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负 责 人:程振宇
办公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2169号1号楼6层
联系电话:0594-2331328
传真电话:0594- 2298744
电子邮箱:pt2382311@163.com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
二、主要职责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处级,加挂莆田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莆田市数据管理局牌子。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及市委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价格宏观管理、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化等有关规章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承担统筹全市经济发展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经济形势,跟踪和预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协调推进经济社会事业领域改革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衔接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四)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市级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市级预算内投资。按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含核准、备案,下同)、审核以及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负责重大建设项目评价的管理和协调。加强中央和省级、市级预算内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统筹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监督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五)贯彻实施国家、省产业政策,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相关产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参与拟订和实施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牵头拟订交通运输、能源保障总体规划,协调综合运输、能源保障体系建设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产业技术进步、项目成果转化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六)研究提出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区域开发、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七)参与全市对外招商项目推介。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目标和政策。参与全市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以及研究提出防范外债风险措施。负责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审核外商投资项目。积极融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根据国内外两个市场与我市有关重要商品的供求情况,调整粮食等重要商品市内供求的总量。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拟订全市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参与拟订教育、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民政、体育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负责协调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改革工作,深入实施生态市战略,研究提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战略、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融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建设工作。指导推进绿色发展,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衔接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项目建设。
(十一)监测、预警市场价格,分析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价格目录。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价格调节基金政策。落实实行市场调节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价格调控管理。负责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和调查及信息公开。
(十二)拟订年度市重点项目建议名单。组织编制实施市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并对项目年度目标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检查、督促、指导市重点项目的建设,协调推动解决市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十三)牵头推进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跟踪督促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落实。组织开展全市营商环境评估和绩效考评。
(十四)牵头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政策规章、标准体系,推进全市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问题。承担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相关职责。健全重大项目融资对接长效机制。推动政府出资的产业投资基金发展。
(十五)组织开展市际、区际间的经济技术协作活动。指导协调市际、市内、区域、企业的经济技术协作。联系外地政府驻莆办事机构。承担市政府有关对口支援工作。
(十六)研究提出我市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国家、省及我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目录,组织实施市级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含救灾物资,下同)的收储、轮换、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七)管理我市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储备,负责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承担市内粮食和物资储备供求变化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
(十八)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市级粮食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十九)根据我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和管理。拟订我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国家投资项目。
(二十)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十一)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市场体系的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保障全市军粮供应。
(二十二)组织起草并实施我市信息化(包括电子政务和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实施信息化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十三)具体承担数字经济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统筹协调、监测分析和组织推进相关工作。负责数字经济产业布局,统筹推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工作,推动数字经济新兴领域产业发展。推动信息化领域自主可控核心技术发展。推动信息化领域的产学研用结合工作。负责电子政务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推进电子政务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电子政务业务协同工作。统筹推进智慧社会建设。负责电子政务绩效管理工作。
