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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

来源:市审计局 时间:2023-09-01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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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8月24日,受市政府委托,市审计局局长余丽红向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了《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我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执行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决议,以木兰溪综合治理为总抓手,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基层治理、民生保障、港口崛起“五篇文章”全面推进,实现了经济平稳运行、发展质量稳中有升,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全年主要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综合施策稳住经济基本盘。出台“开门红”31条、纾困解难28条、稳经济60条等一揽子政策,为企业退减降缓税费67.2亿元,发放贷款120亿元。下达就业专项资金6331万元,拨付稳岗返还资金4863万元,惠及企业9557家。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减免房租9368万元。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05.9亿元、新增债券资金266.23亿元。

  ——持续加大投入保障民生福祉。全市民生支出219.75亿元,增长17%。统筹各类资金10.93亿元支持市直学校建设,促进教育扩容提质。下达困难群体生活补助资金4.65亿元,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年统一提高到9840元。投入15.52亿元实施蓝天、碧水、碧海、净土工程,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投入4.22亿元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统筹安排2.05亿元用于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补助标准比上年人均提高5元。

  ——财政资金管理质效有所提升。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174亿元(含留抵退税23亿元),同口径增长10%。对直达资金流向、分配、拨付和使用全程监管,38.7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预算安排124.5亿元,兜牢兜实“三保”底线。落实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规定,调减年初349个预算项目资金16.61亿元。

  ——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初步成型。市委审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审计整改情况报告,要求各级各部门落实责任,确保审计工作“下半篇文章”更加权威高效。建立起问题整改责任链条和跟踪检查责任链条,按照审计机关跟踪检查、政府领导督促协调、审委会领导批示督办三个时段压茬推进整改。上一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揭示问题105个,累计整改到位98个,整改到位率93.3%,审计推动有关部门单位出台或完善制度37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市本级决算草案反映,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104.46亿元,支出总量98.90亿元,结转下年5.56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355.5亿元,支出总量339.52亿元,结转下年15.98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82亿元,支出0.8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0.19亿元,支出29.58亿元,结转下年0.61亿元。从审计情况看,市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总体较好,决算草案编报总体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32家部门所属单位收入未纳入2022年度部门或单位预算管理;5家市属国有企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2家市属国有企业代持财政部门银行股权分红收入未上缴。

  (二)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使用不及时。6个转移支付项目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下达;6个专项资金支出率低,其中2个项目零支出。9笔下达县区的海洋渔业类转移支付资金和6笔下达县区的发改类转移支付资金支出慢。

  (三)市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市级专项资金59个,总体执行率仅为62.1%;市级科技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未细化到具体县区和项目;市级计划生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0年3月到期后未重新修订。

  (四)湄洲岛管委会2022年度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非税收入123万元未上缴、198万元未及时上缴;结余资金920万元未及时清理收回;部分专项资金部分被用于支付景区管理服务费和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等;海洋渔业项目补助资金未及时拨付。

  二、市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继续加强大数据审计力度,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单位实施数据分析全覆盖,重点对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和市卫健委3个部门及所属部分单位实施现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家单位1224万元应缴财政款未缴纳,9家单位455万元结余资金未清理到位;二是部分单位对绩效监控反映无法支出的年初预算项目在预算调整时未作调减或未足额调减,6家单位绩效目标编制不够科学,存在评价指标性质设置错误、目标值难以量化考核等问题,1家单位未制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三是1家单位某项资产长期未入账,采购验收存在长时间延后,1家单位4家下属事业单位往来款长期未清理。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惠企纾困政策和资金落实审计情况。组织对2022年度惠企纾困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部分省级专项资金未按规定时限下达,部分省、市专项资金滞留在县(区)财政部门;政策推动落实不到位,食品、工艺美术等行业未纳入重点技改项目扶持范围,全市符合应收账款融资奖励条件119家企业仅1家申请奖励,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中预留中小企业比例未达到目标要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补助条件设置不合理。

