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管办:
为改善我省文物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状况,不断推进我省文物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根据“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预下达2021年全省文物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21〕18号)文件,现下达2021年省级文物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支出款列“2070204文物保护”科目。
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跟踪问效,确保专款专用,厉行节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遵循文物维修原则,注意文物保护工程质量,确保文物安全。项目进展情况请及时报省文物局。
附件:1.2021年省级文物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
分配表
2.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