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福建艺术节于2021年12月7日至30日在福州圆满举办,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下达第八届福建艺术节活动经费的通知》(闽财教指〔2022〕73号)文件精神,现下达第八届福建艺术节活动经费 万元(具体项目名称、金额详见附件),款列“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科目。请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第八届福建艺术节活动经费分配表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9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第八届福建艺术节活动经费分配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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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补助内容 |
补助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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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 |
福建省莆仙戏剧院有限公司创作演出补助 |
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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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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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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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预算分类科目:50799其他对企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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