  (二)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审计情况。组织对2020年至2022年期间全市(不含仙游县)污水处理费收入征收管理情况开展审计。审计发现主要问题:部分领域污水处理费未征收;个别自来水公司少缴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多次上缴不及时。部分供水企业与居民、特种与商业不同价格用水混用计量;个别供水合同约定条款模糊、到期未续签。

  (三)医疗保险基金及“三医联动”改革审计情况。对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期间我市医疗保险基金和“三医联动”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县(区、管委会)财政补助资金未及时到位;存在违规支付重点监控药品费用4.5万元,向不符合条件人员支付医保基金2万元,定点医疗机构重复和超范围收费18.3万元;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部分规程和管理办法未及时出台;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占比不高,进度缓慢;秀屿区财政未及时拨付秀屿区医院取消药品耗材加成补偿款。

  (四)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审计情况。抽查了城厢区、涵江区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9个项目省级补助资金未及时足额拨付;8个项目建设进度滞后;是7个项目未及时支付工程或采购款;4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配套不到位。

  四、民生资金和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学前教育政策和资金审计情况。审计了市本级、荔城区和城厢区学前教育政策和资金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城乡优质学位分布不够均衡,享受优质学位难易程度差距较大;民办幼儿园管理较薄弱;财政资金未及时拨付;部分小区配套幼儿园产权未移交。

  (二)环卫经费使用绩效审计情况。对市本级、荔城区和城厢区环卫经费使用绩效情况进行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个别承包合同未明确环卫工人的工资、津补贴及福利待遇;环卫资金拨付不够及时;2个环卫专项资金执行期满后未开展绩效情况综合评价;部分村居垃圾处理费收支未实行专账核算,部分垃圾处理费被统筹为村级财力,个别村居超标准收费。

  (三)县域医共体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审计情况。组织对仙游县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省级专项资金当年度未执行完毕,使用效率低,部分设备使用率低,效益不明显;未对部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指标合理考核;“四大中心”建设进展较慢;5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未达标;参保人员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和就诊率逐年下降。

  (四)省重点项目推进实施审计情况。组织对我市2022年省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资金被改变用途或作为财政资金调度使用;部分项目资金闲置或滞留;4个项目存在工程预算未及时审核、施工现场管理不够严格等标后管理问题,3个项目存在履约保函过期、担保单位注销等问题;10个项目因征迁问题、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进度滞后。

  五、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3家单位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1家单位对外投资的企业已倒闭多年,但账务仍未清理;个别单位资产长期闲置未进行处置;1家乡镇资产处置收入未按规定上缴,2家单位人员变动但资产未及时办理移交手续,3家单位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7家单位固定资产账账或账实不符。

  以上反映的是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主要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主动推进整改。

  六、审计建议

  (一)培育新增长点,夯实财源规模和质量。要注重招商引资绩效,结合我市资源禀赋优势,精准策划事关莆田发展的重大项目,积极引进高成长性的产业项目,做深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重点税源企业跟踪服务力度,充分挖掘企业税收潜能。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保持非税收入合理适度增长。

  (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盘活各类存量资源。要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运营监管机制,加强部门间协调统筹,强化主体责任,将资产使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做到物尽其用,避免闲置浪费。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确保将政府管理的企业全部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范围。要落实结余资金收回使用制度,盘活财政和部门单位存量资金,防止财政资金沉淀。

  (三)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细化绩效指标体系,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实行财政资金下达使用全过程监控,开展资金绩效跟踪管理。打破基数思维和支出固化,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和预决算公开制度,加强同领域资金的统筹使用,加大对投向相近、零星分散资金的整合力度。

  (四)提升保障改善民生工作水平,切实兜牢民生底线。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精准落实教育、医疗等惠民政策。实施减负稳岗扩就业相关措施,扎实开展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工作,推动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的问题。统筹做好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保障,确保民生各项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

  单位负责人:余丽红  联系人:陈清远  联系电话:229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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