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阶段性下调截止时间,从2022年2月28日延续至2022年6月30日,持续减轻企事业单位社保缴费负担。
根据规定,费率下调延续期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仍从7.3%下调为6%,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5.7%,大额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为0.3%;个人缴费费率维持2%不变。2022年6月30日之后,原则上执行原单位缴费费率7.3%。
今年2月,市政府下发通知,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继续阶段性下调,时间从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这是自2016年以来,我市连续第6年阶段性下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共为企事业减轻负担约9亿元。(记者 刘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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