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审计法相关规定,全市审计机关组织对截至2018年第四季度我市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了减税降费、美丽乡村专项资金、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税降费方面成效较好
我市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简政减税降负的系列部署为指引,认真落实各项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牢固树立“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也是收过头税”、“主动给予、送货上门”的观念,对企业符合优惠条件的,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确保企业所得税优惠落到实处。2018年前三季度我市共办理各项企业所得税优惠10512户,减免企业所得税31204.83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美丽乡村专项资金方面
2017年,我市共有52个乡(镇、街道办)909个村(居)委会参与共建美丽乡村,涉及人口315万人。市执法局收到共建美丽乡村市级奖励资金、环卫设备补助款、共建考评专项资金等共计4720.72万元,支出共建美丽乡村专项资金4527.9万元,结转结余192.82万元。审计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滞留共建美丽乡村市级奖励资金。秀屿区2017年11月和12月收到共建美丽乡村第三、四季度市级奖励资金共355.28万元,拖延至2018年4月才拨付给乡镇。二是改变资金用途,将市级奖励资金用于应由区级财政承担的环卫支出。2017年,北岸财政局将共建美丽乡村市级奖励资金156.41万元,全部用于垃圾压缩站运营支出。三是保洁员工资发放不及时。仙游县赖店镇大部分村(居)均未能按月及时发放保洁员工资,个别村还存在一年一次性发放的现象;秀屿区笏石镇各村(居)大部分按照季度发放保洁员工资,部分村居半年发放一次工资。
审计建议:管好用好共建美丽乡村专项资金,明确资金使用范围、规范资金拨付程序等,做到管理全覆盖,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正确引导群众自愿、自觉筹资投劳,做到合理、合法筹措资金。
(二)重点项目建设方面
本季度全市共跟踪审计了莆田学院迁建项目(一期)、木兰陂生态修复与南北渠连通工程(一期)、仙游县六馆建设、荔城区城乡污水整治、城厢区“清河水”建设、滨海新城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联一线南日段公路等省市重点项目,项目总投资合计85.09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项目申报不合规。涵江区将2017年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涵江工业污水及江口污水厂二期建设工程,继续申报列入2018年省重点在建项目。二是基建手续不完备。莆田学院迁建项目(一期)图书馆工程已动工6个月,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三是项目进度不理想。东海镇上图溪生态治理项目逾期9个月未开工;联一线南日段公路工程开工日期逾期6个月;木兰陂生态修复与南北渠连通工程(一期)已逾期2个月未完工。四是资金使用不规范。仙游县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及地下配套设施工程多支付进度款181.3万元。莆田学院迁建项目(一期)已支付二论一方案及招标代理费73万元,顾问费45万元,顾问费的工作内容与二论一方案及招标代理的工作存在部分内容重叠,且莆田学院无法提供有关顾问工作的相关成果。五是标后管理不严格。仙游县科技馆、档案馆、美术馆主体工程部分材料进场的品牌与招标规定品牌不一致,投标承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与施工进场设备不符。城厢区“清河水”建设院里溪项目存在部分格宾石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生态护岸混凝土施工不符合施工技术要求问题。
审计建议:(1)严格执行建设程序。项目建设应提前谋划,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规范招投标程序,完善审批制度。(2)加大项目推进力度。业主要切实履行工程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早日建成见效。(3)加强工程标后管理。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督促设计、施工、监理及招标代理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管理,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管。
单位责任人:黄锦华 联系人:陈炫 电话:229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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