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图书馆、市群众艺术馆: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美术馆 公共图书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20〕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0年中央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070109群众文化”科目,专项用于市图书馆、市群众艺术馆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并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支出,不得用于编制内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津补贴、基本建设、大型维修改造、美术作品征集等支出。
请按照闽财教指〔2011〕129号和〔2013〕72号文件要求,将市财政应负担的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免费开放资金,与省财政补助经费统筹安排,保障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免费开放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2020年中央美术馆 公共图书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分配表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