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财政局支出指标追加通知单》(莆财农表〔2024〕24号、莆财农表〔2024〕26号),现有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补助资金1153.450646万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市本级支出,其中脱贫人口意外伤害及医疗补充保险项目保费115.561305万元,脱贫人口产业帮扶市级保费7.569275万元,2024年8月-2025年8月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意外伤害及医疗补充保险项目保险费259.230883万元,2024年4-9月脱贫产业帮扶保险补助费用2.370783万元,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片区一张图建设经费27.7344万元,乡村振兴数字化建设(村级项目资金监督系统服务费)建设经费88.484万元,2024年驻村干部工作经费217.5万元。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上解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资金的通知》(闽财农〔2024〕23号)文件要求,上解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千份之二,市本级列支435万元。
特此公示。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