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借政府债务及债券资金使用安排情况
2018年全市(县、区)新增政府债务限额41.76亿元,其中:市本级新增政府债务限额8.56亿元,安排用于国投湄洲湾石门澳陆域填海一期工程及基础设施(填海一期路桥和石门澳航道)建设工程收储项目1.1亿元、新建福州至厦门铁路莆田站北站房工程及配套设施6亿元、新建福厦铁路客专及配套设施建设1.46亿元;县(市、区)新增政府债务限额33.2亿元,重点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精准脱贫、重大水利工程、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
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全市(县、区)政府债务余额预计执行数480.52亿元,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省上核定的限额519.4亿元内(所属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预计执行数详见附表);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预计执行数137.73亿元,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限额159.44亿元内。
三、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2018年全市(县、区)由省级代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84.71亿元,其中:市本级35.31亿元,县(区)49.4亿元。
按债券性质分:由省级代为发行新增债券41.59亿元、由省级代为发行置换债券36.92亿元,由省级代为发行再融资债券6.2亿元。
四、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
2018年全市(县、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20.31亿元(所属地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数详见附表);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4.5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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