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莆田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9-06-13 16:59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建交局)、财政局:

为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工作,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闽建村〔2019〕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几点工作要求:

一、加强审核和验收把关。各地要严格按照《莆田市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莆建村〔2018〕57号)规定,履行农户申请、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体评议公示、镇(乡)政府入户审核公示、县(区、管委会)复核审批公示等申报程序;补助对象认定按照《三年行动方案》(建村[2018]115号)规定,县级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及时提供的4类重点对象名单(含动态变化新增的)为准,由住建部门牵头组织鉴定小组或委托有房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危房鉴定。同时,审批时要按照规定,原则上,农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控制在75-100平方米。

二、加强资金监管一是县(区、管委会)住建部门要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合理确定补助资金分阶段发放比例,定期将核定的补助对象和发放的补助金额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福建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建〔2017〕76号)有关规定,及时将核定资金直接拨付到补助对象一卡通,并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付清全部余款,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滞留。补助资金拨付情况纳入绩效评价考核内容;二是省扶贫在线监管系统已运行,县(区)级住建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完成“最后一公里”的资金拨付到户工作,加强资金线上监管,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系统规范运行;三是在危房改造和扶贫的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相关规定,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信、廉洁原则。

三、加强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的跟踪管理。县级住建部门要依据《农村危险反诬鉴定技术导则(试行)》“A、B级”标准,参与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时“住房安全保障”审核。村“两委”、驻村工作队(驻村、包村干部)和挂钩干部要公开联系方式,跟踪掌握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对因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影响产生住房安全隐患的,第一时间报告乡镇政府,及时采取措施帮助脱贫户消除安全隐患。对因动态变化新增的危改对象,由各地自筹资金,在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改造。

四、排查核实“住房安全保障”突出问题。各县区要按照各级督查、考核、巡视、审计等工作发现的突出问题,落实贫困户住房安全“回头看”工作,对排查突出问题切实整改到位,深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扶贫领域扶贫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同时,各县区要每月25日向市住建局报送问题台账整治进度情况,以便统一汇总报送省厅。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莆田市财政局

                                                             2019年6月10日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9年5月10日)

 

各设区市建设局、财政局,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环土局、财金局:

为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工作,根据《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建村〔2018〕115号,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吸纳省委巡视反馈的意见,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明确目标任务  

把建档立卡贫困户放在突出位置,全力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和其他贫困户的危房改造,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和其他贫困户存量危房改造任务,2020年巩固提升,确保基本解决贫困户住房不安全问题。  

二、精准核实改造对象  

(一)规范补助对象认定程序。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认定按照《三年行动方案》规定,严格执行先确认身份信息,后鉴定危房等级的工作程序。县级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及时提供的4类重点对象名单(含动态变化新增的),由住建部门组织开展危房鉴定。县级住建部门也要主动对接扶贫等部门,及时掌握动态变化新增的4类重点对象,确保一户不漏。不属于4类重点对象的、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1.5倍的农户纳入其他贫困户(家庭年纯收入=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农户年纯收入÷家庭常住人口数);乡(镇)、村要逐级审核,剔除不符合申请条件(含已享受造福工程政策)的对象后,汇总其他贫困户名单到县级住建部门(危改部门),由县级政府组织财政、市场监管、公安(交管)、住建、自然资源、人行等部门对申请农户信息进行联审比对,查找是否存在“家庭成员有稳定财政供养人员、有商品房、有经营实体、有小轿车或大型农机具、有大额银行存款”等情况。  

危房鉴定工作由县级住建部门委托有房屋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进行危房鉴定,或抽调、聘用有经验的土建类结构专业工程师与镇村干部组成鉴定小组开展简易鉴定(参照附件1)。居住在C级或D级危房的4类重点对象和其他贫困户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二)精准锁定危房存量台账。农村危房改造户要严格落实“一户一档”要求,按照要求逐户填写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附件1)。实行一村一汇总、一镇(乡)一台账的管理制度,在建立并保存纸质档案的基础上,将档案信息录入信息检索系统形成电子台账,及时与扶贫、民政、残联部门比对,审核确认危房存量台账并逐级汇总上报省住建厅。农户身份及危房信息发生变化的,及时按照上述程序进行调整。  

