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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莆田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莆田市财政局 时间:2016-02-02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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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莆田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管理方式,预算执行总体良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支撑。

(一)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工作情况

按照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以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的决定、意见,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财政工作:

1、科学征管与优化服务并重,财政收入企稳回升

 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去年我市财政收入面临多年未曾有过的增收困难,收入增幅一度回落。面对严峻局面,我市各级财税部门精心组织,科学谋划,攻坚克难,逐步稳定了收入形势。从7月份起,财政总收入增幅逐月回升。截止12月底,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5.2亿元,比上年增长5.8%;地方级收入115.6亿元,增长4.8%;税收收入159.5亿元,增长5.2%。与此同时,做好科学管征和优化服务各项工作,建立全市206家千万元以上纳税大户的数据库分析,准确把握税源变动趋势;继续推进奖励优惠政策,积极引进新税源,夯实财源基础,增强财政可持续能力,努力实现了财政收入的稳中有进,稳中提质。

2、财政政策与金融工具互动,扶持产业措施有力

在财政资金紧缺、地方债务规模受限等困难面前,市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运用财政政策、金融工具破解发展“瓶颈”,多渠道筹措资金,构建产业支撑体系,扶持实体经济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创新财政扶持方式。一是筹建产业引导基金。市级财政统筹5亿元,设立电子信息产业基金。二是激励引导金融资金支持实体经济。调集财政性存款5.5亿元,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我市实体经济贷款增量、税收贡献程度,对财政性资金存款实行动态分配。三是主动配合市属国有企业协调项目融资,完成融资贷款36亿元,调剂拆借资金8.9亿元,贷款利率管控从无序走向有序,从原来的基准利率上浮40%左右,逐步控制在10%以内,直至目前的基准利率,大大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四是帮助企业解决经营资金困难。在财政资金紧张的背景下,再注入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公司市级资本金1.2亿元,为297家企业提供713笔共147亿元转贷资金既保证企业生产经营资金不间断,又化解了金融机构贷款风险;筹集产业互助成长增信资金1750万元,新增授信企业1886个,贷款7.3亿元,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

强化政府投资拉动。一是统筹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和调度资金,以及通过发展平台融资和地方政府债券等多渠道筹集资金123亿元,推进PA6、CPL、国投湄洲湾石门澳陆域填海、雪津啤酒搬迁、中华映管以及保障房建设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二是安排落实工业、第三产业、电子商务等各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9亿元,兑现财政扶持和奖励措施,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外贸稳定增长,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三是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向社会公开发布10个推荐项目,涉及总投资约50亿元。

债券资金安排重点突出。全市共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48.59亿元,其中:置换债券138.09亿元,新增债券10.5亿元。按照“借长期,还短期;借低息,还高息”的原则,对符合置换条件的存量债务,充分发挥置换债券期限长、利率低的优势,通过债务置换来调整优化债务期限和利率结构,延长债务期限,降低融资成本。置换后每年节省利息约6亿元。在整体经济增速放缓的形势下,避免了债务单位因现金流断裂带来的连锁反应,有效控制了财政和金融风险。新增债券全部安排用于保障性住房、公路、铁路、水利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了债券资金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促进作用,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实行结构性减税,不断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兑现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即征即奖”资金,共计减轻企业负担约4亿元;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与税收政策叠加,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

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和政策支持。全年共争取各类上级补助资金75.9亿元(不含地方政府债券),同比增长41.6%,有效补充我市建设资金不足。

3、结构优化和标准提高兼顾,民生投入持续提高

一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对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文化等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全市财政涉及民生相关的支出144亿元,同比增长22%;占公共财政支出的76.5%,比上年再提高2.2个百分点。各级财政投入2.9亿元,全力保障15项为民办实事项目顺利推进。

二是在资金投向上注重托底保障。提高了6项民生保障标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提高20%,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五老人员生活补助等都有了新的提高,公共财政惠及更多的社会群体。   

