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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体育局关于2018年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

莆体〔2017〕136号
来源:市体育局 时间:2017-11-17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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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管委会)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莆田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根据市府办要求,为提前做好2018年市级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建设项目摸底工作,确保2018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实处,现将2018年我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安排情况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8年全市拟新建8个多功能运动场、5个笼式足球场、8个室内健身房、60套室外健身路径器材。请你们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有条件且急需配建的点进行申报。

  二、建设经费及标准

  2018年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建设项目共预算建设资金840万元,由市体育局作全额财政预算,并向市财政局申请。为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建议各县区文体局在编制2018年预算时,将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建设项目一并列入财政预算(参照2017年市直与各县区的资金分配比例方案实施),器材设施由各县区文体局集中采购。

  (一)多功能运动场

  每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建设项目资金为35万元,其中整体笼式多功能综合运动场和室外健身器材28万元,场地基础及预埋件安装建设7万元(场地基础施工应按混凝土篮球场地建设标准实施,场地建设经费待项目点确认后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下拨)。用地总面积不小于750平方米。其中建设一个多功能综合运动场(混凝土硬化面积33米×19米),用地面积627平方米,具有篮球、气排球、羽毛球和轮滑(儿童)等活动功能,场地四周安装铁丝栏网,配置篮球架、气排球网架。另配建一套14件室外全民健身路径器材(含配置四件室外轨道棋),用地面积约150平方米。

  (二)室内健身房

  每个室内健身房建设项目资金为15万元。由社区提供同一建筑物相邻的室内健身场地面积累计达100平方米以上,有人管理,能长期坚持对外开放。配置电动跑步机等20件左右室内健身活动器材。

  (三)笼式足球场

  每个社区笼式足球场建设项目资金为40万元,其中笼式人造草地足球场及相关器材33万元,场地基础建设7万元(场地基础施工应按草地足球场建设标准实施,场地建设经费待项目点确认后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下拨)。混凝土硬化面积714平方米(34米×21米),铺设人造草地(32米×19米),场地四周安装铁丝栏网,配置五人制足球门。

  (四)室外健身器材

  1.室外健身器材距地下管道、地下线路边缘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2 m,距各类办公楼房、居民住宅及各类楼堂管所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5 m。

  2.夜间需使用器材的场所,在器材边缘2 m的范围内,光照度应不小于15 lx。

  3.室外健身器材应远离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的物品,场地健身应符合国家有关各项安全方面的规定。

  4.器材与器材人体运动范围的边缘距离应不小于1 m。

  三、注意事项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要按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工作要求,尽早部署该项工作,对辖区内申报的项目点要逐个进行实地查看、严格筛选,尽量安排在人口密集的区域,充分发挥项目效益,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实处,逐步推动《莆田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目标实现。各县区所报项目须经本级政府同意后纸质于2017年12月10日前报市体育局,电子版发邮箱pttyqtk@163.com。

  

  

  莆田市体育局             

  2017年11月16日             

  (联系人:郭建春 13305942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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