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财政局局长 余志生
(2019年8月29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2018年市本级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2018年,我市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各项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推进财源建设,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全市经济运行持续稳中向好态势。根据预算法规定,重点报告市本级决算情况:
一、认真落实各项财税政策,有力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去年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加上一系列减税降费的优惠政策,使我市面临财政收入增幅下滑的巨大压力。面对挑战,市财政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抓收入、控支出、强监管、促落实,让财政当铁公鸡,让企业成为老母鸡,很好服务了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一是精准施策培植财源,纳税大户呈现恢复性增长。全面落实增值税税率调整等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稳妥兑现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继续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采取措施减轻企业用能、用工和融资成本,为企业减免税费负担超过10亿元,给企业带来真金白银的实惠。实施工业企业和总部经济发展扶持新政,市区两级累计共兑现支持重点产业和经济发展方面资金7亿元,在鼓励引进总部、“个转企”“下转上”、稳定工业以及鼓励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全市纳税额500万元以上纳税大户出现恢复性增长,达到454家,比上年度增加64家,增长16%;纳税额合计143亿元,增收16亿元,增长13%;鞋业税收增长72%。全市总收入税性比重81.6%, 同比提高4.5个百分点。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坚决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与有效防控风险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要求,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存量债务。强化风险防控,连续出台债务应急处置预案、债务风险管理制度,明确债务管理职责、预警流程、应急措施,加强政府性债务的动态监控和监测,密切关注各县区的还本付息情况,及时做好风险评估和预警,做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防患于未然。将地方政府债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截止2018年底,全市债务余额低于债务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财政风险的底线。同时,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从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等多渠道筹集资金3.6亿元,全方位、多层次推进扶贫工作;深入践行治理木兰溪宝贵经验,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是集中财力科学调度,重点项目资金需求保障有力。认真研究政策,主动出击、反复协调,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全年共争取各类专项资金29亿元,比上年度增加3.6亿元,增长14%;争取地方政府债券 84.71亿元,其中:置换债券43.12亿元,新增债券41.59亿元,地方债券份额在全省居前列。集中财力保障重点产业项目落地、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佛教论坛举办和城市提升改造等重点领域支出。
四是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围绕住房、教育、医疗卫生、交通出行、养老、城乡民生基础设施等补短板问题,精准发力、加大投入,全市涉及民生方面支出16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比重为73.4%。持续办好各项惠民实事,农村低保、城市低保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医保补助水平均有不同程度提高。
五是成立金融控股公司,增强资金运作能力。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报经市政府批准,工商机关注册登记,注册资本首期3亿元。设立投资基金。按照“先设立母基金,后设立子基金”的架构设置股权投资基金,母基金规模10亿元人民币。有条不紊开展设立城厢区建设投资基金和涵江区电子信息产业基金。归并管理市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公司,将市再担保公司划归市金控公司归口管,促进金融资本统一管理,推进市金控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增强投融资能力。
二、坚持依法理财,扎实做好财政改革和管理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按照中央关于“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要求,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严格落实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形成预算编制有目标、目标执行有跟踪、执行结束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资金使用效果挂钩的奖励与约束机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市效能加减分中的运用,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政府部门管理水平。
二是预算管理水平稳步提升。滚动编制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推进按经济分类科目编制预算项目改革,分地区、分项目编制转移支付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建立财政收支通报制度,实行按月通报、及时提醒、重点调度,预算执行进度持续加快。全市清理盘活部门预算存量资金11亿元。
三是预算公开更加统一细化。制定预算公开工作方案,统一公开政策、公开要求、公开表格,设置统一公开平台,规范预算公开,更好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预算监督持续加强。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向市人大及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调整方案、人大决议落实情况等事项,扎实做好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办理工作,及时把意见建议吸纳转化为财政政策。
五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紧紧围绕服务财政工作中心和打赢“三大攻坚战”,组织开展民生领域专项资金、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各项检查工作,查处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中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贪污侵占等违规违法行为,严肃财经纪律,防范财政风险,提高资金绩效,助力精准扶贫,推进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财税政策的有效贯彻落实。全年共查处违规问题78个,涉及违规资金7154.8万元。收回财政资金3212.86万元,移交市纪委问题线索29条。
三、2018年市本级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
2018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32379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6.9%;比上年减少15766万元,下降4.6%。扣除安置房一次性收入因素,实际增长13.4%。其中:地方级收入21440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11.7%;比上年减少27550万元,下降11.4%。扣除安置房一次性收入因素,实际增长14.5%。
2018年,市本级财政收入总量1001518万元,具体构成:
(1)地方级收入214408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433158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091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815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74084万元)。
(3)下级上解收入131434万元。其中:现体制四区上解市分成收入98033万元。
(4)上年结余结转33386万元。
(5)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入61181万元。其中:新增债券29600万元,置换债券31581万元。
(6)调入资金53798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090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37537万元。
