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莆田市2019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27条的规定,莆田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4月1日至4月20日,对莆田市信息中心2018年市级互联网经济发展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综﹝2015﹞67号)文件的精神,由市财政安排支持互联网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互联网创新创业、互联网公共平台建设、引进培育龙头企业、政府购买互联网企业服务、推进产业集聚、互联网高层次人才(团队)创业、互联网企业开拓市场、互联网企业研发等方面补助。
2018年莆田市信息中心按照《莆田市互联网经济发展扶持资金使用方案》(莆数办〔2016〕13号)文件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年初上报市级互联网经济发展扶持资金预算600万元,市财政局预算批复安排资金600万元,年中预算调减300万元,支出299.45万元,年末上交市财政资金结余0.55万元(指标收回)。2018年市级互联网经济发展扶持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一是2018年10月莆田市财政局、市信息中心联合下达市互联网经济发展扶持资金100万元;二是2018年数字经济创新创业大赛及宣传等支出99.45万元;三是2018年中国福建互联网大会暨智慧城市高峰论坛补助100万元。
二、审计调查评价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18年,莆田市信息中心在分配、管理和使用市级互联网经济发展扶持资金中,基本能执行上述两个方案文件,分配管理基本符合规定。通过财政补助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推动我市互联网经济发展,通过举办数字经济创新创业大赛,扩大了数字经济影响力,对我市互联网企业做强做大起到了良好的引导、示范作用。但审计调查也发现,还存在预算调整率高、资金拨付使用时间迟、互联网经济发展扶持资金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大等问题。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调整率高。莆田市信息中心2018年初上报预算市级互联网经济发展扶持资金项目600万元,市财政局年初预算批复安排补助资金600万元,年中预算调减300万元,预算调整率达50%。市信息中心应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因地、因业、因企施策,增强政策落实的效果。
(二)资金拨付使用时间迟。2018年10月8日市财政局、市信息中心联合下达2018年度莆田市互联网经济发展扶持资金100万元,城厢区上报的某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11月1日收到补助款50万元,涵江区上报的某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2月3日才收到补助款50万元。市信息中心应科学安排项目计划,加快项目补助前期工作,加快工作进度。
(三)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申报企业少。2018年市级互联网经济发展扶持资金仅收到4个项目的申报,其中:城厢区申报一个创业孵化器项目和一个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涵江区申报一个创业孵化器项目、荔城区申报一个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市直、仙游县、秀屿区、北岸均未申报。市信息中心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调动互联网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促进互联网经济发展。
针对以上问题,莆田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
单位负责人:黄锦华 联系人:林光 电话:2332105
莆田市审计局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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