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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旅游消费潜力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莆文旅〔2023〕266号
来源: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4-01-05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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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文旅局,湄洲岛旅游文体局,北岸工委宣传部,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旅游消费潜力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将《关于进一步释放旅游消费潜力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2月29日

 

  关于进一步释放旅游消费潜力促进

  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旅游消费潜力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全省打造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11537”发展思路和布局,以“妈祖故里 灵秀莆田”文旅定位,发挥木兰溪和妈祖文化两大文旅品牌作用,统筹整合全市文旅资源开发利用,突出解决好“游客从哪里来”“游客来了去哪”“游客来了玩什么”“游客消费什么”等问题,做好“产品、业态、服务、管理”四篇文章,不断释放旅游消费潜力,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市建设“妈祖故里文化名城、山水诗画生态韵城、匠心智造产业新城、通江达海战略港城”的战略部署与总体目标。

  二、扩大产品供给,激发消费潜力

  (一)深化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传统优秀文化保护传承,鼓励创意设计与非遗等结合,创建一批非遗传承基地(传习所)、认定一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提升兴化府历史文化街区非遗特色街区业态水平。开拓文物活化利用途径,建设一批文化遗产研学基地,打造优秀传统文化共建共享新空间示范点。通过打造文旅融合演艺城市会客厅、莆仙戏进景区演出等方式,创新旅游演艺模式。建设《印象妈祖》演艺业态项目,打造“妈祖文化”沉浸体验,推动形成“白天看景、晚上观剧”“跟着演出去旅行”的消费新潮流。推动仙游县、湄洲岛等建设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兴化府历史文化街区、湄洲岛等建设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责任单位:各县区文旅部门,下同,不再一一列出;资源开发科、艺术科,非遗中心)

  (二)推进休闲旅游度假工程。丰富休闲度假产品供给,推进沿木兰溪流域、沿莆田绿心、沿“莆阳”凤凰福道、沿北部山区、沿1号滨海风景道莆田段等文旅产品体系建设,培育一批高质量旅游度假区。建设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带,结合旧城改造和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兴化古城、萝苜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等项目,推动兴化府、萝苜田等建设旅游休闲街区。(责任单位:资源开发科)

  (三)培育“+文旅”融合新业态。鼓励体育赛事与旅游活动一体谋划、一体开展,结合湄洲岛女子半程马拉松赛、莆田“爬龙舟”赛等活动,培育一批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引导体育赛事与文创市集、农产品展销等结合,推动农文体旅融合发展。利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资源,开发森林康养、中医药养生、生态观光、温泉度假、科普教育等生态旅游产品,培育康养旅游基地、生态旅游目的地。持续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培育一批省市级职工疗休养示范基地。落实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协调配合省厅编制海岛旅游总体规划,深入挖掘妈祖文化、海洋文化内涵,指导推进湄洲岛、南日岛等重点海岛旅游开发,推动湄洲岛与北岸一体化发展,培育海上游、海岸游、海岛游等产品。(责任单位:资源开发科等各科室)

  (四)推动乡村文旅转型升级。推进湄洲岛文旅特派员制度试点工作,促进乡村传统技艺与现代产业结合。新培育一批“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省级全域生态旅游小镇、省市级金牌旅游村。推动乡村旅游产品业态创新,在传统村落探索设立乡村遗产民宿、客栈、茶舍等旅游休闲服务场所,推出文化遗产游、名人故居游等微旅游线路,建设文化遗产研学基地。(责任单位:资源开发科、市场法规科、公共服务科)

  三、完善公共体系,提升消费体验

  (五)完善旅游基础配套设施。持续推动莆阳福道、郊野公园、骑行道、停车设施等微循环休闲设施建设,规划建设一批休闲步道和旅游风景道。完善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厕所、标识牌等配套设施。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参加c级营地评定。(责任单位:公共服务科、资源开发科)

  (六)提升旅游景区服务功能。进一步盘活重点景区、旅游度假区等优质资源,推动老旧景区转型提质,九鲤湖景区开发建设、仙水洋康养休闲旅游度假区项目,指导申创一批国家4A景区,新评定一批国家3A级景区。提升景区接待能力,结合旅游旺季客流情况,适时延长开放时间、增加弹性供给,科学设置线上线下购票和预约渠道,优化售检票现场管理等服务,最大限度满足游客参观游览需要。(责任单位:资源开发科)

  (七)推动公共文化提质增效。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推动建设一批基层公共文化新型空间。提升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办好5·18国际博物馆日等系统主题活动。组织市、县博物馆讲解员积极参加各类讲解培训和比赛,不断优化博物馆讲解服务供给,讲好新时代莆田文物故事。(责任单位:公共服务科、文物科,市文保中心、市博物馆)

  (八)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深入推进公共文化场馆错时延时开放。推进市、县博物馆固定时段免费讲解服务,线上线下双向发力,策划文创市集、“博物馆奇妙夜”等活动。落实“一物一码”、线上语音导览和VR导览服务,创新打造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提升“文化助梦”“百姓大舞台”等活动品牌,开展四季“村晚”、“小小文旅推荐官”、非遗民俗嘉年华、街头文化艺术展演等群文活动。(责任单位:公共服务科、艺术科、文物科,市文保中心、非遗中心、市博物馆)