(二十四)统筹推动大数据开发应用。负责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大数据汇聚、管理、开放、应用、安全等标准规范。负责全市公共信息资源整合汇聚和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
(二十五)负责信息化投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信息化相关专项投资计划,统筹规划和协调推进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公共平台建设。负责信息化项目管理,依法审批市级相关信息化项目。
(二十六)负责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七)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以及审定工作,协调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的有关重大问题,牵头负责交通运输总体规划及地方民用机场规划和建设工作,牵头组织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的审核、上报工作,协调重大交通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参与交通运输总体规划,并负责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的审核工作。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工程建设工作。
2.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研究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布局和政策措施及相关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能源行业规划与行业政策,审核、转报、安排能源重大项目,协调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统筹负责天然气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相关能源行业管理,组织拟订能源行业规划,规范能源市场运行秩序,监测分析能源生产、使用情况,提出能源综合调控目标,负责电力等能源的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与协调,负责全市电力市场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电、油、气及其重要物资的供需衔接、调度及陆上长输油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管,负责电力应急管理。
3.与市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市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采购、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4.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粮食进入批发、零售或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和卫生安全监管的职责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
5.与市国资委的职责分工。市国资委下属的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承储的市级储备粮油的经营管理,对其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具体负责军粮粮源的采购、筹集与供应工作,并对供应数量和质量安全负责。国家、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的中央、省、市投资项目基本建设计划,由市国资委督促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对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承储的市级事权粮油政策执行和市级储备粮油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6.与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数据管理局)统筹负责信息化产业、数字经济发展和信息化项目建设等工作。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网络安全工作,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网络新技术应用的监督管理,负责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与有关应急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业,以及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工作。
三、领导分工
(一)程振宇(党组书记、主任)
主持市发改委全面工作。
(二)杨景明(副主任、正处长级)
负责援疆工作。
(三)蔡云鹰(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管党建、意识形态工作、分管系统党委、人事科、生态科、体制改革科、营商科、信用建设科、政策法规科。与张洪宾同志互为AB角。
(四)朱朝光(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管办公室、财务科、区域协作科、交通能源科、重点项目管理科、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主持市铁路建设发展中心全面工作,统筹全市重大项目有关工作,负责港口专班、临港产业链、新能源产业链工作。与林根同志互为AB角。
(五)胡吉凡(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六)伍风桂(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管综合科、发展规划科、工业发展科、创新发展科、国民经济动员科、经济发展研究室,负责新功能材料产业链工作。与唐志芳同志互为AB角。
(七)唐志芳(党组成员、市信息中心主任)
主持市信息中心(数字办)全面工作,分管数据资源科、数字经济科、数字政务和数字社会科。与伍风桂同志互为AB角。
(八)林根(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管固定资产投资科、行政审批科、招商科(外经科)、评估监管科、项目评审中心。与朱朝光同志互为AB角。
(九)林建水(三级调研员)
分管价格管理科、价格成本监审科、价格认定科、价格预警调控科、市价格监测中心、市价格认定中心。与谢世清同志互为AB角。
(十)邱玉勇(三级调研员)
分管农村经济科、社会发展科、服务业发展科、粮食储备科、安全仓储与科技科、储备监督检查科、物资储备科、市粮油质量监测站、荔城粮油市场服务中心、秀屿粮油市场服务中心、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市军粮供应有限公司。与林国煌同志互为AB角色。
四、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主任:李泓江,电话:0594-2331328)
负责综合协调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效能建设、绩效管理、综治平安、12345诉求、网站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督办协调等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后勤保障等行政事务工作、全委国有资产实物管理。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分解并督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工作。
(二)社会发展科(科长:林建家,电话:0594-2221323 )
研究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和实施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拟订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协调、衔接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体育、就业和收入分配等专项规划、政策。推进社会事业重大项目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按照省级关于社会领域省级及以上预算内投资安排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和推进实施工作。
(三)价格管理科(负责人:黄浩,电话:0594-2725028)
负责起草价格工作规范性文件、综合性文稿。负责组织实施省定价目录、省定价听证目录。负责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收费报告制度和收费政策评估制度,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
(四)价格成本监审科(负责人:谢世清,电话:0594-2792138)
组织实施省发改委制定的价格成本监审目录、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工作规程和规范性文件。组织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按规定对列入目录或需监控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成本监审、成本信息公开。
(五)综合科(科长:许超雄,电话:0594-2261006)
