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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外经系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来源:市外经贸局 时间:2009-03-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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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处理我市外经系统内发生的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能力,保障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协调、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及其损害,根据莆政综[2008]9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十一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湄洲湾港口城市。建立健全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长效机制,掌握应对主动权,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及其损害,确保社会安定稳定。

二、机构与职责

1、市外经系统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指挥部的成员单位有:市外经局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总指挥:梁国镇,副总指挥:余志生,指挥部办公室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各县区(管委会)外经贸局(科)为外经系统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县区(管委会)外经贸局局长(科长)为外经系统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指挥部的成员。

2、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指挥重大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2)贯彻市政府突发事件工作指示,部署应急工作;

(3)协调各类救援力量的救援行动;

(4)处理“三资企业”安全生产突发应急事件和其它重大应急事项。

三、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按严重程度一般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响应级别分为四个级别: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四级响应。

1、一级响应。发生跨县(区)或我市难以控制并有向全市或周边地市扩散的态势,超出县(区)政府联合应急能力,影响到本系统范围,本系统应进入突发应急期,实施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并将“三资”企业受灾情况报告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请求对灾区的紧急支援。

2、二级响应。发生跨县(区)难以控制的事态,并有在全市扩散的态势,超出县级政府联合应急能力的。由我局组织本系统的非灾区“三资”企业对灾区“三资”企业进行援助,各县区派出工作小组指导突发事件救援工作。当出现灾情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事态时,请求市政府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3、三级响应。发生县(区)难以控制的事态,并有向周边县(区)扩散的态势,超出县级政府联合应急能力的。市外经系统迅速成立突发事件指挥部,统一调动各县(区)外经贸局应对突发事件,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 “三资”企业突发事件救援工作。当出现灾情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事态时,请求市政府扩大应急。

4、四级响应。发生在县(区)范围内,县(区)应急能力可以控制的险情和事态。市外经贸局迅速了解突发事件灾情,及时报告市政府和市安办,视情派出有关人员赴县(区)指导“三资”企业处置突发事件救援工作。在接到县区外经贸局请求扩大应急时,启动市外经系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直接指挥突发事件救援工作。

四、涉外事务

积极配合市政府对“三资”企业外籍负伤人员进行慰问,接待港澳台和外籍伤亡人员亲属,并尽量给予提供方便。配合市政府接受对“三资”企业受灾的捐赠。

五、后期处理

1、恢复生产。市外经系统派工作人员到县(区)指导辖区内“三资”企业尽快恢复生产。

2、受灾人员的处置。对“三资”企业的有关人员受灾情况进行了解,并上报处置方案。

3、调查总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基本结束后,对“三资”企业及外经系统各单位突发事件情况进行调查,总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上报市政府和市安办。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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