(三)严格脱贫退出标准和程序。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时,县级住建部门要审核其住房是否符合《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A、B级”标准。对于危房户自愿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且无改造意愿的,乡镇人民政府在履行确认程序后可不再将其危房纳入改造范围,但必须书面提醒农户主动拆除或不再使用危房并现场张贴告示,做好存档备查。  

(四)加强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的跟踪管理。村“两委”、驻村工作队(驻村、包村干部)和挂钩帮扶干部要公开联系方式,跟踪掌握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对因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影响产生住房安全隐患的,第一时间报告乡(镇)政府,及时采取措施帮助脱贫户消除安全隐患。  

三、强化改造全过程管控  

(一)加强审核把关和工作指导。在审核和验收时,各地要严格把关拆除重建的建筑面积标准,避免农户过度举债,指导合理制定设计方案,为将来扩建预留接口,满足农户基本使用和未来扩建需求。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特殊贫困群体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二)加强质量安全检查和竣工验收。农村危房改造由农户和施工方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县级住建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做好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宣传,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的指导。乡镇政府要开展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和督促施工人员开展关键环节现场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于农户自建的,要将危房改造质量安全要点告知农户;对加固改造的房屋,应有技术人员对加固方案、加固材料、施工方案及施工操作队伍进行把关审查,确保加固施工过程安全以及加固后的房屋达到安全标准。按照“竣工一户验收一户”的原则,在改造竣工后15日内由县级住建部门委托有房屋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逐户进行住房安全性评定。评定合格后的15日内,县级住建部门和乡镇政府要逐户指导农户验收,并提交验收表、备案书等材料(附件2、3)。  

(三)加强补助资金监管。各地要全面应用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强化资金拨付到户“最后一公里”的监管,确保安全高效使用资金。

(四)规范农户档案信息管理。设区市住建部门要组织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的录入工作,加强审核与抽验,发现问题督促县(市、区)整改。县级住建部门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在完善纸质档案的基础上将相关信息录入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不断提高数据质量。  

四、全面排查“住房安全保障”突出问题  

各地要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贫困户住房安全“回头看”的通知》(闽建办村函〔2019〕24号),全面排查核实“住房安全保障”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并实施销号管理,深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着力解决脱贫攻坚中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不深不细不实不准等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要加大警示教育宣传力度,定期通报有关问题及处理结果。实行月报制度,由设区市每月底前向省住建厅报送问题台账整治进度情况(附件4)。  

五、强化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协调推进“住房安全保障”各项工作。住建、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完善贫困户身份和住房信息的共享机制。  

(二)加强资金保障。市、县(区)要通过加大投入、发动社会帮扶和引导农户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切实加大对深度贫困户和未纳入中央补助范围的其他贫困户的倾斜支持,避免因补助标准过低导致改造不到位、安全隐患未消除。对于因动态变化新增的危改对象(超出省下达的任务)由各地自筹资金,在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改造。  

(三)加强监督指导。建立分级培训机制,市、县(区)要建立基层工作人员有关危房鉴定、住房安全性评定、修缮加固等业务轮训机制,提高工作水平。要认真落实扶贫领域“1+X”监督职责,加强层级监督指导,完善调研督导和入户访查方式,抓好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并强化问责追责力度,全面夯实“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  

(四)加强信息宣传。各地要严格执行危房改造任务分配结果和改造任务完成情况镇村两级公开,制作并免费发放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并加强入户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和认可度。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工作成效以及好的经验做法,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各设区市每季度要向省住建厅报送本地区的建设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等。  

 

