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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来源:本网 时间:2019-12-18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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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告: 

  一、全力推进整改落实 

  2019年8月2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我市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列出清单,对号入座,限期整改。 

  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长李建辉、常务副市长傅冬阳对审计整改工作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肃对待审计指出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对账销号,限时办结,坚决把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落实好。 

  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审计整改工作要求。一是被审计单位主动落实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审计整改计划,对照审计问题清单,逐条逐项抓好整改;二是市审计局积极履行审计整改的监督责任,建立“审计查出问题”和“整改落实结果”两个台账,对整改落实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督促被审计单位限期整改;三是市政府效能及督查部门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和审计报告、审计要情专报反映问题的落实情况等,继续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评和政府督查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督促审计整改落实。 

  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主要问题82个,截至2019年11月20日,已整改到位60个、部分整改22个,整改率73.2%,审计提出意见建议81条,被采纳73条。 

  二、真抓实干确保成效 

  通过审计督促相关部门有效落实问题整改,促进有关单位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促进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在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方面,认真落实政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筹集还款资金来源,加大清偿力度,取得良好成效。据统计认定,全市共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3.3亿元,截止2019年10月,已清偿欠款3.09亿元,完成清偿进度的93.8%,预计年底将全部完成清偿欠款。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方面,突出抓好投标保证金清理退还工作。截止2019年10月18日,有38家251.16万元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有10家277万元预交工程项目保证金尚未清理,市政府将督促继续清理,取信于民。对荔城区存在的车辆安全性能检测超标准收费及搭车收费行为,已得到有效制止。在乡村振兴战略政策实施方面,仙游县人民政府针对“部分应享受政策补助的低保五保、持证重度残疾人未享受”问题,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应享受扶贫政策补助的救助对象名单,采取定期排查、定期交换比对、及时更新信息、加强数据信息共享等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切实做到符合政策的不漏一户一人;针对“列为危房改造重点救助群体享受危房改造救助比例偏低”问题,2019年3月份印发了《仙游县加快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存量住房安全排查评定工作实施方案》,至2019年8月完成了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排查评定工作,下一步仙游县将督促各乡镇对评定为C级、D级危房的对象全部列入整改名单。 

  (二)促进财政收入提质增效。市本级财政收入税性比重偏低,财政收入后劲不足问题。市财税部门在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切实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理念,促进财政收入提质增效。一是促进外来建安企业税收回流。积极引导激励央企和其他外来建安企业在莆设立分公司,通过三方协议或内部授权等形式,由分公司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有效增加我市建筑业税收收入。二是继续推进土地增值税清算。成立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专职负责,拟定工作方案,排出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和时间表,分期分批加以推进。三是大力落实产业扶持政策,着力培育财税新增长点。继续抓好总部经济、平台经济等招商引税工作服务总部税源建设,继续争取医疗产业税收、限售股、总部经济等税源回流,想方设法开拓新增税源和渠道。出台稳鞋企促升级新十条措施,对符合条件的“白名单”鞋业企业2019年至2020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及税收贡献增量予以奖励,促进我市鞋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三)促进责任单位建章立制。市财政部门针对审计提出的预算绩效管理薄弱问题,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及时出台《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二十项预算绩效工作措施,绩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市级专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问题。市财政部门在《莆田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部门预算编制中,明确要求部门要提前做好项目谋划,确保项目经费预算一经批复即可实施。对于部门执行率较低或不具备实施条件的专项资金,财政已在预算调整中有针对性地进行调减或收回。针对审计所提问题,市财政部门将督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做好整改工作。同时,通过预算执行情况通报督促部门加快预算执行。市科技局出台了《<莆田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进一步加强科技专项经费管理,集中资金力量,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和科技研发平台建设,提高项目经费使用效率;每月召开项目分析会,通报各级项目结题情况,传导压力,提高项目结题率。市人社局进一步贯彻落实《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减免缴存,对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四)促进存量资金盘活使用。审计检查促进拨付到位资金9343.39万元,上交财政资金4778.71万元。其中:对市本级财政继续结转2019年资金,市财政部门深入分析原因、区别对待,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跟踪整改,并已清理收回,部分统筹用于其他急需的支出,其余全部补助县区、下达市直单位,并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原市食药监局及下属单位、“市级网络节点建设经费”等存量资金已清理上缴市财政统筹使用;科技专项经费、工业稳定增长正向激励资金、村级卫生所服务能力提升建设资金等资金拨付到位。 

  (五)促进国有企业规范管理。针对国有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市国资委专题研究了整改工作,出台相关制度,加强国有企业管理。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内控管理的通知》,就进一步加强企业内控管理,提出完善企业规章制度体系,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立足于夯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对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提出全面细化的规范要求,同时规定将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执行情况纳入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范围,以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正在起草《所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各所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进行规范。 

  相关企业针对审计反映的问题主动落实整改,市水务集团加快重点项目推进,西音水库8月份已完成坝址房屋拆迁及大坝施工招标工作;乌溪水库隧洞已贯通,计划年底前具备蓄水条件。针对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不规范问题,已督促下属企业作出整改,应上缴的污水处理费已全额上缴市财政部门;出台《莆田市水务集团供水运营管理规范》,进行规范化管理。针对财务信息不够准确完整问题,市湄控公司少摊成本的已调账处理,市交投集团已把财政入股莆田农商行的分红上缴市财政,市国投公司加强对子公司和参股企业的监管力度,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据实核算投资及收益,防止国有资产损失。 

  三、持续推进审计整改 

  (一)强化责任。审计问题整改责任主体是被审计单位。针对部分整改、未整改的问题,被审计单位要将整改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日程,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审计整改工作负总责,及时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对重大问题要亲自抓、亲自管,确保各项问题按时保质整改落实到位。 

  (二)强化措施。被审计单位要正视问题,对于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巩固成果,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持续成效;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进一步细化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定责、定人、定时”抓好落实;对历史遗留问题、涉及体制机制建设的深层次问题,要建立长效性整改机制,长期坚持、持续发力落实整改,直至问题得到最终解决。 

  (三)强化督查。对于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审计部门要继续加强跟踪督促,不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督促被审计单位限期完成整改。对整改工作不力、虚假整改、拒绝拖延整改的单位和部门,市政府效能及督查部门将按照《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和市政府《关于严格落实审计问题整改责任的意见》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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