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莆田市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度市级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的通知

莆民老区〔2021〕5号
来源:莆田市民政局 时间:2021-12-29 15:08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各县(区)民政局(老区办): 

  根据《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的通知》(莆财社〔2021170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县(区)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400万元(详见附件),用于老区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莆田市民政局、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市级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莆财社〔2019〕156号)及《莆田市民政局关于规范市级革命遗址管护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莆民老区20213号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要加强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二、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专项项目绩效目标另行下达。 

  三、按照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录入的有关要求及时做好录入工作。 

  附件:提前下达2022年度莆田市市级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项目补助分配表 

    

    

                  莆田市民政局 

                 202112月13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