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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房产轮查11户住房超标家庭对象清退情况公布

来源:莆田市住建局 时间:2024-07-11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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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租房租后动态监管制度,市住建局通过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信息数据接口,对全市在保的2252户公租房家庭申请人及成员进行房产信息轮查。轮查发现36户名下存在不动产或房产交易信息,经进一步核实确认,其中25户符合条件继续保留资格,11户不符合条件,目前已清退10户,正在清退1户。

区县

姓名

身份证

对象类型

是否有房

市核查情况

县区进一步核查情况

处置情况

是否已退

仙游县,鲤城街道

薛*芳

350322********0021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人名下秀屿区笏石镇顶社村(绿洲小区15#506)2022-11-15转移,不满足3年内无房产转移条件,初步判断不符合条件

情况属实,表示确有该房产但在2022-11-15转移。

已责令该户退房,正在清退

正在清退

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镇

徐*春

350301********2120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人名下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青山片区有房产116.29平方米,初步判断不符合家庭住房条件

情况属实,拟取消保障资格予以清退

于2024年5月31日退房处理

已清退

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镇

姚*丽

350303********0741

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名下拥有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塘北街1899号4号楼902室、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塘北街1899号4号楼601室,初步判断不符合稳定就业住房条件

情况属实,拟取消保障资格予以清退

于2024年4月29日退房处理

已清退

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镇

陈*芳

350301********2122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名下山亭镇港里村天后西路88号世茂国风大院A区13#403室 123.15平方米,初步判断不符合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

经查陈*芳2024.4.17购房合同网签,拟取消保障资格予以清退

北岸住建局已发出《行政处理告知书》《房屋腾退通知书》,陈*芳对此无异议,已同意搬出。但是由于近期连续下雨及申请人家庭成员参加中高考等客观原因,房内物品暂时还没全部搬完。

已清退

涵江区,新县镇

林*花

350321********4220

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

名下2023-02-03购买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工业园分区单元控规范围内 113.26平方米,初步判定不符合条件

共同申请人林震,2023-02-03购买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工业园分区单元控规范围内 113.26平方米,不符合3年内无房产转移。已通知群众办理退房

于2024年5月退房处理。

已清退

秀屿区,东峤镇

许*莲

350321********5709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名下秀屿区笏石镇四新村后山58号四新小区A5号楼第2梯位807室 71.97平方米,来源时间2024.01,初步判断不符合家庭住房条件

经核实,情况属实,已通知5月底前退房并搬离

于2024年5月退房处理。

已清退

城厢区,霞林街道

黄*忠

350430********0513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名下2023-11-14购买荔城区城东分区单元控规范围内住宅131.6平方米、车库12.24平方米(18.5万元),初步判断不符合家庭住房条件

情况属实,进一步核实后按程序办理退房

于2024年5月退房处理。

已清退

涵江区,白塘镇

陈*珠

350303********0363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名下2023-11-21购买 涵江区塘北分区单元控规范围内住宅113.48平方米,人均面积超标,初步判断不符合条件

陈*珠、韩*火名下2023-11-21购买 涵江区塘北分区单元控规范围内住宅113.48平方米,人均面积超标,且不符合3年内无房产转移。已通知群众办理退房

于2024年5月退房处理。

已清退

城厢区,灵川镇

詹*仪

350301********0410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名下 2023-05-18购买莆田市霞林分区单元坂头西基本单元(350302-07-J)控规范围内住宅130.17平方米,初步判断不符合条件

情况属实,进一步核实后按程序办理退房

于2024年4月退房处理。

已清退

涵江区,白塘镇

陈*满

350303********0359

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

名下拥有涵江区涵东街道建成路766号3号楼1梯1101室128.51平方米,初步判断不符合条件

共同申请人卓*立,于 2022-01购买涵江区涵东街道建成路766号3号楼1梯1101室,房产证: 闽(2022)莆田市不动产权第HJ000541号,面积128.51平方米,不符合3年内无房产转移,不符合人均保障面积低于16平方米。已通知群众办理退房

于2024年5月退房处理。

已清退

涵江区,江口镇

伊*山

350321********0015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名下拥有涵江区涵华西路260号农贸市场二期套房101房 95.6平方米,初步判断不符合条件

共同申请人伊*名下拥有涵江区涵华西路260号农贸市场二期套房101房 95.6平方米,房产证号码:闽(2024)莆田市不动产权第HJ003166号,不符合3年内无房产转移,不符合人均保障面积低于16平方米。已通知群众办理退房

于2024年4月退房处理。

已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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