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
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的行动方案
局属各科(室)、事业单位:
根据莆田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及上级部门各有关部署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双随机”检查方案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
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应急〔2021〕23号)文件要求,除纳入年度监督执法计划的重点检查企业外,其他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
(二)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结合我局实际,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
(三)随机抽取比例。严格按照我局2022年年度监督执法计划,从我局企业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烟花爆竹零售企业10家,危险化学品经营(油漆)企业10家,工贸行业企业40家。
(四)建立“双随机”检查事项清单。根据《莆田市应急管理局政府部门权责事项清单》以及2020年《安全生产执法手册》现场检查内容清单制定现场检查方案,严格照单检查,不得擅自扩大检查内容,严格限制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
(五)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根据上级及有关单位要求,积极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作为牵头单位的,要制定好联合抽查方案,从本局名录库抽取企业名单,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作为配合单位的,要全力配合做好联合抽查有关事项。
二、抽查原则
随机抽查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提高监管职能、落实严管措施、降低行政成本的原则开展工作。
三、抽查方式
抽查对象的确定:按批次摇号抽取,从本局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检查人员的确定:部门抽取方式,采取科学编组、随机匹配的方式,从本单位执法检查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人员至少2人;联合抽查方式,从本单位执法检查名录库中随机抽取选派,联合检查人员由其他部门自行抽取。
抽查现场的确定:抽查现场要求至少两人在场,负责监督人员一名。
四、抽查结果公示
按照“谁抽取、谁登记,谁检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本局机关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立案处罚、移送相关部门的,待处理完成后与处理结果一并公布。
附件:1.莆田市应急管理局企业名录库
2.莆田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名录库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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