附件:1.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简易鉴定表

     2.农村危房改造验收表

     3.农村危房改造备案书

     4.住房安全保障存在的突出问题清单

 

    

                              

 

附件1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简易鉴定表

1.基本信息

户主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2.贫困户类型

□建档立卡贫困户  □低保户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贫困残疾人家庭  □其他贫困户          

县级相关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3.房屋信息

地址

     省(市)    县(区)     镇(乡)           

建造年代

     

结构形式

□土木   □砖木  □砖土混杂  □木结构  □石木  □砖混

设防烈度

     

层数

□单层   □两层

开间数量

      间 

建筑面积

     

墙体材料

前墙:          后墙:          山墙:         内横墙:                  

屋面类型及材料

□平顶  □单坡  □双坡 ;□柁梁+檩条  □木屋架+檩条  □穿斗木构架  □硬山搁檩;

□小青瓦□粘土平瓦 □钢板瓦 □树脂瓦  □草泥顶  □茅草顶  □石板屋面  □预制板  (可多选)

4.房屋危险状况与评定

Ⅰ 房屋各组成部分:

地基基础

□a级:完好,地基、基础稳固。

□b级:基础埋深略小;有轻微不均匀沉降。

□c级:基础埋深偏小;有明显不均匀沉降。

□d级:地基失稳;基础局部或整体塌陷。

承重墙

□a级:砌筑质量良好;无裂缝、剥蚀、歪斜。

□b级:砌筑质量一般或较差;有轻微开裂或剥蚀。

□c级:砌筑质量很差;裂缝较多,剥蚀严重;纵横墙体脱闪,个别墙体歪斜。

□d级:墙体严重开裂;部分严重歪斜;局部倒塌或有倒塌危险。


解释说明

木柱、梁、檩

□a级:无腐朽或虫蛀;无变形;有轻微干缩裂缝。

□b级:轻微腐朽或虫蛀;有轻微变形;构件纵向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木材直径的1/6。

□c级:有明显腐朽或虫蛀;梁檩跨中明显挠曲,或出现横纹裂缝;梁檩端部出现劈裂;柱身明显歪斜;柱础错位;构件纵向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木材直径的1/4;榫卯节点有破损或有拔榫迹象。

□d级:严重腐朽或虫蛀;梁檩跨中出现严重横纹裂缝;柱身严重歪斜;柱础严重错位;构件纵向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木材直径的1/3;榫卯节点失效或多处拔榫。

木屋架

□a级:无腐朽或虫蛀;无变形;自身稳定性良好。

□b级:有轻微腐朽或虫蛀;有轻微变形;自身稳定性较差。

□c级:有明显腐朽或虫蛀;下弦跨中出现横纹裂缝;端部支座移位或松动;屋架在平面内或平面外明显歪斜;榫卯节点有破损或有拔榫迹象。

□d级:严重腐朽或虫蛀;下弦跨中出现严重横纹裂缝;端部支座失效;屋架在平面内或平面外严重歪斜;榫卯节点失效或多处拔榫。

混凝土柱、梁

□a级:表面无剥蚀;无裂缝;无变形。

□b级:表面轻微剥蚀,或出现轻微开裂。

□c级:表面剥蚀严重;出现明显开裂、变形。

□d级:表面剥蚀严重,钢筋外露;出现严重开裂、变形。

屋面

□a级:无变形;无渗水现象;椽、瓦完好。

□b级:局部轻微沉陷;较小范围渗水;椽、瓦个别部位有损坏。

□c级:较大范围出现沉陷;较大范围渗水;椽、瓦有部分损坏。

□d级:较大范围出现塌陷;大范围渗水漏雨;椽、瓦损坏严重。

Ⅱ 房屋整体:

□A级:没有损坏,基本完好;

(房屋各组成部分:各项均应为a级)

□B级:轻微破损,轻度危险;

(房屋各组成部分:至少一项为b级)