三是注重民生投入使用绩效。选择重点民生项目开展预算绩效重点评价和监控,逐步建立重点民生支出绩效评价机制。

4、加强管理与加快创新并举,财税改革实现良好开局

规范融资管理。一是统筹市级政府性项目融资管理工作。对市财政承担的还本付息项目实行统一管理,列入市级融资计划。二是多措并举降低融资成本。全年节约财政利息负担支出1.4亿元。在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前,市财政前瞻性地开展债务置换工作,通过竞争比价、协商谈判、杠杆调控等方式,优先选择低利率的金融机构或贷款类别,用低利率的贷款置换高利率的贷款,置换短期贷款为中长期贷款,减轻还本付息压力。三是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已提且暂不需使用的融资资金,开展多种形式的理财,增加利息收入,冲抵部分融资成本。四是派驻总监实行前置管理。选派业务骨干到市属国有企业担任财务总监,监管财务收支,确保融资建设资金不被挪用,工程建设资金拨付不超规定,项目完成拨款不超决算,实现财政监管关口前移。五是管控债务风险。按时完成存量债务甄别工作。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债务规模保持在合理范围,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预算管理改革持续推进。全口径预算编制工作顺利启动,初步建立了“四位一体”的政府预算体系。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实现市县区全覆盖。

盘活存量资金。全面清理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将盘活的存量资金重点用于化解政府债务支出或用于棚户区改造、城乡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2015年市本级清理收回和安排使用财政结余结转资金4.5亿元。同时,建立和完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长效机制,及时跟踪监控财政存量资金情况,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规范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公务卡管理建立财政信息一体化系统,对市本级预算单位1096个实体资金账户实行全程监控,强化对重点单位、重大项目、重要领域的资金动态管理;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务卡管理办法,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减少部门单位现金支付结算

5、依法监督与严肃纪律齐抓,资金使用效益显著提高

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制定并实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行使财政监督与财政处罚处分权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推动投资评审工作健康发展。严格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优化完善评审流程,健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加强内控体系建设,选择充实助审机构力量,主动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全面提速提效。全年共审结388个工程预、结算评审项目,总送审额88亿元,核减6亿元,核减率7%。

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出台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织管理、程序、评价内容和方法提出操作规范,促进预算部门单位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全面深化财政监督组织开展201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检查发现违规金额8218万元;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坚决纠正违规骗取财政资金补助行为,共追回补助款150万元,收回个别部门单位闲置资金8650万元。

严控“三公”经费建设运行“三公”经费电子监察系统,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对“三公”经费使用效益等多方面情况的实时监控。市本级321家单位已全部纳入系统监察;累计监管公务车辆总数1480辆,“三公”经费开支3.2万笔。全市“三公”经费支出10985万元,下降26%。

推进阳光采购。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便捷廉洁的三家电商作为政府采购供应商,推进“电子化大卖场”采购模式,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全年共组织各类政府采购预算3.5亿元,实际成交3.2亿元,资金节约率为8%。

(二)2015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5年全市财政总收入代编预算为2000000万元,其中:地方级收入1220000万元;全市财政支出代编预算1322149万元。市本级财政总收入预算200000万元,其中,地方级收入131020万元;支出预算267606万元。

在预算执行中,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因素影响,市委市政府财税工作分析会议研究决定调整财政收入预算任务,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调整后,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预算任务185亿元,增长5.7%。其中:地方级收入调整为115亿元,增长4.3%。市本级财政总收入预算调整为205000万元,其中:地方级收入130150万元。

据快报统计,2015年,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185195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下同)的100.1%,同比增长5.8%。其中,地方级收入1156473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3%,同比增长4.8%。全市财政支出188.2亿元(含当年上级专款和上年结转支出),同比增长19.2%。

市本级财政总收入2132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4%,同比增长10.7%。其中,地方级收入1371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5.4%,同比增长6.0%。市本级财政支出366734万元(含当年上级专款和上年结转支出),同比增长22.1%。

2015年全市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税种执行情况

税性收入159.5亿元,增长5.2%。其中:增值税52.6亿元,增长18.5%;营业税23.9亿元,增长1.6%;企业所得税33.5亿元,下降13.2%;个人所得税7.85元,增长4.7%。其他地方小税种34亿元,增长6.9%。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57.2亿元,增长20%。筹集9687万元,支持公办幼儿园建设,扶持民办幼儿园创建示范幼儿园,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加快发展;投入2.4亿元,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四免一补”;投入1.2亿元,支持中小学扩容建设,解决城区中小学入学难问题;筹集9233万元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建设等;继续提高市本级财政对高等教育院校的生均拨款水平,仅高校生均拨款预算就达1.6亿元,在全省同类院校中位居前列;安排5408万元用于职业教育,推动职业教育特色发展;安排970万元,支持农村中小学教师宿舍建设、农村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

