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双公示”目录(行政处罚) | |||||
| 序号 | 行政决定部门 | 行政职权类别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行政相对人 |
| 1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出具失实报告等的处罚(含两个子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五条 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 第六条 3.《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 第三条、第三十一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2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三条 、第一百一十五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3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4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第十九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5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六条、第一百一十五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6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生产经营单位未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的处罚(含7个子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五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7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等的处罚(含4个子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五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8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的处罚(含8个子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九条、第一百一十五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9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条、第一百一十五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0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等的处罚(含5个子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一十五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1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一十五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2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等的处罚(含4个子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一十五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3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4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等的处罚(含2个子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5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一十五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6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零八条、 第一百一十五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7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五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8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等的处罚(含两个子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一十条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第十九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9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一百八十日内三次或者一年内四次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等的处罚(含四个子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五条 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7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根据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第六条第三款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20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一百一十五条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第十九条、第四十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21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处罚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第十九条 、第二十三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22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处罚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第二十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23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违法转让或者接受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的处罚(含2个子项)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第三条 第一、二款、 第十九条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24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违法转让或者接受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的处罚(含2个子项)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第三条 第一、二款、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25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未按照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继续进行生产的处罚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第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26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伪造申请材料骗取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处罚(含4个子项)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八条 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号)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27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等的处罚(含5个子项) | 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第四十条 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号) 第三十条 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7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根据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第六条第三款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28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处罚 | 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第四十二条 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号) 第三十一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29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未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等的处罚(含6个子项) |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第三十七条 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 第六条第三款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30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等的处罚(含2个子项) |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第三十八条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 第六条第三款 暂扣、吊销有关许可证和暂停、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行政处罚,由发证机关决定。其中,暂扣有关许可证和暂停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31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等的处(含3个子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一十条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规定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3.《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3号) 第十一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32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等的处罚(含6个子项) |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三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33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等的处罚(含2个子项) |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 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 第六条第三款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34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生产经营单位对较大涉险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的处罚 |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1号)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较大涉险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的,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35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等的处罚(含2个子项)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第七十五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36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不含港口建设项目)的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第七十六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37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化工企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等的处罚(含2个子项)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第七十七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38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的标志,或者未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等的处罚(含12个子项)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第七十八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39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重复使用前不进行检查等的处罚(含7个子项) |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第八十条 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7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公布,根据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第六条第三款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40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或者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未按照规定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将其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第八十一条第一、二款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41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或者丢弃危险化学品等的处罚(含2个子项)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第八十二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42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向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第八十三条、第三条 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 第六条第三款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43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向不具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等的处罚(含3个子项) |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第三十八条、第八十四条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第三条 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 第六条第三款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44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送备案、未建立应急值班制度或者配备应急值班人员的处罚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 第三十二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45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处罚 | 《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2016年12月2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十条、第五十六条、第六十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46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等的处罚(含4个子项) | 《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2016年12月2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五十七条、 第六十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47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压缩施工工期、降低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的处罚 | 《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2016年12月2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五十八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48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上岗作业的处罚等的处罚(含5个子项) | 《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2016年12月2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五十九条 、第六十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49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生产经营单位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等的处罚(含2个子项)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 第二十九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50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处罚 |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第三十六条 2.《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 第五条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九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51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或者在批发(展示)场所摆放有药样品等的处罚(含10个子项)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 第三十二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52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等的处罚(含3个子项) |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第三十六条 2.