组织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分析研究国内外、省内外及我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对策建议。开展全市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综合运用经济手段调控的措施建议。提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负责综合性报告的起草。
(六)营商科(负责人:田志宁,电话:0594-2294123)
负责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工作推进等。负责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跟踪督促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落实。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估和绩效考评。
(七)信用建设科(科长:姚建新,电话:0594-6256866)
拟订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制度、政策,完善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指导县区(管委会)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督促检查有关制度、政策措施的落实。研究提出全市企业债融资的发展目标和政策建议,指导推动发行企业债券,负责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大项目融资对接。推动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发展。
(八)经济发展研究室(负责人:阮伟,电话:0594-2213299)
综合研判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的基本态势、发展趋势,分析研究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长期性问题,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政策建议和战略谋划。调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组织课题攻关,提出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为市委、市政府制定全市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提供科学依据。承担委重要信息的新闻发布和对外宣传工作。
(九)系统党委(负责人:黄颖,电话:0594-2281071)
(十)人事科(科长:陈筱榆,电话:0594-2209206)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学习教育、计划生育、工资核定、人事统计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开展职称评定、人事统计工作。负责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老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开展离退休干部工作。
(十一)固定资产投资科(科长:林路舟,电话:0594-2223111)
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拟订年度市级预算内投资总体安排意见,安排下达年度市级预算内投资计划。按管理权限审批、审核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指导工程咨询行业发展。
(十二)发展规划科(科长:柯名杰,电话:0594-2221798 )
研究提出全市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发展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承担全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统筹规划编制立项。
(十三)财务科(科长:祁一佳,电话:0594-2020156)
贯彻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加强财务管理。负责编制委机关预决算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工作。管理机关行政事业经费,指导和监督相关专项资金管理。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和国有资产财务管理等。
(十四)招商科(外经科)(科长:李燕,电话:0594-2596116)
参与全市对外招商项目推介,参与组织开展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研究提出我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和政策。指导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引导外资投向,优化利用外资结构。统筹协调推进国际产能合作,规范和引导市内企业境外投资行为。组织申报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参与外债管理和结构优化工作,防范外债风险。按照管理权限参与组织申报、审核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参与开发区新设、扩区审核和政策研究。支持重点开发区建设,参与同国外、境外经贸合作、交流等活动。负责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相关工作。
(十五)交通能源科(科长:郑树,电话:0594-2333512)
综合分析交通运输发展情况,提出统筹综合全市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市交通运输总体规划、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统筹交通运输相关行业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拟订全市铁路建设规划和民航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推进全市铁路和民航机场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的审核、上报工作。协调交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按照省级关于交通运输等领域省级及以上预算内投资安排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和推进实施工作。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布局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能源各行业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能源发展情况,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核电发展布局,统一管理全市核电厂址资源。
(十六)服务业发展科(负责人:吴延,电话:0594-2636789)
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粮食、化肥等重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总量平衡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工作。参与研究内外贸发展战略和规划。推进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按照省级服务业领域省级及以上预算内投资安排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和推进实施工作。
(十七)农村经济科(负责人:沈静华,电话:0594-2294246)
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渔业、气象等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参与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省级关于林业、渔业、水利、气象等领域省级及以上预算内投资安排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和推进实施工作。
(十八)体制改革科(审改科)(科长:林高敏,电话:0594-2278098)
研究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相关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牵头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承担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经济社会事业体制专项小组牵头单位和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九)生态科(负责人:吴晓思,电话:0594-2281672)
组织拟订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规划和计划。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促进可持续发展。统筹协调生态市建设,协调推进融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相关改革工作,推动解决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衔接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划。按照省级关于生态环保领域省级及以上预算内投资安排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和推进实施工作。承担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融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生态体制改革小组牵头单位的日常工作。
