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市城市开发建设的步伐日趋加快,城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中心功能愈加凸现,建立与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城市防洪体系已成为当务之急。根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在《莆田市城市防洪预案》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城区实际,编制城区防御暴雨洪水预案。
一、地理特征
莆田城区位于木兰溪下游北岸,其东、南位于北洋平原,河网密布;西、北靠山,为丘陵与平原结合部,最高的东岩山69.4m(黄零,下同),次高龙脊山62.3m,雷山59.3m,最低在城区南侧,高程4~5m左右,荔园路一期路面高程5.47~7.46m。东圳水库位于城区北向的常太镇境内,其干渠绕过城区,居高临下,对下游城区形成较大的防洪压力。
城区低洼地分布:凤办的新塘小区、龙德井、南门居委会(后巷街);龙办的太平居委会(十八张厝、月角里)、兴安居委会(梅山路);镇海办的阔口、镇海、英龙、梅峰、凤山、文献等居委会;拱辰办的畅林、南郊居委会。另外,城区有39座楼房建有较大地下室(库),其中,荔城辖区内13座,城厢辖区内26座。地下室主要辟为商场,有的作为人防、消防场所,地下库则主要为储物仓库和车库等,高层建筑的地下室多安装发电机组、变配电设备等电力设备。城区暴雨往往造成严重灾害损失。1997年5月6日莆田城区日降雨287mm,相当于二十年一遇,其中最大3小时降雨174.5mm,相当于五十年一遇,为1972年以来实测最大值。此次暴雨造成城区300多户受淹,2500多居民受灾,31座房屋倒塌,106座成危房,直接经济损失上千万元。随着城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暴雨造成的涝灾损失将大幅度增加。
二、总体要求
(一)、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自觉防汛、主动参与的意识。
(二)、加快城区水系清淤整治,加强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健全抢险救灾队伍,落实防汛器材和防汛物资的储备和管理责任,提高防汛保障水平。
(三)、加快气象、通信、预警以及洪涝灾害监测系统建设,提高防御暴雨洪水能力。
(四)、城区低洼地段易受涝灾的已建建筑物各业主单位应于2006年5月台风雨季来临之前,限期完成地下室(库)防、排涝工程改造;新建工程应严格执行城市工程用地高程标准,市(区)政府机关、防灾减灾、电力调度,交通指挥、电信枢纽、广播、电视、气象、金融、计算机信息等重要建筑和生命线工程的设计,要确保在城市超设防标准情况下的应急防洪排涝能力,变配电用房、备用发电机房、消控中心应设置在地上(高于防涝用地高程);高层建筑的有关设施在条件许可下,也应尽量设置在地上。
三、工作预案
根据历史洪灾形成及演变过程特点,确定3小时降雨量(气象预报,下同)作为灾害特征雨量,并分4个量级制定预案。
(一)城区3小时降雨量达五年一遇,即降雨量为90 mm,低洼地带部分受淹。
1.防汛、气象、水文、建设等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监视云、雨、水、灾情,及时发布暴雨洪水预报和受灾情况,提出具体防范措施。
2.各区、街道办、居委会领导带队值班,主动与市、区防汛办取得联系,密切注视降雨和灾情发展趋势。组织抢险队伍和抗灾设备集中待命,组织专人分片巡逻,排除险情隐患。
3.城市建设部门及时掌握城区防洪排涝情况,疏通排涝沟(管)道,水利部门加强对东圳水库、木兰溪、南北洋海堤水闸等重点水利工程的运行监控。
4.低洼地所在的街道办、居委会做好低洼地的排涝工作,减少受淹损失。
(二)城区3小时降雨量达二十年一遇,即降雨量为140mm,下磨溪最大流量已超过保证流量58秒立米,低洼地带大部受淹。
1.防汛指挥部领导要坐镇指挥,召集有关专家会商汛情,应对后续可能扩大的灾情,作出防御部署。
2.气象和水文部门要加密对降雨和溪河洪水的预测预报,并参与指挥部会商。
3.防汛部门及时掌握发生的险情、灾情,各级政府加强防汛力量,控制灾情发展。
4.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根据区间来水、海水潮位及时调控内河水位,尽量降低涝水位,减少受淹损失。
5.城市建设部门应对城区内的建筑工地进行检查,涉河建筑可能形成阻洪的,要及时清除,确保行洪畅通。
6.易受涝灾的已建地下室(库)业主应按有关要求改造地下室(库),如当地下室入口等口部的标高低于规定要求时,地下室车库入口应增设闭合挡水槛或防水闸,敞开式车道上方有效汇水面积较大时,宜加设车道顶盖,防止涝水入侵;涝水可能入侵的,应及时做好人员、物资、设备、车辆等转移,以减少损失。