(7)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4153万元。
2、支出决算
2018年,市本级财政支出592254万元(含上年结转支出和当年上级专项支出),比上年增加39692万元,增长7.2%。
2018年,市本级财政支出总量968189万元,具体构成:
(1)市本级列支592254万元。
(2)上解上级支出29796万元(其中:现体制上解省20%分成收入16361万元;专项上解13435万元)。
(3)补助下级支出274292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出4784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226448万元。
(4)债券还本支出31581万元(以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还本)。
(5)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950万元。
(6)调出资金316万元。
3、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市本级财政收支总量相抵,结转下年使用33329万元(其中:省专结转33068万元,市本级结转261万元)。
从收入决算的具体情况看,市本级税收收入18.5亿元,增长14.2%。其中:增值税(含原增值税和原营业税)4.9亿元,增长5.1%;消费税4.6亿元,增长5.0%;企业所得税5.4亿元,增长33.1%;个人所得税2.4亿元,增长16.1%。市本级非税收入13.8亿元,下降21.9%,主要是安置房处置一次性收入比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当年财力与调整后预算相比,变动较大,主要有:
一是城乡居民医保的省补助由专项转财力,增加了一般预算财力10个亿;
二是基金调入4000万,原预算从基金中安排扶贫资金4000万,后因扶贫考核要求:扶贫资金必须从一般公共预算拨付,故从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使用。
三是当年财力超收调入预稳10963万元。当年超收财力,部分统筹用于消化秀屿和北岸的赤字,其他全部调入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此外,其他资金调入预稳13171万元,其中:清收部门实体账户资金9821万元,政府性基金应返还额度3350万元。
从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看,公共安全支出7.5亿元,增长11.7%;教育支出8.2亿元,增长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亿元,增长18.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亿元,增长19.6%。预备费全年共安排4800万元,当年使用4767万元,结余33万元,当年度收回总预算。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预算超收2.1亿元,全部用于补充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1、收入决算
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5687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2.8%,下降43.4%。其中:土地基金收入21377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37.6%,下降48.5%;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20563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35.5%,其中:土地基金支出29784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35%。年终滚存结余结转资金21714万元。
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973692万元,具体构成:
(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征收收入256878万元。
(2)当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954万元。
(3)下级上解收入845万元。
(4)上年结余结转92428万元。
(5)地方政府债券资金610271万元(含转贷县区使用的318306万元)。
(6)调入资金316万元。
2、支出决算
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20563万元(含上年结转支出和当年上级专项支出),比上年减少87994万元,下降21.5%。其中,土地基金支出297849万元,下降23.5%。
2018年,市本级基金支出总量951978万元,具体构成:
(1)市本级列支320563万元。
(2)专项补助县区支出38440万元。
(3)上解上级支出1167万元。
(4)调出资金37537万元,系调入一般公共预算,部分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5)债券还本支出235965万元。
(6)债务转贷支出318306万元。
3、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总量相抵,结余结转21714万元(其中:上级专项结转1006万元,市本级结余结转20708万元)。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090万元,完成预算的47.5%。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090万元,完成预算的47.5%;全部调入一般预算,当年收支平衡。
(四)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
2018年,纳入市本级预算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全市的失业保险基金(2015年1月1日起,从省级收入改为市级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1、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813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7.6%,增长16.1%。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607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2.7%,增长16.9%。
根据社保基金专户统计,社保基金上年结余358105万元,本年收入388490万元,本年支出353949万元,结余392646万元。其中:失业保险基金6890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4655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26739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7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4835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00362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
2018年,全市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847059万元。按债务性质分,一般债务236788万元,专项债务610271万元;按债券类别分,新增债券415879万元,置换债券431180万元;按使用级次分,县区级493913万元,市本级353146万元。
市本级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53146万元。其中:按债务性质分为,一般债务61181万元,专项债务291965万元;按债券类别分,新增债券85600万元,置换债券267546万元。
2018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年初余额135380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63333万元,专项债务990470万元);当年增加债务353146万元;当年偿还债务32968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1664万元,专项债务298024万元);年末债务余额137726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92850万元,专项债务984411万元),债务规模控制在省政府核定的总债务限额之内。
从决算情况看,2018年,全市财政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但在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一是财政收入增长放缓趋于常态化,经济发展处于结构调整期,新旧动能转换接续还需时日,产业转型和涵养财源的工作亟需进一步加快。二是重大基础设施、民生补短板、新一轮城市提升改造等重点领域支出需求大,在金融去杠杆和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的背景下,对财政筹资保障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三是财政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仍有薄弱环节;等等。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始终高度重视财政工作,有力促进了我市财政改革发展。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更好发挥财政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建设美丽莆田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