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福建省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21〕92号)要求,经市文旅局研究,现下达2022年省级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 36 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科目。绩效目标另行下达。
请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2年省级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安排表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3月16日
附件
2022年省级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安排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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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单位 |
补助项目 |
补助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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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 |
旅游标识牌建设 |
36 |
因素分配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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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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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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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预算分类科目:50205委托业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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