  (九)实施数字文旅赋能发展。持续优化“这就是莆田”数字文旅平台功能和服务。加快智慧景区建设,组织参评省级智慧景区评定工作。提升群众艺术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馆数字化服务水平。实施文化遗产数字赋能,加强非遗数字化保护。培育数字文旅新场景,推出云观展、云演艺等新型服务,拓展数字文旅供给方式,打造沉浸式文旅体验空间。借助“莆田市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管理电子系统平台”,完成全市不可移动文物信息录入,提升完善数字文旅平台文物信息内容,建成全市文物资源一张图。(责任单位:产业中心、公共服务科、文物科,市文保中心、非遗中心)

  四、强化宣传推广,打响“妈祖故里 灵秀莆田”品牌

  (十)创新文旅宣传营销方式。按照“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思路,推出“莆阳开春”“莆阳爽夏”“莆阳赏秋”等文旅系列活动,推出四季不同主题的一日、二日游线路,打造自驾、研学、摄影等不同主题旅游精品线路和特色旅游产品,组织重点旅行商来莆开展精品旅游线路踩线活动。深化与携程等OTA平台合作,整体宣传推介“妈祖故里 灵秀莆田”城市品牌。(责任单位:宣传推广科)

  (十一)推动跨区域联动发展。深耕核心客源市场,拓展中远程客源市场,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以及高铁沿线等城市的区域旅游合作。组织参加福州旅游交易会等展览展会活动,为文旅企业与旅行商搭建交流平台。搭乘省厅“清新福建”旅游列车、“来福建,坐火车,一路山海一路歌”活动,加强宣传推广,做热铁路旅游。(责任单位:宣传推广科、资源开发科)

  (十二)深化莆台文旅融合发展。推荐妈祖文化史迹最具代表性遗产点湄洲妈祖祖庙列入海上丝绸之路项目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办好世界妈祖文化论坛、中国·莆田湄洲妈祖文化旅游节等重大节庆会展活动,深化与“海丝”沿线国家文旅交流。组团参加海峡两岸(厦门)文博会、“福建文化宝岛行”、海峡两岸书院论坛、“匠心意蕴”闽台文创周等活动。支持台湾同胞参评莆田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福建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进涉台文物保护工程,实施元妙观三清殿、贤良港天后祖祠等涉台文物安消防提升工程,编制湄洲妈祖祖庙安消防提升工程设计方案,鼓励台胞和台湾团队参与涉台文物保护工作。深化莆台寻根谒祖、族谱档案对接、信俗交流等活动,吸引更多台港澳青少年来莆研学旅行。(责任单位:艺术科、资源开发科、文物科,市文保中心、非遗中心、三清殿文保所)

  五、壮大市场主体,激发消费动能

  (十三)支持旅游企业恢复发展。落实惠企纾困政策,继续实施旅行社组织接待入莆过夜游奖励。鼓励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等委托旅行社组织实施,在规定标准和限额内凭旅行社发票报销。(责任单位:市场法规科、财务科)

  (十四)推动文旅招商与合作。聚焦城市会客厅、滨海漫游、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推出木兰溪“十里风光带”、湄洲岛与北岸一体化发展、1号滨海风景道等一批跨界融合发展项目;加快涵江会展中心项目等签约项目落地开工建设、在建项目竣工投产投用。围绕政策导向、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精心谋划包装项目,拓展与北上广等重点地区招商对接,深化与携程集团、驴妈妈集团等头部企业合作,争取引进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和文旅产业支撑项目。(责任单位:资源开发科等各科室)

  六、加强市场治理,优化消费环境

  (十五)加强文旅市场执法监督。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体检式”暗访检查等监管机制,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在线旅游动态监测。推动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部门协同,定期开展市场专项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推动实现行业监管与综合执法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市场法规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十六)提升文旅行业服务质量。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用好“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等平台,提升行业服务效能。加强导游队伍建设,落实《全省“百千万”导游素质提升三年培训计划(2022-2024)年》,提升导游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场法规科、人教科)

  (十七)强化文旅行业安全管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要求,推进文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安全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创新监管举措,聚焦文旅行业重点领域、重大活动、关键环节等,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和监督检查。加强文明旅游宣传,提高安全旅游意识。(责任单位:市场法规科等各科室,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七、措施保障

  (十八)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把恢复和扩大文旅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发挥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定期会商研究文旅经济发展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推动县域文旅经济正向激励申报工作。(责任单位:资源开发科等)

  (十九)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全市文旅系统人才培训计划,加强文旅干部及骨干培养培训工作,提升文旅干部队伍能力素质。配合省文旅厅、市委人才办落实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奖补政策。开展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选拔工作,积极向中央和省文旅厅推荐文旅系统优秀人才。发挥文旅经济智库作用,健全文旅人才选拔、使用和评价机制,提升人才服务效能。(责任单位:人教科)

  (二十)强化财政金融扶持。统筹用好省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家政策性金融等支持,推动将文化和旅游领域符合条件的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范围。持续向金融机构推送文旅企业“白名单”,探索政银企对接合作新机制。帮助文旅企业积极争取国家开发性金融、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等财政金融支持。(责任单位:资源开发科、财务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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