□C级:中度破损,中度危险;

(房屋各组成部分:至少一项为c级)

□D级:严重破损,严重危险。

(房屋各组成部分:至少一项为d级)

Ⅲ 房屋抗震构造措施:□基本完备   □部分具备

□完全没有

仅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地区填报。

5.建议   

□加固维修   □拆除新建

加固维修建议

1)

2)

鉴定单位或鉴定人员(签章):

 

 

鉴定日期:    年    月   

 

 

 

       农村危房改造验收表

1.结构形式

土木结构:指土墙承重、木(楼)屋盖的房屋结构。

砖木结构:指砖墙承重、木(楼)屋盖的房屋结构。

砖土混杂结构:指土墙与砖墙混合承重、木(楼)屋盖的房屋结构。

4)木结构:指木柱、木构架承重的房屋结构,北方常为抬梁式或三角形屋架,南方常为穿斗式。

5)石木结构:指石墙承重、木(楼)屋盖的房屋结构。

6)砖混结构:指砖墙承重、混凝土(楼)屋盖的房屋结构。

2.危险状况与评价

Ⅰ房屋各组成部分:

承重墙

1)砌筑质量“良好、一般、很差”的标准可从两方面进行评价:一是看砌筑灰浆强度,抗压强度在5.0MPa以上为良好(抠一小块,脚踩不碎),1.0MPa以下为很差(手捻即成粉末);二是看砌筑水平,是否横平竖直,上下错缝,灰浆饱满。

2) “裂缝较多”指平均每片墙上均有受力裂缝出现。

3)“严重开裂”指至少出现3处以上严重裂缝,裂缝宽度超过10mm,单条裂缝长度超过2.0m。

“严重歪斜”指墙顶最大相对位移超过50mm。

木柱、梁、檀

1)“明显挠曲”指肉眼能轻易观察到的弯曲变形。

2)“横向裂缝”指由于木材截面尺寸偏小或荷载较大,导致抗弯承载力不足产生的横向拉开的裂缝。

3)“柱础严重错位”指承重木柱柱底有超过1/4直径部分已经滑移到柱础支承面之外(部分落空)。

4)“柱身严重歪斜”指柱顶相对偏移尺寸超过柱平均直径的2/3以上。

5)“拔榫”指榫头从卯口中拔出。

6)“榫卯节点失效”指榫头折断,或拔榫,或卯口劈裂,已不具备连接或承载能力。

木屋架

1)此处木屋架包括两类形式:一类是三角屋架形式,有木的,钢木组合的,小型钢焊接的,这类多是80年代以后做的;另一类是传统的抬梁(柁梁)式,由抬梁(柁梁)与其上瓜柱组成。第一类上下弦杆,腹杆齐全,节点连接与支座支承牢靠,第二类抬梁(柁梁)在端部支承稳固,无转动或移动趋势,满足以上条件可视为“自身稳定性良好”。

混凝土柱、梁

1)“剥蚀严重”指混凝土表面碳化、风化、或腐蚀严重,部分保护层已经剥落,钢筋外露,构件承载能力严重受损。

2)“严重开裂、变形”指裂缝已接近或超过截面钢筋位置,裂缝处部分钢筋已经屈服。

屋面

1)屋面“沉陷”指由于局部檀条、椽子变形,屋面局部出现下沉的现象,但尚未塌落。

2)屋面“塌陷”指由于局部檀条,椽子严重变形或折断,导致屋面局部塌落,形成空洞。

Ⅱ房屋整体:

1)A级:各组成部分全部为a级。

2)B级:各组成部分至少有一项达到b级。

3)C级:各组成部分至少有一项达到c级。

4)D级:各组成部分至少有一项达到d级,或全部达到c级。

Ⅲ房屋抗震构造措施

1)抗震构造措施包括:基础有地圈梁;墙体有构造柱、圈梁等抗倒塌措施;木楼屋盖有竖向剪刀撑、纵向水平系杆等稳定措施;楼屋盖与墙体有拉接措施;墙体洞口与洞间墙尺寸符合要求等。

