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预拌混凝土行业诚信自律建设,进一步规范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在《福建省预拌商品混凝土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的基础上,我市制订《莆田市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据悉,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由《莆田市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标准》中的评价项目、内容、分值组成,信用评价分为企业资质管理、绿色搅拌站建设、实验室考核、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社会责任、科技创新、行业自律和其他等9个部分。
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C五级,依次表示信用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差。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在“莆田市建设信息网”公示和发布,有效期为一年。评价结果为B级和C级的企业,列为差异化监管对象,且C级企业在信用评价有效期内,原则上不得向新开工的国有投融资项目供应预拌混凝土。
《莆田市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市住建局2019年7月2日颁发的相关暂行办法予以废止。(记者 林晓玲 通讯员 谢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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