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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脱贫村、老少边岛村乡村振兴及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后扶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12-23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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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
  为推动全市脱贫村、老少边岛村地区乡村协调均衡发展,加大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的后续扶持,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脱贫村、老少边岛村乡村振兴及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后扶项目资金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脱贫村、老少边岛村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申报工作
  按照中央、省、市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有关要求,突出扶持脱贫村、老少边岛村乡村产业振兴项目,坚持规划长远,着力增强乡村“造血”功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可持续健康发展,做到乡村发展项目有实力,服务群众有能力。符合条件的村每村申报项目1个,申请资金不超过20万元,县区总申报项目及总申请资金中产业比例不得低于60%。
  二、开展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后扶项目资金申报工作
  加大对20户以上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的后续扶持,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推动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融入乡村振兴大局,依托集中安置区的统一风貌、规范管理,大力扶持发展乡村旅游、特色现代农业等新兴产业,为集中安置区赋能增效。强化集中安置区的安全防范,对集中安置区边陡坡、路、水、电等基础设施予以完善,增强集中安置区抗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能力;补齐集中安置区内就业、就学、就医、文体等公共服务短板,打造完善的社区服务体系。后扶项目申请资金中产业比例不得低于60%。
  三、其他要求
  凡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向所在地县(区、管委会)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并对申报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由乡镇组织对项目单位提出的实施项目进行核实把关,确保所有申报对象、项目真实可靠;县(区、管委会)农业农村部门对项目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各县(区、管委会)要担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申报方案,组织乡镇、村认真做好资金申报工作,并于12月24日前将资金申报文件(含资金申报正式文件及相关附件表格)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电子版及扫描版发邮箱pt8358@163.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曾燕杞  电话:13666913739)
  附件:1.脱贫村、老少边岛村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申报表
              2.脱贫村、老少边岛村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申报汇总表
              3.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后扶项目资金申报表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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