(二十)价格认定科(科长:林国锋,电话:0594-2725108)
负责对市级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执法机关涉案财物的价格认定,并指导县(区)开展价格认定工作。协助税务机关进行计税价格认定。负责全市价格认定复核工作。依法对各类市场主体之间的价格争议进行调解处理。
(二十一)价格预警调控科(科长:林萍,电话:0594-2760633)
监测、预警市场价格,分析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建立市场价格动态预警机制,及时反映市场价格热点问题,提出预警建议。发布价格监测信息,适时引导市场预期。负责违反价格监测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贯彻落实各级政府价格调节基金规定、政策,负责拟定、调整本市价格调节基金政策。落实实行市场调节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价格调控管理。负责协调指导县区(管委会)价格部门开展平价商店建设管理及平价商品销售方案启动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二十二)行政审批科(负责人:庄曦,电话:0594-2658895)
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委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工作制度,牵头负责全委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城建和市属单位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农业、林业、水利、渔业、气象等建设项目,交通、能源建设项目,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和重大科技建设项目,工业建设项目,商贸流通、现代物流等服务业领域建设项目,社会事业领域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核准必须进行招投标项目的招标事项。作为市发改委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受理承办日常业务。负责投资项目办理过程中的有关咨询服务工作。
(二十三)政策法规科(科长:黄瑀,电话:0594-2606211)
组织、参与起草有关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委机关(含价格管理、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以下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负责委机关行政复议、行政执法(包括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和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的协调工作,组织行政应诉和行政许可听证。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招投标工作。
(二十四)评估监管科(科长:杨书明,电话:0594-2639116)
负责对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实施评估,提出评估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负责中央、省、市级预算内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项目单位和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做好数据填报,开展日常调度。组织开展投资项目网上监测,加强信息跟踪分析。组织开展投资项目现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加强督促整改。牵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投资项目备案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牵头开展对上争取资金项目的评审。
(二十五)数字经济科(负责人:徐然,电话:0594-2692023)
牵头研究和组织实施提出信息化和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牵头研究起草和组织实施相关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统筹和推进平台经济发展相关工作。组织监测分析数字经济运行情况。负责组织开展数据招商及重大推进活动。负责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负责推进信息消费工作。组织编制信息化(电子政务)和数字经济发展专项投资计划,负责数字经济相关分工范围内信息化项目管理。统筹推进智慧社会建设和数字莆田建设,协调融入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有关工作。
(二十六)数据资源科(科长:余瑜,电话:0594-6256866)
统筹推进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公共平台建设应用。推进信息化的标准化工作。负责电子政务绩效考核相关工作。推动自主可控核心信息技术发展。推动卫星应用产业发展。统筹推动大数据开发应用和产业发展。组织制定实施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公共信息资源的整合汇聚和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和开放。推动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负责技术应用、数据资源相关分工范围内信息化项目管理。
(二十七)数字政务和数字社会科(负责人:陈铸洪,电话:0594-2692023)
研究提出数字化发展规划和政策,牵头研究起草相关数字化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数字化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研究提出数字政务、数字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数字政务公共平台建设。协调推进数字政务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数字政务业务协同工作。组织开展数字政府调查评估工作。统筹推进全市数字政务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协同促进数字乡村建设。组织编制数字化项目建设和投资计划。承担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工作,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推动实施。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数字化技术规范和标准。协调推进数字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推动数字化领域的产学研用结合工作。牵头负责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涉莆有关工作。负责分工范围内数字化项目管理。
(二十八)粮食储备科(军粮供应管理科)(科长:赵芳,电话:0594-2286850)
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全市地方储备粮的规模,市级储备粮布局、品种结构、购销计划、轮换计划以及动用市级储备粮的意见。负责指导协调县区储备粮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储备订单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组织实施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指导标准。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统计工作。归口承担粮食相关统计工作。负责我市军粮供应保障工作,负责军粮供应网点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工作。
(二十九)安全仓储与科技科(负责人:佘瑶函,电话:0594-2292281)
研究提出我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所属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储备、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及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工作协调及对外联络,指导系统应急工作。
(三十)储备监督检查科 (负责人:陈明忠,电话:0594-2296270)
依法研究起草我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依法对市级储备粮和物资储备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轮换计划,以及有关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购销、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核查粮食收购资格。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承担省粮食和物质储备局下达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任务。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三十一)物资储备科(科长:林荣聪,电话:0594-2292280)
