
3、应急联动单位及联络员信息
应急救援预案一经启动,就及时与联动单位取得联系,请求援助,由联动单位启动相关预案。
应急联动单位及联络员信息:
顾斌 莆田市安全生产办公室 13959512221
郑新荣 仙游县安全生产办公室 13920798961
洪文财 城厢区安全生产办公室 13305949358
陈风潘 涵江区安全生产办公室 13305949935
林一舟 湄州岛安全科 13178131313
朱志明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13808597771
刘成章 市经贸委交能科科长 13808586895
林国椿 市交警支队事故科科长 13905042533
叶宝兴 市消防支队监督处处长 13599896698
傅国龙 市教育局未保科科长 13599886813
陈宗泉 市燃气管理处主任 13599881566
林清钟 市卫生局卫生防疫监督科副科长13920798961
周玉炳 市国土局太产开发管理科高工 13607526422
(二)应急保障资源
应急车辆:闽B80103(司机:林建军 电话13850248200)
闽B02036 (司机:卓超勇 电话13850206088)
必备的检测设备:测厚仪、X光探伤机、测速仪等必备的检验工具。
必备的检修工具: 由安装单位负责。
(三)应急通讯(0594-2651390)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联系电话:
组 长:张玉川(13808598018)
副组长:卓金通(13859851886)
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待定)
成 员:卓金模(13859851026)、陈金榜(13905942957)、
蔡振锋(13850204388)、方黎森(13859850623)、
吴锦模(13607529069)
应急救援技术机构领导小组联系电话:
组 长:梁崇忠(13859850565)、
副组长:郑维澄(13110692428)、方立(13950747323)
(四)机构职责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1)指导并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应急预案。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及副组长的手机应在24小时内保证畅通,负责接收事故报告、通报等信息。
(3)接到事故报告后,负责组织人员立即赶赴现场,会同当地政府、公安局、卫生局、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现场指挥部(简称现场指挥部),实行首长负责制,由现场领导职位最高者任指挥长。市质监局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的副局长或特安科科长任第一至第二副指挥长。
(4)在现场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指挥成员单位、检验机构、专业抢险队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等各方面力量对特种设备特大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5)在保证自身的安全情况下,根据事故的类型、性质和程度、参与制定、组织实施具体的科学的抢救方案,同时注意保护、保留事故现场。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市有关领导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6)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或死亡3人以上应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将事故概况上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并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要求逐级上报。
(7)特种设备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2、应急救援技术机构领导小组
救援技术机构领导小组及成员的手机应在24小时内保证畅通。接到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通知后负责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领导下,根据事故的类型、性质和程度、参与制定、组织实施具体的科学的抢救方案。和特种设备应急抢险救援技术支撑单位一起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并及时向现场指挥部领导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在保证自身的安全情况下,负责对事故进行技术检验或技术鉴定,并出具技术检验或技术鉴定报告书。
三、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应急响应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特种设备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响应。发生一般事故并无造成人员死亡的,启动县局、片区预案并上报市级应急机构;发生一般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启动市级预案并上报省级应急机构;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及险情时,启动省级预案并上报国家应急机构。
2、发生特种设备较大以上事故、人员伤亡的单位或业主,应当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监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在接报30分钟内按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其中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时,事故单位或业主在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监管部门以及主管部门的同时,可以直接报告上一级有关部门,直至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3、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名称、联系人电话、时间、地点、事故设备名称、动态、事故类别、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并根据事故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各级人民政府、质监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及其隐患,有权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事故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
(二)基本响应程序
1、基本应急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在报告事故的同时,应当首先启动本单位制定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开展自救。尽快组织抢救伤员,判定事故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
(2)应急救援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到现场后立即和市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联系电话:0594-2292259)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主要管理者取得联系。会同当地政府成立特种设备事故现场指挥部,并由现场职位最高者任指挥长。
(3)当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如果不能有效控制事故危害,市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机构应当建议启动省级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专业应急抢险救援技术支撑工作分工如下:
(1)莆田(除仙游县外)电梯事故的抢险救援由莆田市杭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联系人:陈华琦 联系电话:133851333);
(2)莆田(除仙游县外)起重机械事故的抢险救援由福建省第一起重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负责(联系人:范敏智 联系电话:13905043798):
(3)仙游县电梯事故的抢险救援由莆田市东南电梯有限公司负责(联系人:杨建辉 联系电话:13808590221);
(4)仙游县起重机械事故的抢险救援由福建省大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负责(联系人:方建文 联系电话:13599011696);
(5)液化石油气储罐、槽罐车的泄漏、爆炸抢险救援由莆田市管道燃气公司负责(联系人:侯明棋 联系电话:13607512566);
(6)各液化气站泄漏、爆炸抢险救援由各站负责;
(7)城涵片区承压类特种设备泄漏、爆炸事故由城厢区锅炉安装公司队负责(联系人:佘国华 联系电话:13808575418);
(8)秀屿区承压类特种设备泄漏、爆炸事故由莆田市轻工设备安装公司负责(联系人:范敏智 联系电话:13905943798);
(9)荔城区、仙游县承压类特种设备泄漏、爆炸事故由莆田市嘉能锅炉设备有限公司负责(联系人:陈锦斌 联系电话:13905048925);
(10)游乐设施特种设备事故由凤凰山公园负责(联系人:林丽 联系电话:13959516218)。
四、应急处理
事故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应当紧急启动相应级别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其中,先行赶赴现场的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迅速成立特种设备现场指挥部,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事故的蔓延与扩大,同时组织伤员抢救、灭火消毒、人员疏散、隐患处置工作。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和拒绝,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所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事故单位负责。
(一)人群疏散与安置
(1)除有关的人员留在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其他非相关人员应按撤离路线到达预先指定的集合点;
(2)要求特种设备事故单位指定某个人记录所有到达集合点的人员,并将此信息告知应急控制中心。
(3)在人群疏散与安置过程中有困难,应立即和市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取得联系,请求援助。
(二)火灾事故的处理
特种设备事故引起的火灾,应立即和市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取得联系,请求援助。
(三)有毒、有害物泄漏时的处理
1、在保证自身的安全情况下,组织现场操作人员应立即切断有毒、有害物的来源紧急关闭阀门等。避免事故的蔓延与扩大,争取尽快予以消除。
2、应立即和市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取得联系,请求援助。撤离其他非相关人员。
3、特种设备事故单位对有毒、有害物无法处理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和市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取得联系,请求援助。
(四)人员伤亡事故
特种设备引起的人员伤亡事故,应立即和市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取得联系,请求联动单位、卫生单位等援助。
五、事故现场恢复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市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进行事故调查、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事故处理结束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再次进入事故现场进行安全指导,帮助事故单位尽快恢复生产。
六、应急预案演习
本预案实施后,要定期组织演练或训练,使各部门之间、人员之间明确各自的岗位和职责,增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发现预案和程序之间的缺陷,并根据演练情况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七、应急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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