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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文物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文物工作要点》的通知

莆文物〔2024〕14号
来源: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4-04-25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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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湄洲岛旅游和文化体育局、北岸党工委宣传部,市直文博单位:

  现将《2024年全市文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莆田市文物局

  2024年4月16日

2024年全市文物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全市文物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重点围绕八项工作,加压奋进、创新突破,全面推动全市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贡献莆田文物力量。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一)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不断增强开展新时期文物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继续抓好全省、全市文物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重点围绕周祖翼书记批示精神和赵龙省长在文物工作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把原则要求具体化,把目标任务项目化,按照各项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

  二、推动文物保护基础工作

  (三)组织开展莆田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统一行动”的要求,用3年时间全面掌握我市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情况,今年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级普查机构,组织人员培训,掌握普查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认真做好文物数据和相关资料的采集、登记工作,建立莆田市不可移动文物总目录,健全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机制,构建文物资源管理体系。

  (四)进一步系统梳理文物资源。根据国家、省文物局部署适时启动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十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遴选申报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深化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定线落图”成果运用,完善文物保护“四有”基础工作。

  三、实施重点文物保护利用工程

  (五)按照国家文物局启动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更新工作的部署要求,争取“木兰溪流域滨海水利文化景观”和妈祖文化史迹最具代表性遗产点湄洲妈祖祖庙纳入“海上丝绸之路”项目成功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六)加快推进宁海桥修缮工程、湄洲妈祖祖庙安消防提升工程和元妙观三清殿展示陈列项目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工作,实施元妙观三清殿消防提升工程、贤良港天后祖祠消防工程、涵江江氏民居抢险加固工程等一批海丝文物、涉台文物保护利用工程。落实《廊桥保护三年行动计划》,指导仙游县文物行政部门加强溪边廊桥保护研究利用工作。

  四、加强考古研究和考古成果转化

  (七)落实基本建设“先考古、后出让”考古前置制度,制定出台《莆田市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工作暂行规定(试行)》及配套政策,加强地下埋藏文物保护,在城乡建设中协同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深化木兰溪考古调查研究,完成调查采集的文物器型修复,分类整理分析研究文物标本,宣传推广考古调查工作成果,扩大木兰溪流域文化遗产影响力。

  五、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工作

  (八)指导各县区(管委会)文物行政部门做好革命文物修缮和环境整治以及展示利用工作,鼓励完成修缮工程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革命文物有效活化利用,精心组织开展有关革命文物主题活动,宣传推介一批革命文物精品线路,为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出发90周年系列活动,发挥好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九)坚持抢救性和预防性保护并重,实施革命文物维修保护计划,分步骤建立保护工程储备库。积极争取各级革命文物保护和展示利用资金,拓宽资金多元投入渠道,协调民政、退役军人、党史方志等有关单位加大革命文物保护工程的资金投入,启动实施澳柄宫革命旧址、高阳中共福建省委旧址温氏宗祠抢险加固工程,分析研究省委旧址保护利用现状和存在问题,进一步有效保护利用全市省委旧址。

  六、提升博物馆公共服务水平

  (十)出台莆田市《博物馆设立备案指南(试行)》《博物馆陈列展览备案指南(试行)》《博物馆文物藏品账目及档案备案工作指南(试行)》工作指南,推进博物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明确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落实陈列展览“三审三校”和藏品安全管理,开展馆藏文物立卡建档、分类定级,全面落实藏品备案和展览备案等工作。加强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计划管理和过程监督,建立落实藏品征集管理制度,规范有序开展征集工作。

  (十一)着力提升博物馆办馆质量和专业水平,支持莆田市博物馆对标创建国家一级馆,加快推动仙游县博物馆新馆投入使用,实现对外开放并争创国家三级馆。加大对非国有博物馆设立备案的指导和支持,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在数量和质量上有所提升。

  (十二)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活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5·18国际博物馆日等重要节点和主题,举办基本陈列展览、临时专题展览和社教宣传等系列活动。扩大志愿者讲解员队伍力量,全面提升讲解员素质。持续开展博物馆错时延时开放,增加错时延时开放的博物馆数量。发挥市博物馆文博学术前沿阵地引领作用,加强学术研究,举办专业学术讲座,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夯实博物馆业务活动基础。

  (十三)贯彻落实中宣部等十三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文物科技创新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支持各级博物馆数字化建设工作,加强博物馆线上展览和文物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推进展览“一物一码”二维码扫描讲解工作。

  七、严格做好文物安全工作

  (十四)配合国家、省文物局做好卫星遥感执法监测,重点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两线范围”违法违规建设排查,并开展外业核查,严厉打击破坏文物“法人违法”犯罪行为。对接纳入省级文物安全监管平台管理,提升文物安全监管水平。加快推进文物安全“三防”工程,提升技术防范水平。

  (十五)督促落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直接责任,深入开展文物行业三年治本攻坚行动,严格落实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行政责任人和安全巡查责任人挂钩负责制度,并完善责任人公告公示工作。加强文物安全检查和督查,促进解决基层文物安全管理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

  (十六)探索“文物保险+”创新模式,不断提升文物安全工作水平。落实省检察院、省文物局《关于建立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推进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落地生效,及时处置涉及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案件。

  (十七)加强文物修缮技术队伍建设,联合住建部门常态化开展传统建筑修缮技艺传承人和工匠评选工作,建立莆田传统建筑营造技艺工匠培训和非遗传承人评定工作机制,适时予以认定公布,培育一批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修缮的能工巧匠。

  八、探索文物阐释和活化利用途径

  (十八)在三清殿、古谯楼建设融文化创意、公益研学实景演出、非遗民俗古厝文化展等全新演艺、全景互动于一体的“莆田城市会客厅”,打造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曲艺文化共建共享新空间的示范点。挖掘乡村文化遗产资源,在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探索设立乡村遗产民宿、客栈、茶舍等旅游休闲服务场所,推出文化遗产游、名人故居游等微旅游线路,建设文化遗产研学基地,让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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