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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下半年银发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劳务服务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莆财农〔2023〕83号
来源: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10-17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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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县(区、管委会)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莆田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莆财农〔2023〕5号)和《莆田市人社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财政局印发<莆田市开展银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劳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人社文〔2020〕199号)精神,经各有关县(区、管委会)摸底上报,决定下达2023年下半年银发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劳务服务市级财政补助资金92.491万元(其中:仙游县59.0965万元、荔城区13.8465万元、城厢区8.688万元、涵江区9.774万元、湄洲岛0.543万元、北岸0.543万元),款列“2120814农业生产发展支出”科目报支。

  一、各有关县(区、管委会)人社部门负责银发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劳务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以及资金申请安排分配,农业农村部门做好脱贫对象身份确认,财政部门负责银发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劳务服务补助资金保障。

  二、请各有关县(区、管委会)及时落实配套资金,按照《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莆财农〔2021〕106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拨付、跟踪、监督、检查和管理,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财政、人社、农业农村部门;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要执行公告公示制度,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公开到哪”的要求,逐级做好公告公示工作。

  附件:2023年下半年银发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劳务服务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3年下半年银发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劳务服务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2023年下半年银发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劳务服务

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莆田市人社局、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补助区域

项目相关县区(管委会

资金情况
元)

 资金总额:

92.49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92.491万元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为银发脱贫对象提供劳务服务,帮助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增加工资性稳定收入

绩效
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项目县

(管委会)

目标值

(人次)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扶持银发脱贫对象参与劳务服务

反映扶持参与劳务服务的银发脱贫对象数量

仙游县

109

荔城区

26

城厢区

16

涵江区

19

湄洲岛

1

  

1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反映银发脱贫对象劳务服务补助资金使用规范性

各县区(管委会)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奖补脱贫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

反映银发脱贫对象参与劳务服务项目满意度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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