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行动方案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0-07-29 08:34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关于

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行动方案

 

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莆田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上级部门有关部署要求,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双随机”检查方案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参考《莆田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0年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从执法计划企业库中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

(二)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结合我局实际,从执法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

(三)建立“双随机”检查事项清单,根据《莆田市应急管理局政府部门权责事项清单》以及2020年《安全生产执法手册》现场检查内容清单制定现场检查方案,严格照单检查,不得擅自扩大检查内容,严格限制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

、抽查原则

随机抽查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提高监管职能、落实严管措施、降低行政成本的原则开展工作。

、抽查方式  

抽查对象的确定:每月初,现场进行摇号抽取,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计划内覆盖率100%。

检查人员的确定:部门抽取方式,采取科学编组、随机匹配的方式,从本单位执法检查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人员至少2人;联合抽查方式,从本单位执法检查名录库中随机抽取选派联合检查人员由其他部门自行抽取。

抽查现场的确定:抽查现场要求至少两人在场,负责监督人员一名。

四、抽查结果公示

   按批次进行现场摇号后,抽取结果要求当天进行公示;现场检查结果要求,若现场检查未存在安全隐患或现场立即整改到位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现场检查后需要复查的,应当在复查结果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形成案件的,应当在案件办结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