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莆田市审计局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8-28 09:48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2020年8月27日,市审计局局长黄锦华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作了《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2019年,我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各项决议,市本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良好基础。

   ——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税政策有效落实。2019年,市本级财政收入总量86.57亿元,支出总量83.7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99亿元,税性比重比上年增加9.3个百分点。全市落实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3.65亿元,全市新增减税降费29亿元,积极的财政政策效应显现,经济活力和动力进一步提升。

   ——投融资机制灵活管用,重大项目支出聚力增效。积极撬动社会资本投入,依法有序推广PPP模式,支持教育、交通、市政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筹集重点项目建设资金85亿元,债券资金45.4亿元,推动莆田学院新校区建设、电子信息产业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三大攻坚战成效明显,重点任务进展顺利。市本级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3亿元,比上年增长10%,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综合补助等;市本级投入木兰溪流域生态补偿等专项资金1.82亿元,有效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全市政府债务风险有效管控,债务余额低于债务限额,涵江区和秀屿区退出财政部债务风险预警地区。

   ——过“紧日子”要求贯彻有力,民生投入持续保障。市级部门按不低于5%压减本部门开支,2017至2019年度“三公”经费分别较上年下降36.78%、15.67%、8.28%;2019年,全市民生支出178.7亿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为74.8%,增长10.3%,超过一般预算支出的增幅5.5个百分点,扶贫、教育、社保、卫生等基本民生支出得到保障。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效果较好,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机制,把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和效能督查的重要内容,相关部门单位持续开展整改落实,加强管理,完善相关制度。上一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揭示问题82个,已整改到位78个,整改率达95.12%。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决算草案方面。一是决算草案收入数据不够完整。6家单位非税收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缴国库,决算收入少计1514.36万元。二是结转资金支出率偏低。2018年底财政结转288笔计4.37亿元,2019年支出2.45亿元,支出率仅56%。三是部分项目资金滞留未支出。2019年底,财政指标及额度结转中,资金下达超过一年的有82笔7424.57万元,仍滞留在39个市直部门单位。

   (二)预算绩效管理方面。一是部分单位未按文件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未对2019年新设或到期后继续执行的16个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二是抽查97个项目发现预算批复和预算绩效批复不同步且时间均超过6个月。三是部分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完整、绩效目标与绩效标准不匹配等。四是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绩效目标监控大部分拖到年底才审核,部分绩效监控资金支出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五是部分项目预算绩效存在评价结果与事实不相符、评价指标与批复指标不一致、自评数据前后矛盾等问题。

    (三)市级专项资金管理方面。一是部分专项资金执行率低于50%,涉及资金6.23亿元,其中8个执行率为0,涉及资金1.43亿元。二是部分专项资金未按规定制定管理办法。三是部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未明确执行期限、绩效管理等主要内容。四是部分专项资金连续两年执行结果未达主要绩效目标,但未按要求报请市政府撤销或整合。五是3个专项资金执行期满后未开展绩效综合评价。六是5个单位超范围使用项目资金116.94万元。

    (四)市本级财政转移支付管理方面。一是提前下达县(区)转移支付预计数比重不足。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县(区)专项转移支付38个项目1.9亿元,仅13个项目提前下达5069.86万元,提前下达比例为26.68%,与规定的70%比例有较大差距。二是部分对县区专项转移支付下达不规范。6个市直单位直接向下级单位银行实体账户拨付补助资金8589.20万元,未按规定纳入市对县(区)转移支付管理。

   (五)地方政府股权投资管理方面。1家市属国有企业代持的兴业银行股权各年度分红计3664.76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二、市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加强大数据审计力度,对320个有编制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的预算单位实施数据分析全覆盖,涵盖1063个项目预算总额21.32亿元。重点对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和市卫健委6个部门及所属部分单位实施现场审计。审计发现预算编制不够科学、支出进度缓慢、存量资金和资产未及时清理盘活、内控管理执行仍不够严格等问题。在做好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同时,组织对北岸管委会2019年度财政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批复缺乏严肃性,未严格按照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方案批复预算。二是支出管理不规范。尚未制定管理办法对区级专项资金进行管理;未按时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虚列项目支出和拖延发放渔民补助资金等问题。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应对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方面。截至2020年3月31日,全市各级财政收到疫情防控专项资金4.3亿元,支出3.36亿元;各级红十字会、慈善机构等收到社会捐赠款物5779万,支出4650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疫情防控财政资金未及时下达、个别项目支出进度缓慢、购买物资未及时结算、部分县区应急物资出入库台账不完整等;二是捐赠资金和款物使用不够规范、部分使用情况未及时公开、购买物资未取得发票、部分物资质量不合格等。

