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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乡村振兴局关于确定莆田市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通知

莆乡振综〔2024〕2号
来源:莆田市乡村振兴局 时间:2024-03-01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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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管委会)乡村振兴局:

  按照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确定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通知》要求,经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我市2024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市以家庭人均纯收入不低于农村低保最低标准线9840元为底线,今后随农村低保最低标准的调整相应调整年度监测范围。

  二、各县(区、管委会)可根据实际,综合社会经济发展条件、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农村低保标准调整等因素,合理确定监测范围,但不得低于全市监测底线。

  三、各县(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农户主动申报、定期排查、部门预警和半年集中排查工作要求,定期开展调度,适时组织督导,识别认定上要确保及时发现、应纳尽纳,落实帮扶上要确保精准施策、应扶尽扶,风险消除上要确保实事求是、持续稳定,工作程序上要确保精准规范提高实效,确保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莆田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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