7.园林管理部门在台风暴雨期间做好城区内的高大树木支护,组织巡逻,并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8.电力、通讯部门对城区内输变电设施和通讯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排除隐患,确保防汛指挥系统及重要部门供电和通讯畅通。
9.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低洼受淹地区的治安管理和交通管理,确保安全。
10.各类学校应对校舍和户外活动设施进行检查,保证在校学生的安全;小学、幼儿园应掌控学生出入校园情况,必要时应派专人护送。
11.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监视,发布监测信息,视情组织群众避让和财产转移。
12.各低洼地的挂钩领导指导各街道办、居委会及时组织撤离受淹地带的人员、物资,并做好安置和后勤保障工作;对尚未出现险情的地段要加强巡视,必要时组织撤离(人员转移地点见附表)。
(三)城区3小时降雨量达五十年一遇,即降雨量为180mm,下磨溪最大流量已超过历史最大流量77秒立米(97.5.6暴雨),低洼地带严重受淹。
1.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主持召开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视情决定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紧急部署防洪(涝)抗灾工作。
2.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临一线,亲自组织抢险救灾,各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和受灾群众安置工作。
3.水利部门加强对东圳等水库防洪调度,视城区灾情,综合考虑,减少泄洪,减轻洪涝损失。
4.水利管理单位加强工程巡查,对可能出现险情的部位进行连续监视。严格执行防汛指挥部门调度指令,确保政令畅通,执行到位。
5.教育部门视情作出停课或调课的决定,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同时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
6.受淹及可能受淹的仓库和地下车库的业主做好堵、排水工作,转移物资,无法转移的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设法抬升存放位置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7.各级交通部门应保障道路畅通,组织做好人员和物资的紧急运送工作;公安交警部门视情对部分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确保交通安全。
8.各级卫生部门要组织好医疗抢险队伍,深入灾区实施救护。
9.新闻单位滚动播发防汛指挥部的汛情通报和抗灾部署。
10.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密地质灾害点检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防御可能发生的重大地质灾害,必要时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1.紧密军地沟通与联系,酌情请求驻军和武警支援抗洪救灾。
(四)城区发生超历史记录降雨,除低洼地带严重受淹外,城区其他部位可能受淹。
1.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以防汛抢险救灾为第一要务,号召全体市民,动员一切力量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2.请求驻军和武警部队支援,发挥驻军和武警部队防洪救灾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四、灾后工作
发生第(二)、(三)、(四)三种情况之一时,涝水退落后,各级各部门把防汛工作重点转移到恢复重建和灾后生产上来,按《防洪工作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尽快恢复生活、生产正常秩序。
附表:
莆田市城区低洼地居民转移集中安置点表
|
区别 |
办 别 |
转移集中安置点 |
|
城厢 |
龙桥办 |
太平小学、清风岭、安福寺 |
|
霞林办 |
莆田五中分校(原城南中学)、莆田一中旧址 |
|
|
凤办 |
新塘基督教堂、筱塘小学 |
|
|
荔城 |
镇海办 |
麟峰小学、梅峰小学、中山中学 |
|
拱辰办 |
莆田四中、莆田九中、畅林小学 |
|
|
莆田学院作为后备的居民转移集中安置点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