医疗卫生支出28亿元,增长42.7%。建立科学补偿机制,增加财政专项补助2000万元,全面实施药品、耗材零差率销售。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由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40元;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390元提高到470元,其中:政府补助每人每年从320元提高到380元;各级财政共拨付新农合补助资金10.5亿元,城镇居民医保补助资金4529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亿元,增长2.6%。继续改善困难人群生活,支持提高低保标准,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水平,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达200元,达城市低保补助水平的80%,基本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投入2.05亿元,推进城乡居民养老制度一体化,基础养老金从70元/人月提高到85元/人月筹集担保资金6252万元,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妇女及其他创业人员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支持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创业工作。

农林水事务支出19.4亿元,增长23%。落实各项支农资金补贴政策,扶持现代农业、海洋渔业经济发展。加强高标准农田、小型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木兰溪防洪、内河整治、东圳水库环境整治为重点水利工程顺利推进。通过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改善发展环境,加快老少边岛地区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公共安全支出10.3亿元,增长10.8%。支持政法部门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建设,提高政法部门信息化装备水平;加大各项治安管理工作经费投入,增强我市防恐处突和维稳能力,其中:拨付2378万元,建设全市社区网格化、视频探头、电子警察小区视频探头17588个。同时,积极支持驻莆部队、武警部队训练和后勤保障,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增强海防、人防能力。

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5.1亿元,增长93.2%。筹集1.1亿元资金支持省运会体育场馆、莆仙戏大剧院及“四馆一宫”建设;继续安排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支持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安排专项资金 3170 万元支持我市广播电视数字化建设、湄州日报社云服务平台建设等。   

3)市级财政对县区转移支付情况

市级财政对县区转移支付6.9亿元,增长15%。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4.9亿元,增长2.1%。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807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3%,同比增长1.9%。其中,土地基金收入756243万元,完成预算的66.7%,同比增长4.5%。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800390万元(含当年上级专款和上年结转支出),同比下降0.5%。其中,土地基金支出732389万元,同比增长1.5%。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72171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   100.3%,同比下降3.1%。其中,土地基金收入53695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7%,同比下降0.9%。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534598万元(含当年上级专款和上年结转支出),同比下降7%。其中,土地基金支出503231万元,同比下降6.4%。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2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8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8%。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9018万元(按照规定,全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纳入市本级预算管理,市本级的收支数为全市收支数),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6.1%,同比增长20.1%;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3128万元,增长26.1%。

以上快报数在决算编制中可能还会有所调整,决算编成后再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过去的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财政经济形势,市财政加快改革步伐,创新调控方式,坚持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相协调,更多依靠市场力量,更多运用改革办法,推动经济平稳运行和提质增效。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和支持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力增速减缓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突出,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还需形成合力;政府举债方式受限,迫切需要转变理念和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预算执行约束力不够强,个别部门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需要进一步提高等。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6年预算草案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我们既要积极应对新常态下,受经济发展速度变化、结构调整、动力转换等因素的影响,财政收入从中高速增长转向中低速增长带来的困难;更要充分把握国内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和改革决心,稳中求进,深化改革,提高财政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市“十三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2016年预算安排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精准预算。严格履行“两上两下”的预算编制程序,充分征求各部门单位意见,采取“开门办预算”的形式,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根据各单位实际需要,统筹谋划,公开透明、公正科学、精准安排,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实效性。二是科学统筹。将支出进度、资金使用效益、绩效目标考核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并与各单位实体资金账户存量情况、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补助以及上年预算执行支出进度统筹结合。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统筹各类资金、资源和资产,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三是量力而行。充分考虑财力需要与可能,分清轻重缓急,量力而行,有保有压,使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的重点支出项目逐步落实。

(一)2016年财政政策重点

1、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做大做优财源基础

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和“336”工程,集中力量破解制约莆田发展的瓶颈因素和短板问题。一是按照“投资有效益、产品有市场、企业有利润、员工有收入、政府有税收”的原则,筹集各类专项资金4.2亿元,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引领作用,培育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支持重大项目落地,壮大总量,调优存量,提升增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二是创新运用金融工具,通过贴息、补助、配套、奖励等多种方式,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支持实施产业龙头促进计划,汇聚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合力,大力支持发展实体经济。三是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挥电商优势,吸引更多效益好的总部企业落户莆田,形成经济发展与税收增收良性互动。四是坚决落实各项惠企财税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努力培育稳定、优质、广泛的税源

2、创新融资方式,放大财政资金带动效应

一是突破以银行贷款为主的融资渠道,稳步推进产业基金、PPP等新的融资模式,构建有偿扶持、引导性投资和无偿补助等复合多元扶持体系,发挥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 二是在摸清现有国有企业“四资”(资源、资产、资金、资本)基础上,整合盘活资产资源,注入融资主体,做大融资平台规模,鼓励市八大集团充分发挥融资功能。三是继续推进产业互助成长资金,立足我市产业特点和发展优势,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投资需求,选好选准重点支持产业,对中小企业融资实行过桥担保,通过实施供给侧改革,为我市产业转型升级、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注入新的动力。

