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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示范片区补助资金的通知

莆财农〔2022〕103号
来源: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2-11-18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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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管委会)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市厅级领导挂钩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莆委办〔2021〕23号)精神,研究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示范片区补助资金1440万元(其中:仙游县2个片区7个村补助210万元,荔城区2个片区10个村补助300万元,城厢区2个片区9个村补助270万元,涵江区2个片区8个村补助240万元,秀屿区2个片区9个村补助270万元,北岸1个片区3个村补助90万元,湄洲岛1个片区2个村补助60万元)款列2130505生产发展”科目报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对经挂钩领导同意实施并在年内能实现支出的示范片区内重点村项目补助资金,各县区(管委会)要及时拨付到位;对预估示范片区重点村项目年内无法实现支出的补助资金,各县区(管委会)可调整用于“五个美丽”创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等符合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范围的项目,并在年内全部支出到位。被调整使用的示范片区重点村项目市级补助资金,如在以后年度经挂钩领导同意实施存在资金缺口,由县区(管委会)自筹安排到位。

二、各县区(管委会)要按照《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莆财农〔2021〕106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拨付、跟踪、监督、检查和管理,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财政、农业部门;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要执行公告公示制度,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公开到哪”的要求,逐级做好公告公示工作。

 

附件:2022年乡村振兴示范片区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

                               20221118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乡村振兴示范片区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补助区域

项目相关县区(管委会

资金情况
元)

 资金总额:

144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440万元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积极探索片区乡村振兴的机制、路径、方法,整体部署、协调推进,大力培育各具特色、不同类型样板,推动片区“串点连线成片”。

绩效
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项目县区(管委会)

目标值(个)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扶持示范片区建设

反映扶持示范片区内重点村数量

仙游县

7

荔城区

10

城厢区

9

涵江区

8

秀屿区

9

  

3

湄洲岛

2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反映乡村振兴示范片区补助资金使用规范性

各县区(管委会)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内重点村村民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

反映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项目满意度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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