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按照省审计厅统一部署,莆田市审计机关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9月至11月,对2020年以来全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重点关注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示范点和长者食堂、新增学前和义务教育学位、改造近视防控教室、农村供水工程等7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组共实际检查单位40个、项目110个、抽查资金68022.79万元,从审计情况看,我市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能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工作部署,扎实有序推动为民办实事各项具体任务落实。但审计中也发现存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不及时、养老服务运营不规范、工程款支付不及时等问题。审计发现有关问题如下:
一、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一)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不及时。有8笔共828万元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下达到镇街或有关单位的时间超出30日。如:仙游县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获省级补助财政资金100万元于2022年4月下达至仙游县财政局,截至审计日,仍未下达至枫亭镇某村。
(二)地方配套资金未到位。仙游县某幼儿园项目省补367万元已到位,因无法及时足额缴交配套资金85.8万元,影响了工程序时推进。
(三)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支出进度慢。有5个项目共809.27万元支出慢。如:截至审计日,秀屿区某小学幼儿教学楼项目,省级补助资金支出仅97.73万元,占省级补助资金431万元的22.68%。
(四)部分县区对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资金支持少。一是个别项目未安排配套资金。涵江区某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在上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该区未安排配套资金。二是2020年以来,涵江区、城厢区基建投资未对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给予支持。
二、项目建设方面
(一)部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长者食堂的建设运营不规范。如:仙游某幸福院长者食堂卫生区未建设完、无留样冰箱、无供暖降温设备、无消防器材;城厢区某社区“长者之家”、某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涵江区两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未能常态化开展助餐、日间照料、短期托养等服务。
(二)未建有县级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截至审计日,涵江区未建有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三、项目管理方面
(一)工程招标公告内容设置不规范。一是城厢区2个幼儿园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设置了不同地区市场主体限制条件的相关内容。二是涵江区某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中设置了让承包方垫资的违规条款。
(二)工程款支付不及时。抽查部分项目发现:城厢区某幼儿园综合楼及配套工程、莆田市某中学综合楼工程未能按施工合同约定拨付工程进度款,涉及136.03万元;涵江区5个教育类工程项目拖欠工程账款494.52万元;秀屿区某村长者食堂项目、某村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项目尚未支付工程款48.65万元;秀屿区某小区配套幼儿园设备购置项目未支付采购款178.37万元。
(三)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慢。共有17个项目进度慢,如:仙游县2021年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仅完成框架混凝土结构部分、2020年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未验收;仙游县城区13个城中村管网建设及一户一表改造项目,截至审计日,该项目尚未完工。
(四)部分小区配建幼儿园未移交。截至审计日,荔城区2个幼儿园项目已完工,移交手续尚未办理;荔城区3个幼儿园项目未完工、未移交。
四、政策执行效果方面
(一)乡镇敬老院的社会化运营率未达要求。涵江区现有乡镇敬老院7个,其中仅3个实现社会化运营,社会化运营率达42.86%,未达到70%的要求。
(二)水源地日常巡查监管落实不到位。涵江区未能对水源地组织每月至少一次巡查,仅以不定时抽查的方式开展检查。
(三)部分农村居民供水没有建立有偿使用水资源和节约用水激励机制。涵江区有4个集镇自来水厂,涉及13个村1.75万人的用水未收取水费,也未建立节约用水激励机制。
单位负责人:余丽红 联系人:张新立 电话:2395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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