《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 第五条、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九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53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零售零售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等的处罚(含2个子项) |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第三十八条 2.《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 第五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九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54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者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等的处罚(含2个子项)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九条、 第五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55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出租、出借、转让、买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等的处罚(含2个子项) |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第三十六条 2.《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九条、第五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56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 第五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57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安全工程师名义执业的处罚 |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 第三十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58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注册安全工程师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证的处罚 |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 第三十一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59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注册安全工程师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等的处罚(含7个子项) |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 第三十二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60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未取得资质的机构及其有关人员擅自从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的处罚 |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 第三条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61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安全生产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未依法与委托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的处罚(含11个子项) |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 第三十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62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未依法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等的处罚(含4个子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 第二条 、第四十三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63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等的处罚(含7个子项)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 第二条、第四十五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64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未按规定签订救护协议等的处罚(含2个子项)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 第二条、 第四十六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65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在协议中减轻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对从业人员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等的处罚(含2个子项)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 第二条 、第四十七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66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生产经营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处罚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 第二条、第五十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67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弄虚作假,骗取或者勾结、串通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及其他批准文件等的处罚(含2个子项) | 1.《行政许可法》 第六十九条 2.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 第二条、第六条第三款、第五十一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68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未取得相应资格、资质证书的机构及其有关人员从事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十三条 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 第二条、第五十二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69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等的处罚(含6个子项) |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 第二十六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70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对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等的处罚(含7个子项)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 第四十五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71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矿山企业不再具备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十三条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根据2013年《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4年《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三条 3.《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 第六条、第四十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72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的处罚(含2个子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第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 3.《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 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七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73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出现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和采矿许可证被暂扣、撤销、吊销、注销的情况,未依照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并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 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74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出现需要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形,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等的处罚(含2个子项)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75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冶金企业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对现有工艺、设备进行更新或者改造的,降低其安全技术性能等的处罚(含14个子项) |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1号) 第二十四条 企业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对现有工艺、设备进行更新或者改造的,不得降低其安全技术性能。 第四十六条 企业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至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构成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事故隐患;企业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76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特种作业人员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等的处罚(含3个子项) | 1.《行政许可法》 第六十九条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第四十条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 第七条第三款、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77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处罚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78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处罚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 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79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处罚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 第四十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80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处罚(含2个子项)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 第四十一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81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矿山企业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或者未制定领导带班下井月度计划的处罚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4号) 第五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82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矿山企业未制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等的处罚(含3个子项)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4号) 第五条、第十九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83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矿山企业领导未按照规定填写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登记档案,或者弄虚作假的处罚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4号) 第五条、第二十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84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矿山企业领导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的处罚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4号) 第五条 、第二十一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85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而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处罚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4号) 第五条、第二十二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86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而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处罚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4号) 第五条、第二十三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87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地质勘探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等的处罚(含3个子项) | 《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5号)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88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地质勘探单位未按照规定向工作区域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的处罚 | 《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5号)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89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等的处罚(含4个子项)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 第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90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生产经营单位未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处罚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 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91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生产经营单位没有安全设施设计等的处罚(含4个子项)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 第七条、第三十条 、第三十二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92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生产经营单位或者尾矿库管理单位未对尾矿库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等的处罚(含8个子项) |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8号) 第三十九条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93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生产经营单位或者尾矿库管理单位对生产运行的尾矿库,未经批准进行变更等的处罚 |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8号) 第四十条、第十八条 、第四十二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94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尾矿库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作业,一年内不主动实施闭库的处罚 |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8号) 第四十一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95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小型露天采石场未至少配备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处罚 |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9号) 第六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96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小型露天采石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应当按照规定履行设计审查的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八条 2.