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下达2023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莆财教〔2023〕114号
来源: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3-08-14 10:08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市三清殿文物保护所:

  按照“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下达2023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23〕50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22〕137号)精神,现下达2023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070204文物保护”科目,用于国家重点文物保护项目的文物维修保护、文物安防、消防及防雷等所需支出。

  请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文〔2018〕178号)的规定,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请做好绩效跟踪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3年度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8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3年度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文物保护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补助金额

莆田市三清殿文物保护所

元妙观三清殿

元妙观三清殿消防提升工程

90

  政府预算分类科目:50601-其他资本性支出(一)

  部门预算分类科目: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