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

莆财农〔2024〕2 号
来源: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1-12 09:53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仙游县、荔城区、城厢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闽委组通〔202324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2023111)、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的通知》(闽农政改20238号)精神和莆田市委组织部要求,经研究,下达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1110万元(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闽财农2023111)文件要求,每个村补助30万元。

二、本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为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支出“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

三、各县区要按照《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莆财农〔2021〕106号)要求,及时下拨补助资金,督促做好项目组织实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4年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20241月8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