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莆田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市人口计生委 时间:2009-04-03 00:00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突发事件的类型及级别与省人口计生委200898号文件规定相同。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法规范,减少危害。

三、组织体系

(一)应急领导小组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为组长,其他委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主任)为成员。必要时,派出由分管引发事件相关业务的领导为组长的专项应急工作组,指导事发地的有关应急管理工作。

(二)应急办公室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应急管理办公室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设在办公室。委办公室主任为该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职责是: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三)应急工作组

视应急事件的性质、范围,在事发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抽调机关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组成具体工作小组协调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预警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须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调研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应急启动

1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按要求及时上报。

2应急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在报告事件信息的同时,须根据职责和规定权限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在处置中,按照“严格依法,冷静应对;控制事态,避免激化;热情接待,妥善答复;及时协调,指挥靠前;区分性质,慎重决策”的原则做好相关工作。

3应急保障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讯保障工作,保证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4应急终止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因素消除后,由负责决定、发布或执行机构宣布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常规管理。

5善后处理

(1)调查与评估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当地政府和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作出报告。

2信息发布

有关信息的发布需经当地政府或专门机构批准,内容必须准确、客观、全面。

6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责任追究制。

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

(一)预案管理

县(区)管委会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根据本地实际,在本地同级政府领导下制定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