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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0-12-24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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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22日,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作了《关于2019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现将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8月27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我市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对号入座,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市长李建辉、常务副市长傅冬阳对审计整改工作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严肃对待审计指出的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对账销号,限时办结,把审计揭示的问题整改落实好。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能够主动承担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制定整改计划,抓好整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共安排项目16个,审计反映主要问题99个,截至2020年12月4日,已整改77个、部分整改21个,未整改1个,整改率77.8%。审计提出意见建议65条,被采纳53条。移送案件线索17条、相关主管部门2条。  

    二、主要成效  

  (一)预算绩效管理稳步推进。市财政部门高度重视,一是督促落实相关部门已按市财政要求制定了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具体方案;二是印发《关于做好财政支出项目(政策)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关于莆田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就部门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的细节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将事前绩效评估开展情况列为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评指标;三是严格落实绩效目标管理规定,继续完善绩效信息化系统,确保年度预算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同步批复;四是印发《莆田市预算绩效指标库实施方案》,全面启动预算绩效指标库建设,促进部门绩效指标设置科学合理;五是首次将预算执行率指标设置为否定性指标,未达相应标准不能评为优良等次,并明确财政抽审覆盖面不低于20%,加强对绩效自评的刚性约束;六是印发《莆田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财政审核情况的通报》,对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要求预算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市直部门单位能够按照财政要求积极纠正存在的问题。  

  (二)专项资金管理不断规范。市财政及相关部门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一是未按规定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部门单位,均已出台或重新修订了管理办法;未明确专项资金执行期限等内容的部门单位,已向市财政局提供相关资料,实行规范管理;二是部分专项资金预算绩效较差的问题,市财政部门将加强绩效管理,对执行结果未达主要绩效目标的专项资金按规定撤销或整合;三是严格落实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督促部门对执行到期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开展部门重点评价;四是针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问题,市财政局已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使用管理。  

  (三)资金资产管理继续加强。一是部分项目资金滞留未支出问题,已按规定落实支出,确实无法支出的已清理收回;二是部门实体账户存量资金未按规定收回财政统筹管理的问题,均已清理上缴金库;三是资产闲置问题,市财政局与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处联合印发了《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具体方案的通知》,对闲置资产分门别类,采取公开对外出租、公开对外出售、整合使用等方式进行处置,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四是股权分红上缴不及时不到位问题,市财政局已发函市国资委督促相关企业及时上缴,湄控公司、旅投公司、交投公司的股权分红均已上缴财政;五是北岸管委会存在批而未供土地的问题,已按照《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专项行动计划的函》要求实行动态管理,逐年盘活处置。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有效。  

  1.清理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方面。秀屿区政府2019年新增的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工程款已全部偿还到位。  

  2.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审计方面,涵江区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对照问题,主动整改。一是高标准农田面积申报不实问题,已上报予以核减;二是粮食生产计划逐年下降问题,区政府将各乡镇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年终绩效考评内容,今年春粮播种面积超计划完成;三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制定了《涵江区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实行规范管理,同时追回补贴对象不符合要求的补贴资金;四是生猪生产任务未达要求问题,区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保障市场供给稳定十条措施的通知》,并督促5家生猪规模养殖场内部彻底整改,逐步恢复生猪产能;五是农村公厕建设管理不够规范问题,已下发《关于涵江区农村公厕日常管护建设的通知》,督促各乡镇加强监管,形成长效机制;六是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已将滞留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拨付到各单位各项目;农村公厕和三格式化粪池的区级补助已列入今年预算调整内容,并已拨付到位;今年财政预算增加了生猪生产方面资金。  

  3.医保基金政策执行方面,审计查出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部分困难群体已予以补保,未享受医疗保险资助的已予以资助;重复参保多获财政补助资金的,已转作下年度对抵财政补助资金;市医保中心向少征或少缴职工医疗保险费的企业发出《莆田市专项征缴稽核认定通知书》,把涉及企业应补缴的数据发送税务机关征收,已补缴到位;发出《关于返还医疗报销费用的函》,多报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发出《关于补计医保基金银行存款少计利息的函》,少计的医保基金存款利息的经办银行已归还少计的存款利息。  

  (五)国有企业管理逐步完善。一是湄控公司子公司海峡置业公司投资的福建鑫海成置业有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监管缺失的问题,已由市纪委和市国资委纪检组介入调查;二是车辆采购无计划控制的问题,市公交集团已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停驶车辆利用率,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实地调研,促进问题整改;三是市振兴集团连年结余财政专项资金计已全部上缴市财政,未按规定扣除预算编审费涉及4个项目的预算编审费已全部退回市公交集团公司;四是项目预算价未经审核且未下浮,直接对外发包的问题,市高速公司补充完善了《莆田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小规模工程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三、历年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以前年度审计反映未整改到位的主要问题4个,至目前已整改1个,仍有3个未整改到位。具体为:一是市水务集团重点项目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已整改。第三水厂莆兴路管段已完工,实现与南洋水厂管网连通;妈祖城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已动工建设;东圳水利枢纽引水配套工程已完成管道铺设5.62公里;乌溪水库各主体工程均已基本完工,2020年9月已通过下闸蓄水阶段验收,即将下闸蓄水;二是“市国投公司借给云度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资金10000万元未于2018年2月按期归还”的问题,国投公司虽多次发函要求云度公司对该笔借款办理抵押,但截止2020年10月31日,云度公司只有可提供担保的资产8201.2万元用于提供了担保;三是“县区财政尚欠企业2018年度研发经费投入”的问题,因县区财力紧张,截止2020年12月4日,尚有217.99万元未拨付到位;四是“省重点项目湄洲岛环岛路工程未于2018年底按期完工”问题,只剩西环的液化气站段约500米,由于拆迁问题尚无法施工。目前,正在商讨确定液化气站拆迁方案后尽快实施。  

    四、持续推动审计整改  

  (一)对症开方,分类督改。针对部分整改、未整改的问题,被审计单位要认真剖析整改不到位的原因。属于主观不作为、慢作为的,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整改,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属于客观条件不允许、限定时间内无法整改的,要作出期限承诺,或报上级部门协调解决;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要追根溯源、妥善处理、推进整改。  

  (二)强化责任,挂牌督改。要求被审计单位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范围,主要负责人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细化方案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定责、定人、定时”抓好整改落实。对未按期整改到位的,由市府办督查室挂牌督促整改。对整改工作不力、虚假整改、拒绝拖延整改的单位和部门,市政府效能及督查部门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建章立制,长效督改。被审计单位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巩固整改成果,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整改机制,不定期组织“回头看”。涉及单位内部管理控制的制度问题,要完善内控制度;涉及行业性、系统性的普遍问题,要进一步完善规范行规业规;涉及跨行业、社会性的体制机制建设的深层次问题,要提出规范建议,报党委政府或有关职能部门研究。  

   

     单位负责人:黄锦华  联系人:戴义瑞  电话:2294530  

   

   

                                 莆田市审计局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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