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莆田市荔城中大道机关大院1号楼501室
联系电话:0594-2282070
传真电话:0594-2392879
电子邮箱:ptsrlzyhshbzj@163.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二、主要职责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及市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按分工负责政府人才工作,负责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构建相关人才服务体系。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综合管理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扶持创业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国(境)外相关人员在莆就业的管理工作。
(五)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组织落实相关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营运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六)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七)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
(八)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综合管理职称工作,完善职业资格制度,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订并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政策和政策性安置人员有关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按分工负责国家、省部级、市级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承办市管有关领导人员的任免相关事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收入分配政策以及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全市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统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事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师范类毕业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市教育局具体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两个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共享毕业生就业管理信息系统。
三、领导简介
(一)蔡金春(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
(二)潘琳(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人事编制、行政保障、人才引进和服务、人力资源开发、促进就业、失业保险、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绩效管理(含机关效能、行风建设)、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保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乡村振兴、双拥、信息化建设(包括社会保障卡)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人力人才开发科(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才中心、就业中心、信息中心、职介中心。
(三)郑潮(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事业单位考核奖惩、政府表彰、政策法规、行政审批、机关党建(含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工青妇群团、党风廉政、行政监察等工作)、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分管机关党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考核奖惩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联系干部档案室。
(四)林高苍(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职业能力建设、职业技能鉴定及培训、劳动关系、劳动监察维权、劳动人事仲裁、国有企业薪酬改革、综治平安、扫黑除恶、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含12345)、继续教育、内设窗口建设等工作;分管职业能力建设科、劳动关系仲裁科、劳动监察科;联系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心(含内设窗口)(市劳动者权益保障中心)、仲裁院、技能鉴定中心。
(五)戴建忠(二级调研员):
负责规划财务及社保基金监督、养老保险(包括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管理、人事考试、窗口建设等工作;分管规划财务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养老保险科;联系社保中心、机关保中心、城乡居民保中心、考试中心、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六)林玉莺(二级调研员):
负责事业单位及工勤人员工资福利与退休、工资基金管理、“1+X”津补贴专项督查等工作;分管工资福利科。
(七)朱冰星(三级调研员):
负责工伤保险、工伤与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作;分管工伤保险科。
四、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0594-2282070)
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局机关的文电档案、机要、信息、信访、保密、督查、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协调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以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局机关行政事务和国有资产。
负责人:郑雷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0594-2263296)
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执法监督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等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课题调研。承担新闻宣传工作。
负责人: 陈炯
(三)规划财务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0594-2380870)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本系统重大项目的立项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市级就业补助资金和社会保障事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并负责管理。承担信息化建设规划相关工作。管理局机关财务工作,监督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拟订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监管制度,监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情况、财务收支管理情况等的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人: 朱德春
(四)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0594-2289933)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推进完善城乡均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各类群体就业促进和创业扶持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境)外人员来莆就业管理政策,按权限组织实施相关人员的工作许可。配合规划财务科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失业保险基本政策,拟订发展规划。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推进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处理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化建设。
负责人: 林丽云
(五)人力人才开发科(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0594-2289366)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拟订人才(不含外国专家)引进和交流合作政策,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政策和政策性安置人员有关政策。按规定指导、监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按分工承办中央和省直在莆单位人才引进及人员进莆有关事宜,承办政府事业单位人员及工勤人员调配有关事宜;指导、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综合管理回国留学人员来莆工作。负责市直政府事业单位科级以下人事档案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对相对集中和综合档案室管理的市直企事业干部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拟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青年专业人才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和青年拔尖人才等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回国来莆定居专家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博士后管理制度。
联系人: 凌灵
(六)职业能力建设科(0594-2380872)
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指导开展技工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综合管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技工院校。组织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监督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综合管理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等政策。
负责人: 谢荣兵
(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0594-2289633)
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指导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聘用管理工作,承办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和人员聘用备案事宜。综合管理职称工作,承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指导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负责人: 陈梅呈
(八)劳动关系仲裁科(0594-2538229)
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组织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法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检查、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指导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
负责人: 刘德理
(九)工资福利科(0594-2228833)
具体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管理事业单位工资基金,承担市直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工作。
负责人: 姚凌宇
(十)养老保险科(0594-2380200)
拟订城乡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的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待遇项目、给付标准,牵头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协调推动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城乡养老保险基金。
负责人: 吴炜杰
(十一)工伤保险科(0594-2393196)
拟订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和规划。牵头拟订市级工伤保险调剂金管理办法,负责拟订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拟订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工伤认定工作,组织、协调劳动能力鉴定技术诊断组工作;负责组织诊断组专兼职工作人员、医疗专家的业务培训工作。
负责人: 李林根
(十二)劳动监察科(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594-2292393)
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和有关突发事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社会公布。拟订劳动监察工作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各地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和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负责人:郑永功
(十三)考核奖惩科(0594-2286833)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政府表彰奖励政策制度。按权限负责以国家、省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人选推荐等相关工作,协调组织以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评选工作。初步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指导和协调全市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审核和管理。按分工负责国家、省部级和市级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承办有关表彰奖励事宜。承办市管有关领导人员的任免相关事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综合管理工作,研究拟订考核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备案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决定备案工作。协助市有关部门做好我市公务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考务组织的协调工作。
负责人:叶朝山
五、直属单位
(一)莆田市劳动就业中心(0594-2699152)
承担就业和再就业公共就业服务、失业保险业务经办及其基金管理、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在莆就业服务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指导全市就业公共服务经办机构业务及监督指导基金管理等的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林珍龙
(二)莆田市人社局干部档案室(0594-2282705)
承担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档案的保管利用等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陈建勇
(三)莆田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心(市劳动者权益保障中心)(0594-2296838)
承担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朱隆庆
(四)莆田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0594-2800280)
承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伤保险业务经办及其基金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庄文煜
(五)莆田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0594-2281375)
承担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的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投资运营归集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机关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及基金管理业务指导的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退休干部社会化服务工作。
负责人:吴增媚
(六)莆田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0594-2684222)
负责求职登记,就业介绍、招工招聘、劳动政策咨询,劳动人事代理等
负责人:张印泉
(七)莆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0594-2686661)
承担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技能人才评价基础工作;承担技能竞赛的组织实施和技术支持工作;协助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监督管理技术性和事务性相关工作;协助开展技能人才表彰、高技能人才研究交流服务和台胞职业技能资格采认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傅金水
(八)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0594-2850873)
承担市人社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规划与提升、人社业务系统及数据机房运行维护等工作;承担全市社会保障卡的管理及应用推广工作;承担市人社业务系统与业务信息化相关工作等。
负责人:朱勇军
(九)莆田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0594-2699292)
承担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及基金管理业务指导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严丽萍
(十)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0594-2287878)
承担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经办服务、招聘人才活动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流动人才及大中专毕业生人事代理、档案管理及就业创业指导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刘汉清
(十一)莆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0594-2221806)
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相关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负责人:陈向东
(十二)莆田市人事考试中心(0594-2392266)
承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职称资格考试、职称外语考试及社会化考试的相关事务性工作;开展各类考试相关的培训等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施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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