3、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提高财政公共保障能力

全市预算安排民生支出122亿元,进一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扩围提标。其中:市财政筹集2.2亿元,推进18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安排扶贫专项资金1亿元,深入推进扶贫脱贫,注重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精准帮扶,守住民生底线;安排生态专项资金8000万元,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东圳水库、外度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居民点搬迁工作,保护饮用水源,保护自然生态。全市共安排教育支出48.1亿元,优先发展教育,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全民素质;安排公共安全支出10.4亿元,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平安莆田建设;安排医疗卫生支出22亿元,优化基层医疗服务,改善提升社区、乡镇医疗条件;安排社会保障支出19.1亿元,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强化社会政策托底功能;安排文化支出2.2亿元,推动公共文化标准化、均等化建设。

4、严格财政监督,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加强预算监督,不断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严肃财经纪律,开展专项检查,实现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监督检查的全覆盖,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投资引导作用。加大对部门预算执行监督力度,开展绩效监控工作,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全运用,加快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开展会计质量检查,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责,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厉行节约,把钱用在刀刃上,压缩行政运行成本,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落实公车改革政策,确保公车资产不流失。

(二)2016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以及市委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收入预算积极稳妥、量力而行、留有余地,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厉行节约的原则,对2016年全市及市级预算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财政总收入代编预算200亿元,增长8%。其中:地方级收入125亿元,增长8.1%;上划中央收入75亿元,增长8%。地方级收入加上上下级体制结算净收入及各项财力补助等,预计全市可安排支出预算总财力1611070万元(不含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611070万元。

市本级财政总收入预算220000万元,增长3.2%。其中,地方级收入138850万元,增长1.2%;上划中央收入81150万元,增长6.7%。地方级收入加上上下级体制结算净收入及各项财力补助等,预计市本级可安排支出预算总财力265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058万元,可安排支出预算303058万元,加上从已列支结余资金中安排13312万元,实际共安排支出316370万元。

市本级主要支出安排情况:教育支出5.8亿元,增长6.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亿元,增长20.6%。农林水事务支出1.3亿元,增长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亿元,增长   73.9%。科学技术支出8995万元,增长7.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亿元,增长4.3%。

市级财政对县区转移支付7.7亿元,增长11.6%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代编预算867146万元,增长7.3%。其中,土地基金收入预算816483万元(含县区级),增长8%。政府性基金支出代编预算912610万元,下降24.6%。其中,土地基金支出预算855918万元,下降24.7%。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597700万元,增长4.5%。其中:土地基金收入566000万元,增长5.4%。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637418万元,增长5.3%。其中,土地基金支出606000万元,增长9.3 %。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国资委监管的10家企业全部纳入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15万元,加上上年结转135万元,合计总收入2550万元,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50万元,其中安排市中小企业再担保公司追加资本金20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50万元。

汇总全市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670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255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14843万元(按照规定,全市的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纳入市本级预算管理,市本级的收支数为全市收支数),增长5.3%;基金收入114843万元,加上从历年结余中安排6300万元,共安排社保基金支出预算121143万元,增长7.0%。

(三)扎实抓好2016年预算执行

一是深入分析影响财政收入的经济、政策及征管因素,加强税源的跟踪和分析,充分挖掘税收征管的盲区,拓宽税源。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加大对欠税的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通过动支预备费等解决外,一般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必须出台的,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完善支出进度通报制度,加大对预算单位的督促力度,定期对未下达的预算资金进行梳理分析,尽快形成实际支出。

三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逐步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体制,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坚持“借、用、还”相统一的原则,督促各级及时筹措和落实偿债资金。继续通过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降低利息负担,优化期限结构,缓解偿债困难。综合运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指标,做好债务风险化解工作。

四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转变传统的高度依赖政府投入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购买服务协议的融资功能,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减少政府初始投入,缓解财政支出压力。

五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重点支出、重大项目、部门整体支出、重大政策等绩效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作为编制年度预算草案、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六是推进预决算公开透明,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虚心听取政协意见建议,认真落实审计整改意见,不断改进和加强财政工作。

各位代表,当前我市正处在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新的形势和任务对财政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大会各项决议,努力完成全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为建设宜业宜商宜居的新莆田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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