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和旅游局,仙游县财政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涵江区财政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根据《莆田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级部门2022-2024年支出规划和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莆财预〔2021〕74号)和《福建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2年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广电〔2012〕13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农村电影放映机制,确保完成2022年农村电影放映目标任务。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2年农村电影放映场次补贴市财政配套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070109群众文化”支出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规定农村电影场次补贴标准不低于200元/场。省级以上财政根据一村一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的要求,按照财力保障县160元/场、非财力保障县120元/场的补贴标准对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给予场次补贴,市财政按照有关补贴标准给予配套,不足部分经费由县(区)财政承担。
二、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场次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放映员劳务费、订片费、宣传费、交通运输费、保险费等直接与公益放映有关的活动。
三、请按照《福建省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教〔2014〕5号)文件要求,严格规范农村电影放映场次补贴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专款专用,做好场次补贴资金的发放及管理工作。
四.市财政局和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对负责实施电影放映单位的莆田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仙游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涵江区文化影视服务中心农村电影放映场次补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1.2022年农村电影放映场次补贴市财政配套资金安排表
2.农村电影放映场次补贴市财政配套资金绩效目标表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