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莆财教〔2021〕109号
来源: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1-09-09 11:09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各有关县区财政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下达2021福建省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2115号)、《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1年福建省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公共服务)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文旅公共20212号)、《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确定2021年度乡镇(村)旅游服务中心(点)建设单位的通知(闽文旅公共20217号)等文件精神,促进我市旅游服务中心(点)建设现下达2021省级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第批)    万元(共计60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科目。

按规定及时将专项资金拨付到各项目建设单位,并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的督促指导、资金监管、绩效评估,确保按时序推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绩效目标另行下达。

 

附件:2021年省级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安排表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91

附件    

2021年省级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安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县(区、管委会)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单位

补助金额

备注

1

仙游县

旅游服务中心(点)

济川村游客服务中心

20

 

小计

20

 

2

涵江区

旅游服务中心(点)

萩芦镇崇福游客服务中心

20

 

小计

20

 

3

秀屿区

旅游服务中心(点)

南日镇港南村九重山旅游服务中心

20

 

小计

20

 

合计

6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