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71号文件要求及市领导批示精神,为做好秀屿区12家养殖场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确保秀屿区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相关任务,经研究,现下达秀屿区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1000万元,款列“2120814农业生产发展支出”科目。
秀屿区要落实好市政府会议纪要要求,及时到位补助资金。严格按照《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莆财农〔2021〕106号)规定精神,加强资金拨付、跟踪、监督、检查和管理,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财政、农业部门;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要执行公告公示制度,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公开到哪”的要求,逐级做好公告公示工作。
附件:秀屿区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秀屿区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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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秀屿区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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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
补助区域 |
秀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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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
资金总额: |
1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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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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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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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 目标 |
确保秀屿区做好生猪无害化处理,保障我市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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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项目县区(管委会) |
目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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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
数量指标 |
养殖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数量 |
反映养殖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数量(头) |
秀屿区 |
≥70000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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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补助补贴资金支出合规性 |
反映是否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等规定 |
秀屿区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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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对美 化环境、保护资源的改善或影 响程度 |
反映补助补贴类项目对美化环境、保护资源的改善或影响程度 |
秀屿区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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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反映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使用规范性 |
秀屿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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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补助资金发放对象对补助政策的满意度 |
秀屿区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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