   (二)加大援企稳岗方面。在全省率先建立“企业用工共享信息平台”,为42家企业拨付稳就业奖补资金786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疫情期间部分奖补政策落实不及时,涉及2家企业558人稳就业奖补资金308.91万元,90家企业10080人复工用工服务奖补资金1439.52万元;二是部分应对疫情“援企稳岗”奖补政策没有明确完成时限;三是部分市直责任单位未落实支持企业开展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三)清理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方面。对秀屿区政府2019年第四季度清理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情况开展跟踪审计。审计发现,截至2019年12月底,该区部分拖欠民营企业“两款一金”未纳入清欠台账管理;2019年仍有6个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工程项目。

   (四)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方面。对涵江区政府2018年至2019年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实和相关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多申报面积和后续管护不到位问题。二是粮食生产计划任务未完成。三是个别乡镇耕地地力补贴对象不符合要求,且未按规定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四是2018和2019年两年生猪生产任务未完成。五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个别项目虚假验收、后续管护不到位。

  四、重点民生项目资金使用审计情况

   (一)医疗保险基金方面。一是政策执行不到位。210人困难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198人困难人员参保后未按规定享受政府全额免缴医保费资助;1263人参保人员同时缴纳职工医保费和城乡居民医保费,导致财政多补助资金65.68万元;10家央属、省属企业存在少申报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全年少缴职工医保费316.59万元。二是基金管理不严格。医保基金存款未执行优惠利率政策;莆田农商行代收代扣城乡居民医保费未及时上缴医保专户。三是基金支出存在漏洞。存在职工医保费未缴或断缴三个月仍享受医保基金报销和以城乡居民医保身份违规按职工医保待遇报销等问题;98家定点医院多计住院收费53.62万元。

   (二)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方面。2019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共25个,子项35个,总投资21.12亿元。审计发现:一是6个项目未按期完成。二是治理“餐桌污染”和“食品放心工程”监管力度不足,部门联动机制未有效运行。三是农村三格式化粪池建设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未按标准施工,存在未留清掏口、排气口,或清掏口、排气口被掩埋,安全隐患堪忧。四是生活垃圾分类工程试点工作不扎实。示范亭(屋)、监控探头、洗手装置、可回收装置、分类处置等必要设施配套不到位,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未建立,无法形成试点示范效应。五是部分县区财政配套资金未落实到位。六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落实有偏差。

  五、市属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振兴集团、公交集团、湄控公司、国投公司等6家市属国有企业,审计发现:一是对外投资管理亟待加强。如项目投资收益差、对外投资监管缺失、对外投资决策依据不足等。二是资金资产未能有效盘活。如财政资金长期滞留、车辆采购计划控制与实际运营不匹配、闲置资产未及时处置等。三是工程管理不够到位。如存在清理规范质保金落实不到位、对施工单位违约责任未处理到位、未按规定扣除预算编审费和工程预算编制质量不佳等问题。

  以上反映的是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主要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主动推进整改。

  六、审计建议

  (一)继续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按照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巩固现有成果,限期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着力做好援企稳岗工作。深化金融服务功能,充分利用上级出台的优惠政策,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提高生产能力。

  (二)全面加快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科学编制绩效目标,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实行资金拨付、使用全过程“双监控”,及时纠偏调整预算。重视绩效评价,客观、公正地评价绩效结果。加大对各类专项资金的清理、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民生项目资金监管。落实主体责任,增强惠民政策落细落实,推进全面脱贫与小康建设的有效衔接。加强项目资金督查,及时跟踪落实项目实施与资金使用,严格规范资金管理。注重项目实效,把项目实施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

  (四)规范国有资本运营管理。重视国有资本效益,发挥国有企业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的应有作用。加强对存量资金、闲置资产、政府股权投资的摸底排查,掌握总体情况,全力挖掘可利用盘活的财力财源,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加快国有企业整合步伐,实行分类指导、分类监管;落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监管责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单位负责人:黄锦华  联系人:陈清远  联系电话:229453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