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莆田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出台排污权交易简化政策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主要在两个方面的为企业提供便利。
一是简化排污权交易方式,开设排污权指标交易线上超市实行疫情期间排污权交易特别简化方式,暂停集中竞价交易,开设排污权指标交易线上超市,推行平价出让、随买随办等措施,以2019年市场加权平均价为基准,按照主要水污染物指标价格不高于80%、主要大气污染物指标价格不高于90%的标准,分批适时投放我市排污权政府储备量,进一步便企利企。首批排污权政府储备量及价格出让如下:
首批排污权政府储备出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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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单位 |
化学需氧量 |
氨氮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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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吨 |
1吨 |
10吨 |
4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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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上限价 |
11494.63 元/吨.年 |
14696.95 元/吨.年 |
7843.9 元/吨.年 |
6112.47 元/吨.年 |
二是推行排污权在线核定,要求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指导企业注册使用福建省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全面推行排污权在线核定,实现一号通行、一网通办。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效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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