《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9号) 第十条、第三十七条、 第四十一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97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小型露天采石场有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相邻采石场,双方未按规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等的处罚(含10个子项) |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9号) 第三十九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98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小型露天采石场废石、废碴未排放到废石场等的处罚(含4个子项) |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9号)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99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或者安全评价的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零一条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 第三十二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00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标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等的处罚(含6个子项)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 第三十四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01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处罚 |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第八十条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 第三十五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02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 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二条 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7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根据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第六条第三款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03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 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04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企业名称、注册地址、隶属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新增产品、改变工艺技术对企业安全生产产生重大影响,未按照规定的时限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的处罚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 第三十条、 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05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限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并且擅自投入运行的处罚 |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第十九条 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八条 、第五十二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06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 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二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07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安全培训机构不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等的处罚(含4个子项) |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 第三十四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08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资格证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处罚 |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 第三十五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09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时间少于规定或者有关标准规定等的处罚(含3个子项) |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 第三十六条、第十二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10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未进行检验、检测等的处罚(含4个子项)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 第三十七条 确认的。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11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登记企业未向用户提供应急咨询服务或者应急咨询服务不符合规定等的处罚(含5个子项) |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3号) 第四条、第二十二条 、第三十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12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 第五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13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不再具备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十三条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14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出现需要变更许可证情形但未依照规定申请变更的处罚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 第五条、第十四条、 第十六条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六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15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企业未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擅自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规定等的处罚(含2个子项) | 1.《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第七十七条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第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 第四十六条 4.《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7号) 第三十七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16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企业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安全使用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处罚 |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第九十三条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第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 第五十一条 4.《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7号) 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17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企业在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企业名称、注册地址、隶属关系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的时限提出安全使用许可证变更申请或者将隶属关系变更证明材料报发证机关的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7号) 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四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18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增加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品种,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规定,未按照规定提出变更申请,继续从事生产等的处罚(含3个子项)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7号)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19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等的处罚(含2个子项)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7号) 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20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工贸企业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的处罚(含2个子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五条 2.《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 第四条、第二十八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21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工贸企业未按规定对有限空间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等的处罚(含2个子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零二条 2.《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 第二十九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22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工贸企业未按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等的处罚(含3个子项)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 第三十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23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化学品单位未按照规定对化学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或者分类等的处罚(含3个子项) |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 第十九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24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鉴定机构在物理危险性鉴定过程中伪造、篡改数据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等的处罚(含3个子项) |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0号) 第二十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25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发包单位违反规定,违章指挥或者强令承包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处罚 |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2号) 第六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一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26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与分项承包单位未依照规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处罚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零三条 2.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2号) 第八条、第三十三条 、第四十一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27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发包单位违反规定,未对承包单位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或者考核等的处罚(含3个子项) |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2号) 第十条 、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第四十一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28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地下矿山实行分项发包的发包单位违反规定,在地下矿山正常生产期间,将主通风、主提升、供排水、供配电、主供风系统及其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进行分项发包的处罚 |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2号) 第十二条、第三十五条、 第四十一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29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承包地下矿山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兼任其他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的处罚 |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2号) 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30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承包单位违反规定,将发包单位投入的安全资金挪作他用等的处罚(含2个子项) |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2号)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七条、 第四十一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31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承包单位违反规定对项目部疏于管理,未定期对项目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或者未对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的处罚 |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2号) 第二十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32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承包单位违反规定,在登记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施工作业,未向作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本单位取得有关许可和施工资质,以及所承包工程情况的处罚 |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2号) 第二十七条、 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一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33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对粉尘涉爆企业未在产生、输送、收集、贮存可燃性粉尘,并且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施和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的处罚(含5个子项) |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 第二十七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34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对粉尘涉爆企业未按照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和粉尘作业岗位相关从业人员进行粉尘防爆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如实记录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等的处罚(含3个子项) |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 第二十八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35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粉尘涉爆企业违反有关规定构成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消除的 |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 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36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对粉尘涉爆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没有进行粉尘防爆安全设计,或者未按照设计进行施工等的处罚(含4个子项) |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 第三十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37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等的处罚(含5个子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1996年劳动部令第4号) 第五十二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38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矿长不具备安全专业知识的,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第四十一条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39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第四十二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40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的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1996年劳动部令第4号) 第五十三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41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已经投入生产的矿山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强行开采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第四十四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142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矿山企业未对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安全检测仪器定期检查、维修,未建立技术档案以及存在违章作业等的处罚(含10个子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1996年劳动部令第4号) 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五十四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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