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4号)精神,为支持做好动物疫病防控相关工作,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动物强制免疫补助资金30万元,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108-病虫害控制”。
请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3号),对照任务清单(附件1)和绩效目标(附件2),按照《2025年中央财政强制免疫补助资金实施方案》(附件3)。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2025年中央财政动物强制免疫补助任务清单
2.2025年中央财政强制免疫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3.2025年中央财政强制免疫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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