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现代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根据《莆田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落实情况考核的通知》(莆文协〔2018〕3号)第7条“由市体育局组织考评体育设施方面”考核内容要求,现将体育设施考核指标评分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落实。
附件:2018年度构建现代公共体育服务体系考核指标评分表
莆田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
2018年9月17日
(联系人:郭建春 联系电话:2290157)
附件
2018年度构建现代公共体育服务体系考核指标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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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内容 |
目标要求 |
分值 |
评分说明 |
自评分 |
考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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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体育设施(场馆)建设(3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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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区体育场馆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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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田径场 |
跑道周长为400m标准8道环形跑道及100m的10道直道跑道。(内含一标准足球场) |
3 |
场地选址立项得1分 项目启动施工得2分 项目建成使用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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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游泳馆 |
基本配置(一个标准室内游泳池和一个儿童戏水池。标准泳池为50m×25m,儿童戏水池为10m×10m)。 |
3 |
场地选址立项得1分 项目启动施工得2分 项目建成使用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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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型全民健身中心或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
建筑面积4000-8000平方米,室内、外体育场地面积约3500平方米。 |
3 |
场地选址立项得1分 项目启动施工得2分 项目建成使用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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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体育公园(或健身广场) |
体育公园建设类型包括郊野体育公园、城市体育公园,可新建,也可在原有公园基础上改造,添加体育设施。体育设施不少于8项,以户外运动项目为主。 健身广场(8000平方米以上) |
3 |
场地选址立项得1分 项目启动施工得2分 项目建成使用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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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健身步道/登山步道 |
公园健身步道的长度宜不小于2000m,居住区健身步道长度不小于200m,健身步道宽度为1.5-3.0m,单向通行步道宽度应不小于1.5m,双向通行步道宽度不小于2.5m。 登山步道路面宽为0.6-1.5米。 |
3 |
场地选址立项得1分 项目启动施工得2分 项目建成使用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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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乡镇(街道)体育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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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型全民健身中心或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
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 |
3 |
乡镇(街道)未建1个扣0.5分,未正常免费开放1个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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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多功能运动场 |
场地面积约800平方米, |
3 |
乡镇(街道)未建1个扣0.5分,未正常免费开放1个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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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健身步道 |
公园健身步道的长度不小于2000m,居住区健身步道长度不小于200m,健身步道宽度宜为1.5-3.0m,单向通行步道宽度应不小于1.5m,双向通行步道宽度不小于2.5m。 |
3 |
乡镇(街道)未建1个扣0.5分,未正常免费开放1个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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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健身路径 |
一套10件以上器材 |
3 |
乡镇(街道)未建1个扣0.5分,未正常免费开放1个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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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村(社区)体育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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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健身路径 |
一套8件以上器材,截止2018年25%村(社区)建成健身路径。 |
2 |
完成率每较少2%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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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室内健身活动室 |
面积约80平方米,配备健身活动设施,截止2018年25%村(社区)建成室内健身活动室。 |
2 |
完成率每较少2%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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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健身广场 |
一个不少于500平方米的健身活动广场,截止2018年30%村(社区)建成健身路径,健身广场。 |
2 |
完成率每较少2%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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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省、市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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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省、市级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建设项目 |
根据上级文件中验收时间要求 |
5 |
进度滞后1个月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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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民健身活动(赛事)和社会体育组织建设(4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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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民健身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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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县(区、管委会)级全民健身运动会项目 |
要求每年不少于15项(湄洲岛、北岸每年不少于10项) |
7 |
相关秩序册、图片。每少1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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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乡镇(街道)级全民健身运动会 |
要求每年不少于5项 |
3 |
相关秩序册、图片。每少1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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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县(区、管委会)举办国家级以上赛事 |
每年至少办1场 |
6 |
相关秩序册、图片。每少1场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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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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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仙游县 |
每年不少于80人 |
4 |
少于50人扣4分 少于70人扣2分 少于80人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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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 |
不少于50人 |
4 |
少于35人扣4分 少于40人扣2分 少于50人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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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北岸 |
不少于30人 |
4 |
少于20人扣4分 少于25人扣2分 少于30人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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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湄洲岛 |
不少于15人 |
4 |
少于10人扣4分 少于12人扣2分 少于15人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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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县区体育单项协会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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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仙游县 |
不少于15个 |
4 |
少于10个扣5分 少于12个扣3分 少于15个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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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 |
不少于10个 |
4 |
少于6个扣4分 少于8个扣2分 少于10个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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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北岸、湄洲岛 |
不少于5个 |
4 |
少于3个扣4分 少于4个扣2分 少于5个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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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水平(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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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免费 开放 |
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场馆)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每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00天 |
3 |
根据实际开放时间,各场馆全部达到要求得满分。场馆开放时间不符要求的1个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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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全民健身品牌活动(赛事) |
有1个以上有影响力、有规模、面向全区的常态化群众体育活动品牌 |
2 |
相关秩序册、图片。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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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公共体育设施管理机制 |
管理方案、制度、开放时间公示落实情况 |
1 |
方案未制定、制度未建立扣0.5分,开放时间公示未落实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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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乡镇(街道)管理人员配置 |
乡镇(街道)人员编制1名以上或专职人员至少1名。 |
3 |
提供任命文件、编制等相关材料。每1个乡镇(街道)没配到位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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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村(社区)管理人员配置、管理 |
认真落实每村(社区)至少1名管理员,相关管理制度。 |
3 |
提供相关材料。达标率100%得满分。每下降2%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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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考核督导 |
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属地管理制,建立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维护工作考核指标并实施。 |
2 |
提供相关制度材料及实施情况,根据实际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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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建立群众基本健身需求反馈机制 |
建立经常性征求群众意见机制,实现全民健身体育设施项目与群众健身需求有效对接。 |
2 |
提供相关制度材料及实施情况,根据实际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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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加强全民健身运动宣传 |
重视全民健身运动的宣传引导工作,形成全社会、各部门共同关注、参与的局面。 |
2 |
提供信息简报、媒体报道等资料,根据实际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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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分和扣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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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加分 |
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做法、业绩和经验,在全市及以上产生较大影响,被作为典型示范推广。加2分。 |
10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进行申报,由考核小组进行研究审定。 加分项目按数次分别加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算。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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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在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建设、管理维护方面,有创新措施。除“十三五”规划要求建设指标外,增加一套设施或一个场馆加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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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全民健身活动每增加1项加1分;社会体育组织每增加1个加1分;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每增加20%人数,加1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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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扣分 |
在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安全事故、弄虚作假、群众意见大、执行落实不力等现象的,据实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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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项据实际情况扣2到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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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公共体育设施(场馆)在维修年限内,常年失修无法使用,无报备,据实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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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扣1到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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