拟订市级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健全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研究提出市级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储备规划、计划的建议。组织实施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全市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储备统计工作。
(三十二)重点项目管理科(负责人:张秉星,电话:0594-2639266)
负责省、市重点项目(含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和民生项目,下同)跟踪管理、协调推进、调度督办、检查通报等工作。拟订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规章和办法。负责省重点项目筛选上报工作,组织上报省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负责市重点项目筛选工作,拟定市重点项目建议名单,组织和编制实施市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负责项目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跟踪重大项目进展,研究分析省、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收集汇总、指导协调项目前期工作及建设中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参与交通、能源、市政、农林水等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及工业、服务业、社会事业等省、市重点项目的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开展省、市重点项目“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
(三十三)创新发展科(科长:杨剑铖,电话:0594-2221626)
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及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及其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统筹科技行业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并实施年度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和产业化示范工程。促进产学研联合,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创意产业发展。按照省级关于高技术产业领域省级及以上预算内投资安排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和推进实施工作。研究提出项目成果转化的发展思路。组织征集和推介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等的最新项目成果和我市企业的技术需求。组织开展“6·18”日常对接活动,组织推动“6·18”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研究提出项目成果转化的相关扶持政策,推动项目成果落地转化,跟踪项目成果转化实施情况。按照省级关于促进项目成果转化省级及以上预算内投资安排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和推进实施工作。
(三十四)工业发展科(负责人:张志高,电话:0594-2261286)
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工业发展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产业政策,拟订本市贯彻意见。研究提出综合性产业政策建议,推进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平衡。参与协调本市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并组织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需要市里综合平衡的重大产业布局和重点区域产业发展。参与协调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按照省级关于工业领域省级及以上预算内投资安排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和推进实施工作。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前期工作。
(三十五)区域协作科(科长:黄一斌,电话:0594-2261300)
组织拟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按照省级关于区域经济领域省级及以上预算内投资安排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和推进实施工作。承担市融入闽东北协同发展区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对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扶持规划、政策,组织相关方面向中央、省申报以工代赈建设等投资项目。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协调推进海洋强市建设有关工作。协调衔接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组织开展市际、区际间的经济技术协作活动。指导协调市际、市内、区域、企业的经济技术协作。联系外地政府驻莆办事机构。承担市政府有关对口支援工作。
(三十六)国民经济动员科(负责人:王升喜,电话:0594-2692023)
五、下属机构
(一)莆田市信息中心(负责人:唐志芳;办公地址: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西路信息中心大楼,电话:2686958)主要职责为:承担全市信息化业务的建设、运维、支撑、保障;承担全市重大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建设;承担全市公共信息资源汇聚和应用;承担全市政务信息网和电子政务外网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二)莆田市铁路建设发展中心(责任人:朱朝光,办公地址:市政府2号楼1层,电话:0594-2292598)主要职责为:承担铁路建设项目前期推进的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协助做好铁路项目方案论证、征迁及工程建设协调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地方涉铁项目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工作;协助做好运营铁路客货运输相关数据的收集和铁路运输运行状况分析等工作。
(三)莆田市价格认定中心(责任人:蔡雪玉,办公室地址:市政府2楼1层,电话:0594-2725108)主要职责为:承担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及复核的事务性工作, 承担涉纪检监察案件和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及价格争议调解处 理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四)莆田市价格监测中心(责任人:徐素群,办公室地址:市政府2楼2层,电话:0594-2798133)主要职责为:承担价格监测网络建设;承担价格情报信息的开发与应用等工作;协助做好价格监测、价格调控,以及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跟踪、采集、分析和发布等相关事务性 工作;承担价格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五)莆田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负责人:沈静华;办公地点:市政府南广场5号楼5层;电话:0594-2686732)主要职责为:承担我市重点产业、重大工程项目布局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的咨询和专题研究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等前期工作评审的具体组织工作;完成市发改委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六)莆田市粮油质量监测站(负责人:陈剑雄;办公地点:胜利北街1555号;电话:0594-2295737)主要职责为:承担我市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等环节中的卫生监测、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地方储备粮入库、储藏、出库环节的质量安全检测服务,开展粮油检化验技术人员的培训等;承担我市军供粮油、“放心粮油”和“餐桌污染”专项治理的质量检测工作;完成市发改委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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