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和《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闽文旅非遗〔2024〕5号)精神,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推荐工作。在各县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申报推荐的基础上,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通过组织初审、复核,经专家评委会审议并报局务会议研究决定,产生了莆田市拟申报推荐第六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8名(其中台胞1名)。
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莆田市拟申报推荐第六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见附表)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24年10月1日-10月10日止。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来函、来电等方式,向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科(非遗科)反映。来函、来电需使用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并及时反馈。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保护诉求者的信息安全。
联系地址:莆田市人民政府机关大院2号楼325室
邮政编码:351100
电话:2689939
联系人:林立
附件:莆田市拟申报推荐第六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