2)一般情况下,近年建造的砖木或砖混结构,抗震构造措施可能“基本完备”其他大部分应为“部分具备”或“完全没有”。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改造房

屋住址

县(区、市)      乡镇       村   

联系电话

 

贫困类型

建档立卡贫困户          低保户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贫困残疾人家庭□ 其他贫困户  

家庭

人口

 

审批时间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施工单位

(或工匠)

 

施工单位资质证号或工匠培训证号

 

拆除重建(集中统建)的,对照设计图纸,逐项检查施工情况,同时检查是否符合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件,具体如下:     

 

                            验收人:(签名)
                                            年    月     日

修缮加固的,主要从结构体系、选址、基础、承重墙体、屋面结构、围护结构等方面对照《福建省农村危房加固技术导则(试行)》进行验收。具体如下:

1、是否满足危房鉴定及加固维修方案的要求;

2、存在梁柱、墙体明显裂缝和屋面渗水等质量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3、现场外观检查有无质量问题;

4、是否符合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件。 

 

验收人:(签名)

年    月     日

住房安全性

评定意见

A  B级□  C级□  D 

评定机构名称(鉴定小组)

 

验收结论:合格□    不合格□

农户(建设方)意见:同意□   不同意□

设计单位(若有)意见(签字、盖章):合格□    不合格□

施工单位或建筑工匠(签字、盖章):  合格□    不合格□

验收人员签字: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注:抗震设防烈度6-8度地区实施农房抗震改造的,应验收抗震措施是否符合抗震设防要求。


附件3 

农村危房改造备案书

改造房屋

住址

县(区、市)      乡(镇)       村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人口

 

家庭类型

建档立卡贫困户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贫困残疾人家庭□   低保户  其他贫困户      

审批时间

 

开工时间

 

安全评定时间

 

验收时间

 

施工单位

(或建筑

工匠)

 

施工单位资质证号或工匠培训证号

 

改造方式

□集中统建  □拆除重建  □修缮加固

改造前
面积

 

改造后
面积

 

资金方面

拨付补助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一(折)卡通账号

 

 

 

序号

备案材料

有无

1

福建省农村危房改造审批表

2

农村危房改造验收表

3

住房安全性评定报告

4

补助资金发放到户证明(银行凭证)、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注:已有资料请在后面内打“√”,需要增加请填名称并打“√”。

申请备案意见(资料是否真实齐全并申请备案):

农户(建设方)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案意见(是否同意该农户备案):      

                                    乡镇村建站负责人                               乡镇政府负责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及备案材料一式两份,乡镇和县级住建部门各存一份

附件2 

附件4

 

 

 

 

 

 

 

 

 

 

 

住房安全保障存在的突出问题清单

设区市住建部门(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设区市

县(市、区)

乡镇

问题类型

问题表述(应包括时间、责任主体、主要事实及后果、问题定性和数字等要素)

责任单位

整改时限

整改情况

查处情况

乡镇申报整改销号情况

县(市、区)复核销号情况

 

 

 

 

 

 

 

 

 

 

 

 

 

 

 

 

 

 

 

 

 

 

 

 

 

 

 

 

 

 

 

 

 

 

 

 

 

 

 

 

 

 

 

 

 

 

 

 

 

 

 

 

 

 

 

 

 

 

 

 

 

 

 

 

 

 

 

 

 

 

 

 

 

 

 

 

 

 

 

 

 

 

 

 

注:问题类型按照是否存在脱贫户住危房现象、是否制定出台简便易行的危房鉴定办法、是否对贫困户开展简易危房鉴定、属于危房的是否及时纳入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农村危房改造等实施范围应改尽改进行归类。

填报人:                        审核人:                                审批人: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