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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莆建村〔2017〕37号
来源:市审计局 时间:2017-06-01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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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建交局):

  根据中共莆田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清风行动助推精准脱贫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纪办[2017]2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1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31日            

 

201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治理农村危房改造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根据中共莆田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清风行动助推精准脱贫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纪办[2017]21号)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专项督查工作。经研究,结合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督查,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按照查违规、排隐患、促整改的总体思路,促进各县区进一步增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的监管的认识,完善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确保资金的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助推精准脱贫,切实解决群众住房问题,改善人居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全面检查2016年(必要时延伸至今年或追溯以前年度)中央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和省级为民办实事项目农村危旧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补助对象落实情况、农户档案管理情况、各级补助资金到位及发放情况;是否有挪用、截留、弄虚作假、冒领补助及补助资金发放拖延等问题。

  (二)对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30日前完成)。各县区要从政策落实、制度执行、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入手,采取上下逐户核对,全面真实公示,抽查督查、明查暗访、有奖举报等办法,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摸清底数,掌握实情。自查结束后形成书面报告和问题清单,于6月30日前报市建设局。自查报告内容应包括自查工作组织领导、人员组成、工作方法、检查范围、补助资金使用和监管情况,存在的问题及纠正情况。自查中查出的问题要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和时限。

  (二)市级督查阶段(7月18日前完成)。在各县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建设局将会同市直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市201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和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具体情况届时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这次专项督查涉及2016年中央和省里下达的补助资金,检查范围广、工作量大,是对各县区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水平和实效的一次全面复核,对确保国家投资效益及党和政府惠民工程助推精准脱贫取得实效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检查责任,认真按照上述要求做好各项工作,避免走过场和敷衍了事。专项督查期间,各县区要确定举报电话并在所有农村危房改造户所在村庄村务公示栏公布,主动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的监督。

  (二)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县区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行之有效的检查工作方案,认真检查政策和补助资金落实情况,认真抓好检查和整改工作。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不得隐瞒;有违反财经纪律或造成重大损失和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总结经验、加强管理。要通过这次专项督查,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做好问题的整改落实,要实事求是反映各县区在落实补助资金上的工作成效和问题,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督手段,使这次督查真正起到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的作用。

  五、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专项督查工作举报电话和邮箱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94-2692310

  邮箱:ptzjjcj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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